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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曹操举孝廉的家族背景及内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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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2: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代倡导以孝治天下,所以孝成为当时跻身仕途的重要条件。在汉代皇帝的帝号中,出了两位开过君主汉高祖刘邦、光武帝刘秀之外,其他帝王的谥号前都要加一个“孝”字(《后汉书》的传记及目录也是这样);甚至连王莽、刘秀以来愈加兴盛的谶纬学,与孝道都有所挂钩(“七经纬”中包括了《孝经纬》);当时孩童读书也是把《孝经》作为启蒙读本。统治者以儒家思想作为基础,进而达到“推孝为忠”的效果,形成对等级制度的维护和思想灌输。  “举孝廉”这个名目起源于汉武帝刘彻,此后成为了汉代人走向仕途的重要条件。当然,除孝廉之外,还有茂才、明经、有道、方正等科目,这些总括在一起就是汉代选官的“察举制”。与之相对的叫“征辟制”,就是朝廷或开府大臣制定点名某个有才识、有能力或者有名气的人来做官。(“征”与“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征”是以天子、朝廷的名义调某人为官,“辟”是开府大臣聘某人为掾属。)
  单就举孝廉来说,汉武帝最初的设定是“每郡岁举孝廉两人”,但随着时代的推进这一制度也在不断变化中。由于汉代各郡国人口数量相差很大,大郡人口多至百万以上,小郡只有万人,一律按每郡岁举两人的规定察举,名额分配不平衡。汉和帝采纳丁鸿的建议,实行按人口比例的办法,“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后汉书·丁鸿传》);后来又照顾别郡,规定“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后汉书·和帝纪》)。有的学者统计,实行上述按人口察举的规定,后汉全国每年所举孝廉数约为二百二十多人,这远远超出其他的察举形式。(《汉官目录》载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统计,每岁三公举茂才三人,光禄举一人,司隶举一人,州牧举十二人,共计十七人,加上位比三公的将军所举,也不过二十人左右,还不到孝廉的十分之一。其实我们看《后汉书》能体会到,那些有正传的名臣大多数孝廉出身。)
  但是察举制度发展到汉王朝后期,一方面因为当时政治的腐败,另一方面因为士族势力的不断膨胀,察举制陷入了尴尬的局面,成了利益集团的私有物品,民间有谚“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有点儿像现在的“萝卜招聘”)。
  关于曹操举孝廉之事,基本上可以认定为这种形式的“萝卜招聘”,史书记载的很简短“年二十,举孝廉”。须知当时举孝廉的人的平均年龄差不多在五十岁左右,就连曹操自己都说过“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这基本上就可以确定曹操进入仕途的性质了,即便出身宦官家族,但他毕竟也是“官二代”(其实应该说是“三代”)。其能够成为孝廉,关键还是他家族政治势力所决定的。
接着问题就来了!
  在我们看《三国志》、《后汉书》的时候应该可以注意到,凡是在政治上有很大建树的人,在其举孝廉之事,往往会记载其举孝廉时的长官(有的是地方郡守、有的是三公直接举为孝廉)。而对于曹操举孝廉时的地方郡守——沛国相,(曹操乃沛国谯县人,沛国相就是批准、呈报他为孝廉的人)并没有明确的记载,非但《三国志》没有,时人的记述材料中没没发现。对于曹魏的实际开创者曹操而言,他早年的实际记载过于简略,这尤可理解,但对于曹操进入仕途第一步的“功臣”,不加任何记载,这似乎有些说不通了。(甚至我个人觉得,史书是介于此人身份,故意隐而不记。)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仔细看看《后汉书》、《三国志》,从边边角角寻找有没有相关的记载。在《后汉书》中在汉灵帝一朝直至曹操掌握许都的这二十多年间,明显能够寻到蛛丝马迹的“沛国相”一共有三位。他们是师迁、陈珪、袁忠。其中经上下文考证,师迁所任“沛国相”为“陈国相”的误记,所以只剩下陈、袁二人。首先,这两个人担任沛国相的时间不明;再者,除了这两个人之外应该还有其他人担任过沛国相——所以不能确定举曹操为孝廉的人究竟是谁。
 再者,我们也不能排除三公直接举曹操为孝廉的可能。依据年龄的计算,曹操二十岁举孝廉的时间是熹平三年(公元173年)。在这一整年中,担任三公的人包括李咸(太尉)、段颎(太尉)、许栩(司徒)、杨赐(司空)、唐珍(司空)。因为当时是宦官曹节、王甫势力强盛之时,所以官员中很大一部分为阉党附属。如段颎为王甫死党、许栩为宦官亲密分子、唐珍为“五侯”中唐衡的弟弟,也不能排除这些人举曹操而史书隐曹氏之恶的成分。但是,从当时的舆论和后世评价来看,段颎曾为凉州名将,许氏一族中许训、许栩、许相先后为三公,唐珍虽属阉党并无恶性的明确记载,即便是此三人之一,史书也不至于将其隐没。再者若杨赐、李咸,则是当时名望之臣,正是给曹操添光之处,不至于隐而不记。
  当初在下的推测到这里就中断,时隔很长时间,在详细观看《后汉书·酷吏传》的时候,又发现了一个曾任沛国相之人——王吉。王吉的传记十分简略,现全篇引述:
  “王吉者,陈留浚仪人,中常侍甫之养子也。甫在《宦者传》。吉少好诵读书传,喜名声,而性残忍。以父秉权宠,年二十余,为沛相。晓达政事,能断察疑狱,发起奸伏,多出觿议。课使郡内各举奸吏豪人诸常有微过酒肉为臧者,虽数十年犹加贬弃,注其名籍。专选剽悍吏,击断非法。若有生子不养,即斩其父母,合土棘埋之。凡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夏月腐烂,则以绳连其骨,周遍一郡乃止,见者骇惧。视事五年,凡杀万余人。其余惨毒刺刻,不可胜数。郡中惴恐,莫敢自保。及阳球奏甫,乃就收执,死于洛阳狱。”
  首先,王吉是当时臭名昭著的擅权宦官王甫的养子。(王甫是造成窦武政变失败的元凶之一,另外也是构陷汉桓帝胞弟渤海王刘悝、汉灵帝首任皇后宋氏的参与者。)再者,王吉也是后汉著名的酷吏,在《后汉书·酷吏传》所载七个酷吏中唯一一个乏善可陈的。(插一句,《后汉书》记载的酷吏与新旧《唐书》定义的酷吏不同,其中记述的董宣、李章、阳球等六人并非是十恶不赦之凶徒,都在政治上有一定的建树。即便王吉随没有什么正面评价,但除了执法残酷外,也没有什么个人操守方面的贬低。)
  王吉的传记透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点“视事五年,凡杀万余人”。而王吉随其养父宦官王甫的倒台被杀是在光和二年(公元179年),在这五年里王吉担任沛国相,而由此倒数五年恰恰是熹平二年!
  当然,这个推理实际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五年的计算方法,如果是把光和元年算作一整年的话,单纯算年头,那么可能就不包括熹平二年在内了。如果按照时间段来算,就包括在内了。
  但是就是这小小的半年之差,其实就有天壤之别。问题并不在于王吉是不是曹操仕途上的恩人,而在于这决定了曹氏家族的政治立场问题。
  其实史书有明确记载的是熹平元年,曹操坐妹夫宋奇之罪罢官。而这一事件实际上是汉灵帝废黜、处死首任皇后宋氏引起的,宋奇为扶风宋氏家族成员,当时凡宋后近亲男子尽数遇害。问题在于王甫是这一事件的参与者。(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大专题,关系到汉灵帝即位合法性的问题,宦官王甫先前搬到了比汉灵帝即位更有法统优势的渤海王刘悝,并将其满门诛灭。其中刘悝的王妃宋氏恰好是汉灵帝皇后宋氏的亲姑姑。所以宋氏与王甫是仇敌,也正因为如此,王甫最终不得不搬倒宋后。此属东汉历史问题,与三国后来的政治问题关系不大,故不在此详述)
  曹氏与宋氏结亲当为既定事实,然曹操若真为王甫养子王吉所举孝廉,意味着曹氏家族(至少是曹嵩)在政治斗争中实际上脚踏两只船的,无论是以曹节、王甫为首的宦官集团,还是宋氏外戚集团,都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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