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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崛起] 【元代】怯薛与元代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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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20: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美妙生活 于 2012-9-14 20:20 编辑

怯薛与元代朝政

  怯薛(Kešiq),是蒙古语轮番宿卫的意思。成吉思汗组建万人怯薛,充禁卫亲兵,兼有宫廷服侍和行政差遣职能。忽必烈建立元朝后,设中书省、枢密院执掌军政事务。此后,怯薛的行政职能显著衰退,从事较单纯的宫廷服侍和宿卫的本职工作。然而,怯薛在内廷仍有影响御前决策、挟制宰相等某种形式之参预朝政的情形,成为元代政治的较突出的问题。对此,日本学者箭内亘和台湾学者萧启庆有所论述 。笔者拟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 参与御前奏议决策

   元代御前决策,大体有两种方式:一是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怯薛有关人员共同进奏议政,协助皇帝决策;一是皇帝听取少数怯薛人员反映情况后作出决策。在两种决策方式中,怯薛均能直接影响朝政决策。

   怯薛近待参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大臣进奏机密大事,是元代朝政值得注意的现象。《辍耕录》卷一说:“云都赤,乃侍卫之至亲近者……宰辅日觐清光,然有所奏请,无云都赤在,不敢进”。云都赤陪奏,起初主要是为防奸护驾。后来,一些内廷亲近怯薛也参加了陪奏,有的掌管大臣进奏的事先“关白”,有的负责记录奏事内容,更多的是重在预议机密事务,军政财刑无不涉及。个别汉人近侍还超越“非国族大辰无得与闻”的“故事”也得以留听“兵政机密” 。直至元顺帝时,带有速古儿赤、宝儿赤、云都赤等执事官衔的内廷怯薛和入值宿卫的随朝大臣,仍按照四怯薛轮流值宿的次序,陪同中书省宰相等一齐进奏朝廷政事 。其中,某些带“大夫”、“院使”职衔的宿卫大臣,在陪奏场合是以内廷宿卫的身份出现的。在皇帝心目中,他们也是与一般出身的“省、院大臣”有别的“近臣” 。人们还注意到,在历朝皇帝圣旨及官方公文中,总是把陪奏的怯薛执事官和中书省、枢密院重臣书于一纸。这似乎说明,参加陪奏的怯薛和朝廷宰相同样具有参议机务的合法权力。《元史》卷一七七《陈颢传》记载,仁宗“尝坐便殿,群臣入奏事,望见颢(陈颢时“宿卫禁中”),喜曰:‘陈仲明在列,所奏必善事’”。可见,包括汉化程度较深的仁宗皇帝,也把陪奏怯薛当作临前听政的得力助手。似乎唯有他们,才能协助皇帝察微杜渐,辨别良莠。

  元制,百官上奏皇帝,须经中书省等枢要机构。然而,内廷怯薛“寝得眷近”,可以超越中书省等“随时献纳”,“乘间进说无虚时” 。这种超越奏闻比起“三日一奏事”的中书省官员 ,显然便利得多。而且,对皇帝军政庶务决策的影响也比较大。近侍秃坚不花力排众议,建言赦免杭海叛军归降者,忽必烈欣然应允 。安西王相商挺因赵炳被杀案牵累下狱,符宝郎董文忠从旁替商说情,数言乃息世祖之怒 。太府监令史卢贽截贡布遭近臣诽谤,世祖命斩之。符宝郎耶律希亮等刀下留人,“具以实入奏”,遂白卢贽之冤 。王著杀阿合马,是元朝前期汉族官僚、平民反抗蒙古、色目贵族暴虐统治的重大事件。事情发生后,忽必烈对汉官的疑忌进一步加深。即使如此,他仍以汉族近侍典瑞少监王思廉为耳目,“屏左右”听取王有关张易、张文谦等在王著事件中政治向背的密奏。后张易被杀,张文谦未受严重牵累。王思廉以大汗亲近执事为张文谦辨解,想必有些效用 。他如内朝宿卫阿鲁浑萨里劝阻发布逮捕南宋宗室的旨令,贺仁杰谏止“择童女实掖庭”,博尔赤铁哥奏夺管民官牌符,“以彭武职”,近侍杨朵儿只以“为政而尚杀,非帝王治也”,劝戒仁宗勿滥杀前朝大臣…… 无一不是利用了径直奏闻的特权。在这类密奏中,内廷怯薛还能助皇帝运筹帷,议定大政。如平定阿里不哥之乱后,安童以弭“私憾”,“怀未附”进谏,协助忽必烈纠正了尽杀阿里不哥党羽千余人的过激处置 。 至元十年(1273年),忽必烈立真金为太子,兼中书今和枢密使。然因“处之未极其道”,真金“终守于谦抑”,不肯视事。董文忠进言:“事已奏裁而始启白”太子,不妥。应改为“启而后闻”。忽必烈欣然采纳,遂开始了六年之久的真金太子监国 。 仁宗恢复科举,“宿卫禁中”的陈颢“赞助之力尤多” 。诚然,径直奏闻也属臣下进奏,能否采纳,完全取决于皇帝个人的意志。例如,《金华集》卷二四《宣徽使太保定国忠亮公神道碑》载:哈剌鲁氏答失蛮“袭父职为宝儿赤。尝侍上(忽必烈)左右,极论阿合马尚书省之政蠹国害民。上怒而斥之曰:‘无预若事。’公徐对曰:‘犬马知报其主,臣世荷国恩,事有关于治乱,安敢坐视而不言?’其后阿合马败,上乃思其直,赐以玉环及钞二千五百缗,且谕旨:后有所知,其尽言毋讳”。宝儿赤答失蛮在忽必烈驾前抨击权臣阿合马,忽必烈起先不悦其语,最终嘉奖其忠直,鼓励他“尽言毋讳”。可以窥见,径直密奏和“随时献纳”,既是怯薛近侍对主子履行的义务,也是皇帝交付的权力。总之,怯薛的径直密奏和“随时献纳”,毕竟获得了向皇帝充分陈述政见的较多机会,又兼他们“密近天光” ,颇受宠信。因此,怯薛超越中枢奏闻在皇帝最高决策中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

  怯薛的“随时献纳”和隔越奏闻,在元朝时期曾经引起较大争议,也是屡禁不止的事情。元人刘敏中云:“曩者近侍衙门往往奏事,干预朝政,省台未免沮抑,事至纷庞” 。江南行御史台监察御史咬住等也批评说:“皇元立制,政柄总归中书。虽屡戒诸司不得隔越奏事,然诸司奉行不至,旋即背违,凡有所陈请,辄自朦胧奏行。或有经由中书,而Government事务繁冗,不暇诘难可否。……冗征细事,动辄宗示中外,变易纷纭,法无可守。……迹其所由,盖因挟权挠法之臣,不惜国体,越职犯分,各私其所为而致然也” 。其实,在“随时献纳”和隔越奏闻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上,始终存在着法理冲突。来自汉法和蒙古法的解释迥然不同。若按汉法制度,中书省总揽政柄,怯薛近侍隔越奏事,确实是“不惜国体,越职犯分”。若按蒙古旧俗,怯薛执事是大汗身旁最早的一批宫廷辅佐官,他们的“随时献纳”或隔越奏闻,也是在履行其那可儿(伴当)应尽的义务。在这个意义上,怯薛近侍之所为,也不全是“挟权挠法”和“越职犯分”。由于有元一代的政治法律一直是蒙古法、汉法并存的二元体制,上述不同的解释,显然都有所本,都有道理。这或许是“随时献纳”和隔越奏闻,受到中书省等朝廷大臣及许多汉族官僚反对而又长期延续、屡禁不止的特殊背景。

  (二)以内驭外,挟制宰相

   中书省等充任新的朝廷行政中枢后,怯薛组织与中书省、枢密院之间,长期处于既矛盾冲突、又内外协同配合的复杂状态。怯薛人员或以圣旨胁迫,或暗中弹射秦劾,或以内线赞襄,进行了一系列以内驭外、挟制朝廷宰相的活动。

  元朝皇帝的圣旨分两种;一是由怯薛中札里赤等书写的玺书圣旨,类似唐宋的“内制”;一是由汉官书写的诏敕制诰,类似唐宋的“外制”。其中玺书圣旨录有皇帝对朝政的口头指示,权势效力极高。玺书圣旨一部分由中书省、枢密院等重臣奏准颁布;另一部分则由内廷怯薛奏准颁布,称为“内降旨” 。后者与唐之“斜封墨敕”性质略同,或者“不由中书,直下翰林院” ,或者由近侍先行“署事”,再交付中书省“准敕施行” 。史书记载这类“内降旨”,在成宗、武宗年间极为盛行。从大德六年到至大元年所降这类圣旨达六千三百余道,仅至大四年春季就下达一千余道 。其内容除“自择名分”,径奏颁旨的别里哥选外 ,还涉及“田土、户口、金银矿冶、增余课程、进贡奇货、钱谷、选法、词讼、造作等事” 。由此可见,与径直奏准相关联的“内降旨”,似乎越俎代庖,包揽了中书省宰相的不少机务。在这一点上,怯薛与汉唐的“内相”比较,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怯薛经常向中书省传达圣旨,有时采取口头形式,也难免出现讹传圣旨,使中书省宰相无所适从的情形。至元十四年(1277年),中书省接到“汉人盗钞六文[者]杀”的圣旨。实施不久,京师“囹圄多囚”。忽必烈得知后吃惊地问:“孰传此语?”中书省臣回答:“也可脱儿察。”脱儿察说:“陛下在南坡,以语蒙古儿童”。忽必烈云:“前言戏耳,曷尝著为令式?”于是撤消了上述误传圣旨,又治脱儿察之罪 。文宗时,还发生近侍擅改文宗乳母夫受封营都王圣旨一事 。可见,怯薛口传圣旨常有随意性。他们甚至将皇帝戏言传为圣旨,谕中书省颁行天下。人们也很难排除怯薛近侍对朝政的倾向性,导致他们在传旨时有蓄意增其所好损其所恶的可能。而宰相对所传圣旨,一般不敢违抗。

   怯薛人员暗中弹射奏劾,也经常给朝廷宰相带来麻烦。《丞相东平忠宪王牌》说,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丞相安童奏言:“比觉圣意欲倚近习为耳目者。臣猥列台司,所行非道,从其弹射,罪从上赐。奈何近习伺间抵隙,援引奸党,曰某人与某官。以所署事目付中书省曰:‘准刺施行’。臣谓铨选自有成宪,若此,废格不行,必有短于臣者。幸陛下察之。”忽必烈答复:“卿言甚是,妄奏者,入上其名”。安童是勋臣木华黎后裔,世祖初曾任怯薛长,但因被海都掳掠八、九年,长期脱离怯薛。此时虽复为中书右丞相,却不能完全控制怯薛,也不甚受世祖信任。而怯薛近侍得以假主上威权,“伺间抵隙”,随时监视“弹射”安重等宰相重臣。中书省宰相等则经常处于被约束、挟制的尴尬境地。还应注意,安童此次上奏未见明显成效。世祖虽口头赞许其说,但没有去严格禁止近侍“妄奏”扰政,只给予朝廷宰臣“入言”申辩的权力。此后,诸如此类的扰政现象仍屡见不鲜。朝廷多次下达禁令,都形同具文,不了了之 。这或许是因为依照蒙古旧俗,怯薛近侍预政合情合理,也有利于伸张皇权和限制相权。出于强化皇权的目的,皇帝自然不想加以杜绝。当内廷怯薛与宰相矛盾激化时,怯薛还可按撺掇怂恿皇帝,罢黜宰相。桑哥出任丞相五年被杀一事,就颇典型。《元史》卷—一九《月赤察儿传》说,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桑哥既立尚书省,杀异己者,箝天下口,以刑赏为货。既而纪纲大紊。尚书平章政事也速答儿,太官属也,潜以其事白月赤察儿(第一怯薛长),请奏劾之。桑哥伏诛,帝曰:‘月赤察儿,口伐大奸,发其蒙蔽’”。《汉藏史集》也说:“又由于他 (桑哥)不虚耗国库钱财,对怯薛们加以限制,怯薛们就传出丞相贪污了钱财的话,并在皇帝回京的路上由怯薛们向皇帝控告……众怯薛受各怯薛长及月吕鲁诺颜的鼓动,又以以前的罪名向皇帝控告桑哥……于是……桑哥的罪过揭露出来……(皇帝)把桑哥丞相交使者带走……” 上述两段汉、藏文史料,对桑哥有明显的褒贬之别。但在怯薛(“太官”)上下勾结,屡次奏劾,导致桑哥失败等情节上又如出一辙。还告诉人们,即使是受皇帝宠信的权相重臣,-旦与内廷怯薛发生摩擦和对立,终久抵不住怯薛“太官”的众口烁金、党同伐异。其垮台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类似情况还有,仁宗朝参知政事张思明“持法峭直”,为近臣“日构谗间,出为工部尚书”;英宗初,平章政事李孟被近侍八尔吉思等“谗构诬谤”,“降授集贤侍讲学士”;文宗朝中书参政王结也因近佞“譖诋日甚”而去职 。

   内廷怯薛以内驭外,还表现在暗中充任宰相的内应和赞襄者。《平章政事贺公神道碑》云:“(贺仁杰)年既及艾,侍帷幄日久,事益明习。人以密近天光,丞相而下,犹必咨托,俾胸诇动静,而始入奏”。这就是说,位极人臣的中书宰相等在面君进奏之前,也需要“咨托”怯薛近侍刺探皇帝的喜怒“动静”。他们这样做,无非是为着进奏称旨固宠,避免犯龙颜丢掉乌纱帽。而当宰相大臣违忤皇帝旨意,可能受到责备处罚时,近侍人员又可以从中斡旋。前揭《董文忠神道碑》云;“至元二年,安童以右丞相入领中书,建陈十事,言忤天听。公(符宝郎董文忠)曰:‘丞相由勋阀王孙,夙以贤闻。今其始政,人方延伫倾耳。而所请若是,后何以为?’乃从旁代对,恳悃详切,如身条是疏者。始得报可。”足见,执掌朝廷庶政的中书省勋贵重臣,也须以近侍为内线,随时疏导弥合君相间的分歧隔阂,才能正常覆行相权。元朝的御史台颇受重视、御史大夫多由勋贵阀阅担任,权势很大。然而,御史官不仅不能弹劾怯薛近侍 ,其一般弹劾谏诤也往往需要怯薛近侍暗中应合或奉旨对证事实 。阿合马等看破了这个机关,常“赂遗近臣”,以财“动人”。一旦受监察官弹劾,“中贵人”就“力为救解” 。结果,受宠柄国十余年,御史监察奈何不得。《御史中丞杨襄愍公神道碑》记载;“有言近臣受贿者,帝(仁宗)怒其非所当言,将诛之,张公珪为御史中丞,叩头谏,不听。公(近侍朵儿只)言于上曰:‘诛告者,失刑;违谏者,失谊。世无争臣久矣。张珪真中丞也。’上喜,竟用张公言……”。在皇帝面前,近侍一席话,远比御史中丞的“叩头谏”灵验。没有怯薛近侍的暗中襄赞,御史监察官的谏议,往往只是皇帝的耳旁风。

  内廷怯薛臧否和挟制宰相,并不完全由私人恩怨所致,主要是内廷怯薛与朝廷省、院、台机构并存的情况下,怯薛运用接近皇权源头的有利地位和蒙古旧俗的历史惯力而主动实施的。内廷怯薛不仅以皇帝的家臣自居,在皇帝与省、院、台等朝廷权力机关之间扮演承上启下,贯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而且似乎在观念上长期把朝廷省、院、台看作汉唐式的“外廷官”。省、院、台大臣顺从内廷怯薛的利益意愿,就可得到暗中襄赞而较长时间地执政当权;稍有违忤,怯薛就会在御前群起而攻之。不可否认,由于怯薛人数上万,内廷怯薛歹与皇帝的关系也有亲疏之别。那些与皇帝不十分亲近的怯薛人员对朝廷大臣的弹劾,有时也不被采纳。甚至会受到朝廷大臣的报复。例如,世祖朝弹劾权相阿合马的秦长卿就反遭暗算 。但在多数情况下,内廷怯薛都会击败对方,元代宰相等重臣(包括原是怯薛人员者)多半是逐个被怯薛参劾废罢的。而后,又有许多宰臣是由内廷怯薛人员出任接替的。这也可以称为怯薛以内驭外的情况下元代宰相更迭的一个惯例。

  (三)介入宫廷政变及其它皇位更迭

   元朝时期,由于内廷怯薛和怯薛“根脚”的朝廷大臣掌握着宫廷机务、禁卫及中央军政大权,其中的勋贵还能参与“忽里台”会议,他们在宫廷政变及其它皇位更迭中的作用,也是令人瞩目的。

   忽必烈死后,皇孙甘麻刺、铁穆耳争位,顾命大臣玉昔帖木儿、伯颜、不忽木力排亲王“违言”,以遗诏威逼甘麻刺北面事成宗 。不应忘记,三顾命大臣中的玉昔帖木儿、不忽木二人即为怯薛“大根脚”’。

   有人认为,成宗死后哈剌哈孙拥立海山兄弟的成功,主要凭籍中书省行政中枢 。实际上,怯薛卫士居中的作用远远超过中书省。

   第一,当时哈刺哈孙虽居中书省右丞相高位,但朝廷重臣中党附成宗后、阿难答的,大有人在。为首者中书省左丞相阿忽台、平章政事八都马辛、前中书平章伯颜、中政院使怯烈、道兴等。在中书省官员中,哈刺哈孙比较孤立。他拥立海山兄弟的活动不得不转入秘密状态。由于成宗后和阿忽台等“奸臣”、“诸怀诈者”的逼迫,哈刺哈孙本人还违心地签署过拥戴成宗后临朝的中书省公文,表面上赞成了阿忽台等的意见 。《元史》卷一七五《李孟传》说,“安西王阿难答谋继大统,成后为之主,丞相、枢密同声附合”,正反映了包括哈刺哈孙在内的中书、枢密大臣公开场合下的一致态度。另据《元史》卷一一二《宰相年表》,当时中书省十一名官员中,左丞相阿忽台、八都马辛等七名任期在大德十一年正月至二、三月。武宗即位后,此七人或被杀或罢职。这自然是由于他们属于成宗后、阿难答的同党和追随者。换言之,中书省正、副宰相十之六、七是党附成宗后、阿难答的。右丞相哈刺哈孙并未左右和控制中书省。作为行政中枢的中书省,没有积极拥立海山兄弟,而是基本附合成宗后、阿难答的。

   第二.《承相顺德忠献王碑》说,成宗“寝疾笃甚”, 哈刺哈孙“入侍医药,出总宿卫,日理机务,诸藩王欲入侍疾,王(哈刺哈孙)拒之。”“守宿掖门凡三月,密执其机”。当爱育黎拔力巴达率少数卫士“入自延春门”时,哈刺哈孙自“东掖来就之”,接应其入诛阿忽台等。其间.哈刺哈孙得以运用的不是中书右丞相的高位,而是身兼怯薛长的宫廷宿卫重权。由于宿卫重权在手及其秘密策应活动,成宗后“深居九重,八玺在手,四卫z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 ,只能徒有虚名。而王府亲兵稀少的爱育黎拔力八达也才能毫不费力地进人皇宫,发动政变成功。

   简言之,哈刺哈孙的右丞相职位和中书省机构在爱育黎拔力八达宫廷政变夺位中没有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次政变成功的关键,不是朝廷行政中枢的向背,而在于怯薛人员的“揆以正义,无所回挠” ,及其执掌的宫廷警卫、机务等要害权力。

   它如燕帖木儿拥立文宗,也是亲率十七名怯薛卫士“兵皆露刃”,“建大义于禁中”的。显然,在这次拥立中,“总环卫事” 的宫廷宿卫重权又为燕帖木儿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怯薛近侍总揽宫卫、机务,至关皇位稳固和皇帝个人安危。所以,历朝皇帝总是极力维护自己与怯薛组织的排它性隶属关系,不允许宗王(乃至皇太子)和大汗怯薛官暗中交往 。这种严密防范是有道理的。皇帝对怯薛组织的控制稍有疏漏,就会乱起肘腋。南坡之变,即是突出的一例。

   人们在谈论南坡之变时,往往强调阿速卫军的作用,而忽视怯薛卫土的向背。这似乎不很允当。笔者拙见,阿速卫军的作用虽然很重要,但它仅是“外应” 。充当内应和凶手的正是英宗怯薛宿卫士和入值宿卫的大臣。乍一看来,拙见似乎与拜住长期担任怯薛长的史实有所抵牾。其实,这种抵牾只是表面现象。就内幕而言,怯薛卫士介入弑英宗不仅证据确凿,而且事出有因。概括地说,拜住主持的新政所引起的蒙古色目贵族内部的分裂和冲突,也波及到怯薛组织。南坡弑君所以得逞,恰在于相当多的怯薛近侍与英宗处于尖锐对立状态,恰在于怯薛长拜住无法控制全部怯薛。

  通常,怯薛负责皇帝斡耳朵和宫廷内外的守卫。包括阿速卫在内的侍卫亲军,负责皇帝的外围护卫和巡幸扈从 。任何涉及官禁斡耳朵的军事政变,不能不通过怯薛“环卫”。怯薛宿卫分为四部分,号称四怯薛。“每三日而一更”,由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家族世袭分掌。据叶新民先生研究,亥子丑三日第二怯薛当值,寅卯辰三日第三怯薛当值。仁宗、英家二朝,怯薛长拜住实际所领的仅仅是木华黎家族世袭掌管的第三怯薛 。南坡之变事起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癸亥,恰在第二怯薛入值的“亥子丑”三日内。就是说,癸亥日,拜住虽以右丞相兼怯薛长扈从英宗,但并不直接负责总领当日御前入值的第二怯薛。这无疑是铁失等伙同第二怯薛的党羽行弑的可乘之机,也是英宗和怯薛长拜住不能控制怯薛,反被杀的客观条件之一。

  我们再来看怯薛人员是否真的参与了行试。《元史》卷二0七《铁失传》所列逆党有铁失、也先铁木儿、失秃儿,赤斤铁木儿、完者、铁木迭儿子锁南、铁失弟锁南、脱火赤、阿散、章台、秃满等十六人。其中,知枢密院事也先铁木儿系月赤察儿第四子,仁宗朝曾充第法薛长的。他和御史大夫兼宣徽使铁失都是籍隶怯薛,具有宿卫宫禁义务的随朝大臣。宣徽使锁南、典瑞使脱火赤则很可能是带院使衔的怯薛执事官。卫士秃满的怯薛身份更一目了然 。《元史》卷一四三《自当传》说,另一名宣徽使“秃满迭儿入怯薛之日,英宗被弑,必闻其谋。”事后,秃满迭儿曾遭弹劾,或因泰定帝不诛“逆党胁从者”的诏令 ,未受惩。此人是否直接充当行弑的凶手或同谋?史料阙如,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铁失弑英宗时,秃满迭儿是以第二怯薛人员当值的。他和该怯薛的另外一些宿卫士对铁失弑英宗不仅未作任何抵抗,反而持纵容或观望态度。许有壬《恶党论罪》称:“怯薛官员”为铁失逆党“腹心股脑之托” ,也大体反映了这种情况。 可见,铁失、也先铁木儿、秃满、秃满迭儿等怯薛近侍和入值大臣确凿无疑地充当了弑英宗的内应、凶手或纵容者。部分怯薛人员勾结朝廷同党行弑英宗表明:怯薛不仅可以在皇空虚时凭借宿卫重权等,参与拥立新帝,还有可能、有实力铤而走险,以宫廷政变危及皇帝人身。

   频繁的皇位争夺,是元朝立太子新制与忽里台选汗旧俗混存交织而引起的政治现象。部分怯薛或怯薛出身的大臣参与上述争位,并不单纯是怯薛制度本身所造成的。怯薛在历次皇争夺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当某些朝廷权臣左右局势拥立新帝时,内廷怯薛一般不发挥明显功用(如宁宗之立、顺帝之立等)。然而,当皇位更迭须经过宫廷政变的形式实现时,怯薛组织就因其特有的职权便利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了。我们前面提到的哈刺哈孙拥立海山兄弟,铁失弑英宗,燕帖木儿立文宗等,就属于这一种情况。

  (四)结束语

  综观怯薛的上述预政活动,不难窥知:陪奏议政和超越奏闻,直接影响着皇帝最高决策;自内降旨和弹射臧否,又可假借皇权对宰相等进行威慑、控驭;至于介入宫廷政变及其皇位更迭,则多系怯薛利用宿卫宫禁等重权不甚合法的特殊作用。此类预政始终涉及朝廷冶的核心部分一皇权、相权和军政中枢决策。其剧烈程度与汉、唐、明内朝官、宦官擅政相比,并不逊色。这表明:作为蒙古国三大旧制之一的怯薛,不仅是元朝军事宿卫体系的核心,而且构成了长期合法或非法地插手朝廷大政的特殊政治势力。换句话说,元代中央政治长期受到怯薛势力的强弱不等的影响或左右,当时的许多重大政治事变和政策倾向,似乎只有与怯薛预政相联系,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怯薛预政,的确是蒙古旧俗给元朝廷带来的一份重的政治遗产。

   最后,我们基于以上具体考察,从主从领属性、持续性、集团性等三方面,进一步剖析怯薛预政的特征。从这些特征中,人们可以看出怯薛预政与汉唐明内朝官擅政、宦官专权的某些差异,又可领悟到这种政治现象的深刻社会背景。

   怯薛参预朝政,渗透着皇帝与怯薛间较强的主从领属关系。贵族和那可儿(蒙古语“伴当”)、属民间的主从领属,曾经是十二、三世纪蒙古游牧民族社会关系的核心。1206年,成吉思汗扩建万人怯薛,遂把草原贵族与那可儿(伴当)间的主从领属关系,较多地移植到新建的大怯薛中。元朝建立后,怯薛宿卫制及皇帝与怯薛的领属关系大致没有改变。按照蒙古旧俗,这种领属关系与汉地崇道、忠君并重的君臣关系有所不同。它是终身不得变更的私人领属和依附。无论怯薛人员入仕或免官,都始终保持与皇帝的上述关系。这种领属关系之下,皇帝把怯薛当作最亲近、最可信赖的人员,当作以亲驭疏、实施皇权的习惯性工具。同时,也须庇护供养怯薛。怯薛则要向大汗履行扈从征伐、护卫服侍、终身效忠等义务 。由于怯薛的前身草原“那可儿”曾是替贵族服役的自由人,上述领属关系和皇帝与宦官阉奴间的主奴关系也有所区别。它并不意味着怯薛社会地位卑下,反而能给怯薛人员带来尊贵的“根脚”和牢固的宠信,成为显贵于世的资格和阶梯。藉此,怯薛得以充任皇帝的“耳目”、“爪牙”、“心脋”。少数与皇帝彼此“知心”,情同父子,号为“倚纳”(蒙古语近幸之义)。他们“动合旨意” ,手眼通天,频繁以密奏直达宸极,动辄以诏旨挟制大臣。另一方面,这种领属关系也没有造成怯薛与一般官僚间的严重隔阂。因为通过别里哥选和官员子弟入侍,怯薛与汉地式官僚体系之间长期保持了人员流通,一般官员对怯薛与皇帝的上述特殊领属关系,也就倾慕多于忌恨了。要之,皇帝与怯薛的主从领属关系,是怯薛参预朝政的基本凭藉。没有这一层超越一般君臣关系的主从领属,怯薛预政,横行朝廷上下,欺凌宰相重臣,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怯薛预政,贯穿有元一代,持续不断。我们注意到,汉唐明三代的宦官专权或内朝官干政虽十分严重,但因受专制皇权主体运动的支配,此类干政或专权多系王朝中期发生,且为某几个皇帝的个人意志或特定时势所肇始,一般延续时间有限。元代怯薛预政则不然。元世祖吸收宋金制度,以中书省等充当正规的行政中枢。然而,作为蒙古旧制的遗留部分,怯薛始终掌握着宫廷禁卫、御前服侍和机密事务等三项重要权力。这样,元朝中央官府遂呈现内廷怯薛和朝廷省、院、台内外嫁接的格局。这种嫁接,使怯薛最接近权力源头皇帝,又处于皇帝与朝廷官僚机构之间出纳王命、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他们的预政,既是对旧俗的沿袭,又与封建君主专制的官僚机构以上凌下,以内取外的基本构造和运转程序相适应。就是说,怯薛预政不仅是一般皇帝集权专制的派生物,同时还是蒙古旧俗的遗留和元朝二元性政治体制的产物。因此,无论国势盛衰治乱,皇帝开明昏庸,怯薛预政长期延续,经久不衰。这在历代王朝中实属罕见。对元代政治的影响,自然也十分严重。

  怯薛参领朝政,相当程度上表现为怯薛人员的集团性利益扩张活动。一般地说,不论来自何种族、何阶层的人员,一且入籍怯薛,就能获得终身不易的“大根脚”,而与非怯薛官员相区别。怯薛服侍皇帝可历数朝,长达几十年。怯薛长和执事官世袭罔替 虽父兄得罪,也不中断。这又增加了怯薛骨干成员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内廷怯薛享受的优遇和他们参预朝政的种种行为,使他们自身构成了长期和蒙古旧俗相联系的宫廷官僚特殊阶层。他们的利益和政见容易具有了较多的一致性。人们从怯薛近侍群起攻击安童和桑哥,铁失等结党谋弑英宗等事件中很容易窥见,在维护径直密奏、别里哥选、巨额赏赐等自身特权利益上,内廷怯薛常常是休戚与共、党同伐异。当然,怯薛内部也不是千佛一面。其成员的身份常因各自家也略有贵贱高下之别。少数主张革新者与庞大的守旧势力也间或发生不同政见的争执。但应该看到,怯薛组织大多数情况下被勋旧贵胄所把持,其它人员则处于从属地位。而且,自成宗严禁汉人、南人进入怯薛,怯薛组织的保守政治倾向愈加明显。即使是身为怯薛长的拜住,也无法改变。可见,怯薛内的贵贱之别和少量政见分歧,并不影响怯薛作为一个拥有较独立利益的宫廷军事政治集团的存在。由于怯薛自身集团性的增强,怯薛参预朝政往往不限于沿袭旧俗和零星、偶然的行为,而表现为维护和扩张本集团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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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06: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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