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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野史:美女貂蝉死于圣人关羽刀下真相(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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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22: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想要开始的话,我们先从前面引述的宋玉对巫山神女之美的描绘中,有关“性合适,宜侍旁,顺序卑,调心肠”之句,做一下较为深入的分折:

  中国社会至迟在西周,开始形成宗法制度。这是一种复杂的,以血缘关系形成身份等级而建立起社会政治秩序的制度。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枝》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大宗”和“宗子”,均指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有可能就是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周代《仪礼》和《礼记》,是其宗法内容的完整记载。宗法制度法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王族和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周代宗法制度中,将宗族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大宗,其余除嫡长子以外者,称为别子,被封诸候,称为小宗。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又被称为大宗。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父权家长制家庭,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遮。据《独断》(东汉·蔡邕著)记载:“天子后立六宫之别名”为:“三夫人:帝喾有四妇以象后妇四星,其一明者为正妃,三者为次妃也。九: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天子取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九嫔。诸候一取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而汉代独道儒术,董仲舒之“三纲”论中,“夫为妻纲”,刚很明确地表达,有关妻子对丈夫的“顺序卑”,是一种国家的政治制度,而不仅仅是家庭关系中的秩序。事实上,“家”的概念,在周朝,是一个政治单位。如《孟子·梁惠王下》中所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干乘之家;干乘之国弑君者,必百乘之家。”即以战车的单位为标准来区分家的大小。而有关儒术对以周礼为构建社会秩序的蓝本的思想,应该说在汉代是做为国家政治的理论基础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本节中的一些相关问题。

  我们可以注意到《三国演义》中司徒王允在自家的后花园牡丹亭畔,遇见家中歌伎貂蝉时的一段对话;“司徒王允归到府中,寻思今日席间之事,坐不安席,”“至夜深月明,策杖步入后园”,“忽间有人在牡丹亭畔,长吁短叹。是夜允听良久,喝曰:‘贱人将有私情耶’,貂蝉答曰:‘贱妾安敢有私’。此处王司徒口言“贱人”,面貂蝉则自称:“贱妾”,二人关系,其实如同父女,“其女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允心亲女待之。”“妾”仍旧时女子自称时的谦词。古乐府《孔雀东南飞》中即有“妾不堪于驱使,徒留无所施。”之句,清代反清之革命志士黄花碧血党人“三林”(即林文、林觉民,林尹民、为创建民国而捐躯之黄花岗“三林”英烈之一),在其《与妻书》中,引其妻所言,“望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妾愿随君行。”之语,可见有关于退而称“妾”不称“妻”之口语背后,尊卑之秩序,所代表的政治力量的影响,其延续千年而难以禁绝于一时。

  两千多年前的东汉未年,身逢乱世的貂蝉,于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抗,以及农民做为社会低层者的起义反抗中,使那个专制帝国一统的秩序遭到破坏的间隙,被赋予重任,担当大义,救国于难,在其行为上,必然获得需要获得相对的自由。这种自由不是指其上具体行动中的自由,而是指精神上所需要的那种具有自我觉醒意识的,从原有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中得到解脱的,所依靠的精神力量支撑的存在。

  貂蝉在那个时代社会秩序的禁锢中,樊篱重重,不仅只是男尊女卑的限制,其身份地位,以歌伎的职业而言,也是社会最底层者。

  董卓位居国相,“ ……寻进卓为相国,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后汉书·董卓传》)杀董卓,这应该是需要跨越多等级(至少是需要跨越伦理观念上的多重等级),所为的一种犯上行为。于此,不是为报“大人恩养,”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而是“近见大人两眉愁锁,必有国家大事”,才能使其逾越于其低微身份,勇于其所为。

  应该说,对于貂蝉,救国于难之大义,就是那个使其自身个性得到解放的精神力量的支撑。但从另一面看,对于司徒王允而言,则仅只是出自于政治,具体来说,是出自于其所在的官僚集团的利益需要,使用了一种在历史上贯常使用的阴谋手段,即以所谓“粉脂作甲胃”。

  有一本古代的兵书《六韬》,传说为西周周文王时姜望所著<20>。该书卷二“武韬”有关“发启、文启、文伐”中,有关“文伐”之“第十二节”中,有“养其乱臣以迷之,进美女淫声以惑之。”因此而有“美人计”。使用此计的古代故事,举不胜举,最早可以追潮到周幽王戏诸候,以搏美人褒姒一笑,神志错乱,被归于天意所为(上天何以会用此凡间之计呢?);还有吴越之争中,越王勾践听从大夫范蠡之计,在为勾践所败后,卧薪偿胆的同时,献美人西施,令其色令智昏,并离间了夫差与其肱股大臣伍子胥的关系,从而使越国反败为胜,导致吴国灭亡。在此,“美人计”似乎仅是一种战争攻伐之“策术”,但事实上,则是一种被政治需要所操纵的手段。

  《三国演义》中有关对貂蝉身世的介绍:“其女自幼选入府中,教的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而貂蝉在戏的自我介绍是:“妾蒙大人恩养,训习歌舞,优礼相待,妾虽粉身碎骨,莫报万一。”其“训习歌舞,”显然并不是司徒王允大人仅为自娱才这样做的,其与貂蝉的关系,虽然是“以亲女待之”,不是纳为妾室那种,而之所以“优礼相待”,似乎没有明显的理由,貂蝉很快反应出对王允所愁之事的关切和领悟,表明其对王允礼遇优待,将来可能的重大偿付,是早就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这实际上可以说,司徒王允,早就把貂蝉当做我们现在所说的“女间谍”进行培养了,所不明的是,史家所著,为何往往要隐隐约约地对此进行遮掩呢?

  当然,有些话也不能说的那么绝对,也许,司徒王允,养歌伎在原先也可能是一种雅的表示,这在东汉末是士大夫们普遍的一种时髦之举。歌妓是指以歌舞为业的女子,与妓女不同。《旧唐书·白层易传》中有记有“初,居易罢杭州,归洛阳,于履道里行故散骑常待杨凭宅,竹木池馆,有林泉之致。家妓樊素、蛮子者,能歌善舞。”此处之“家妓樊素、蛮子者”,到是有些不同于仅以歌舞为业的“歌伎”,因此大诗人白居易也常因此战而受指责在家中蓄妓,但其所为的确是为个人所需要,到是没有错。《广韵》日:“妓,女乐。”可见最初“伎”与“妓”相通。古代乐舞杂技艺人,乐人称之“倡”,伎人称之“优”,后并称。《史记·魏其武安候列传四十七》中有:“蚡所爱倡优巧匠之属。”更早的时候,有战国齐恒公时管仲没“女闾”。《战国策·东国策》中记载,“齐恒公中七市,女闾七百。”明代谢肇淛《五杂俎》,是一书多记掌故风物的博物学著作,其中就有:“管子治齐,为女闾七百也。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清人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说:“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七百也。”也就是齐恒公批准管仲成立国家经营的妓院,此为娼妓制度的起源。《韩非子》难二记:“昔者齐恒公宫中两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再有就是勾越置“独妇山”,东汉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地传第十)记:“独女山者,勾越将伐吴,徙寡妇致独山上,以为死示士示,得专一也。去县四十里,后说之者,盖勾越所以游军士也。”“也而也有说是勾越为军士提供纵欲取乐的。如宋人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四十七引东汉人赵晔《吴越春秋》:“独女山者,诸寡妇淫佚犯过皆输此山上。越王将伐吴,其士有忧思者,令游山上,此喜其意。”看未勾践精于此道,不仅送西施于吴王,做为暗箭,还没“独女山”,以求获将士肯为其用命的功效。而这些“官妓”,实际上是由西周奴隶制受奴隶主控制的“家妓”演变而来的。而管仲设国家妓院,是有政治目的的,如清代禇人获楫《坚夸爪集》(续集)中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此充国用。此即‘花粉戗’之始也。”即以此而收“花粉税”,是管仲广开财源,延揽人才,安置女俘,缓解社会矛盾之举。

  与此以上情况很相似的是,西方民主发祥地古希腊雅典式民主,作为奴隶的妇女是社会最无助的阶层。当时有许多女童是被贩卖为奴的,她们中有些是从“类堆”中捡出来的。雅典那时流行“把女婴弃于户外使其冻饿而死”的习惯。法律规定:“演奏笛子、竖琴和西塔拉琴的女子,收费不得超过两德拉克马。”古雅典人剥夺妇女对重要事情的感觉甚至身份感。在出生记录和日常生活的一些场合,连妇女的姓名也被剥夺。在母系血缘到父系血缘的转变中,使妇女逐渐丧失个人力量和文化地位的性、社会和意识形态,对妇女的任何性独立性行为进行严刑惩罚,以法律和“道德”的手段。

虽然“还没有证据表明古代中国的经济是基于奴隶制,而古希腊经济则的确如此。”仅奴隶在春秋时代,仍是普遍存在的。“一个奴隶与一只狗的价值差不多。皂、舆、隶、僚、仆、台、围、牧入种职业处于社会低层。这个阶层的女性成员有妾、女工、女乐。”(22)对前面引用《三国演义》中对司徒王充与貂蝉关系的介绍中,有一句话说到:“允以亲女待之”,这是基于作者罗贯中对貂蝉角色的界定,表明二人之间不存在貂蝉从歌伎变成王允之妾的情况。当然,这或与王允个人的品性有关。《后汉书》卷二十六记载:“允少好大节,有志于立功,常习诵经传,朝夕试驰射。”“允性刚棱疾恶,”并有论曰:[]“故推卓不为失正,”并没有关于其与女色有关的正面或负面的记录。正因为如此,一位“少好大节”,“刚棱疾恶 ”的前高级官僚,除去有关性格方面的“刚棱”,也就是过分自负,为人不讲情面的缺陷外,其蓄养歌伎貂蝉,是早有准备为其所从事的政治服务的。这也是社会发展于历史的这一时期,所反映出的政治制度对女性的奴役,是其行为背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体现。

  从这样的视野去认识,我们就会发现,貂蝉这样一位处于社会低层的女子,虽然被司徒王允所优待,但这种优待并不是一种仅仅出于王允大人的乐善好施的好心肠,而是另有他图。也正是以貂蝉之聪明,才会对迟早有一天会到来的,供五允大人“驱使”的情况,而惴惴不安。于是,才有其于深夜于牡丹亭,“长吁短叹”之举。

  按理说,这一情节本有唐突之处,试想,一个年方的二八少女,正值青春年华,竟会有深夜为二八少女,正值青春年华,竟会在深夜为“国家大事”而“长吁短叹”,实在让人不解。应该说,其受王允大人之“恩养”,欲以为报,进而对时该会到来的机会,留心注意,故对王允大人“查颜观色”,才有其在被王允大人发现后,脱口而出:“近见大人两眉愁须,必有国家大事,又不敢问”之语。而其于深夜不寝,一般而言,不符合其身份与“礼制”,到象是一种有心的伺机等待,从故事情节于此的前后发展来看,这一行为的动向,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可貂蝉为何要这样急切或热心于司徒王允大人的“ 驱使”呢?固然我们不能排除其为报王允大人之恩,更有为救国于难的取大义之心怀,但是,如果仅是如此,我们就只是从概念的一般性上,去认识这一人物。

  也就是说,如果仅是如此,我们就很难从中得到出美的感受。

  需要区分的是,这种所谓美的感受,不是指那种出于“一般性”的,而不是出于个性的“概念外化”。即对有关于美的概念的一般性外化,是指我们在前所引用的那些若干对貂蝉外貌,直至其长相的每个细节和其行为的描写。这些描写,实际上并不能引起我们对于美的真实和生动的感受。

  需要强调的是,貂蝉之美的“艳”,作为古代美女中的“天下第一***”,如此的评价所突出的美的形式,是无法在上述的那些描写中得到具像化的再现的。

  “貂蝉送酒与布,两个眉来眼去。”“布请貂蝉坐,貂蝉假意欲入。”“布欣喜无限,频以目送貂蝉。貂蝉亦以秋波送情。”

  这是《三国演义》中描写貂蝉与吕布初见时的“表演”。与此可以比较的是,貂蝉见董卓时,“笙簧缭绕,簇捧貂蝉舞于帘外”,还有在后来,貂蝉为董卓“执檀板低讴一曲”,轻歌曼舞,以“情”入境。

  在吕布知道貂蝉已被董卓纳入相府后,布“入卓卧房后窥探”,却被貂蝉发现,“故蹙双眉,做忧愁不乐之态,复以香罗频拭眼泪”。而在吕布没有看见的时侯,对董卓却是极力使其“为色所迷,月余不出理事。”在“卓偶染小疾”时,“貂蝉衣不解带,曲意迎奉。”可见周旋于二人之间,游刃有余的功夫,和用心之深。

  但问题也正在于此——如果我们仅仅是停留在对貂蝉绝佳媚功的评价上,又如何来对其“美”的绝伦进行之评价呢?

  要知道,并不是我们做为现代人,有意去这样评价:“闭花羞月”的貂蝉,确实是古代四大美人之一,而是在于,这是古人的“定论”,我们需要考察的是,为何古人会有这样的共识呢?

  ——貂蝉的之美右于“艳”,是被深隐于以《三国演义》为主的,两干多来杂说百家的描绘之中的,在那些艳词丽句之中,这个“艳”字被挖掘出来,其实是有目的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去仔细品味志上面所引用的《三国演义》中,貂蝉周旋于董卓与吕布之间这段故事情节时,就会发现,在罗贯中似乎并非过份渲染,且所用字数不多,对这样一位大美人而言,几乎可以说是“不动声色”的描绘中,

  有一个“现场感”的问题,被忽视了。即我们若是去身临其境,就会发现一个与书面语言的无声无息所不同的情景是,在此幕好戏中,貂蝉的大放异彩,如前面所引宋玉《神女赋》中所叹:“其始来也,耀乎若日初出照屋梁,其少进也,皎若明月舒其光。”这种景象,只能是貂蝉的外貌之美所引起的,与前面有关貂蝉行为之“主动”近乎于“献媚”相联系,这种“主动性”的作用,应该是如皮最佳效果中最主的因素。也就是,只有这种“主动性”,才会使其美,呈现出“艳”,即只“形神皆备”,才能成就如此近乎于真的危险的欺骗。

  仅以貂蝉舍身取大义,是很难解释这种“艳光四射”的“内心世界”的全部内涵的。事实上,貂蝉做为社会最低阶层的歌伎、女乐,固有其职业性表演的一面,其被“训习歌舞”,也是为有朝一日的这一幕做准备的。但是,这些情况,与此场景的实际气氯相比,是不能让人信服的。然而,要是我们从更大的意义上讲,也就是其行为的目的,被解释为是为救国于难,而不惜舍身取义的话,同样带有相当程度上的概念化趋向。在此,也许只有对貂蝉形象的个性化认识为出发点,才能对此有接近于真的认识。

  也就是说,只有将貂蝉的行为与她个人存在的社会性相联系——以其表现,必然出自于其“身份”被同样假设发生了变化,使之与此重大行为相适应,而这种身份变化的暂时性假设所解除的,恰恰正是那种原的,来自于政治统治对女性精神,甚至是身体和性的压迫,但同样重要的是,这种“解除”,只有政治出自于自身的需要而“同意”,才能做到。

  这个说法,我们可与前面的所说相联系,是会有所理解的——

  在那个时刻的貂蝉是“自由的”,因而是“自为”的。她同此而被唤醒了自我,恰如“惊鸣宛转掌中身,只疑飞过洞庭春”的一只暂时获得自由的小鸟,虽然只能在“画堂”中飞,却也有“一片行云”那样的轻盈和自在,这种需要与其身份后处环境相比较后,才能体会到的感受,是其“精神”使有关于美的观念,从诗的内在性的描绘中被释放出来,成为生动的可感受在外在之具象。

  五、道德和宗教规制中爱的缺失与审美中的情感作用:貂蝉形象的隐喻。

  在有关貂蝉的身世及结局中的历史资料中,其与吕布本为夫妻的说法,具有相当的数量。

  直接来源是《三国志·蜀书·关羽记》中注《蜀记》,关羽向曹操多次“乞娶”吕布部将秦宜禄之妻杜氏,被曹操抢先占有。有居人胡应麟,读书不细,误认为关羽欲取吕布之妻,还有唐代著名“鬼才”诗人李贺《吕将军歌》“溘溘银龟摇白马,傅粉女郎火旗下。”有人便认此于猎猎风中火红之旗下,随吕布上阵的“傅粉女郎”,便是貂蝉。

  而《后汉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六月,夜半时,布将河内兵都萌反,将兵入布所治下邳府,诣厅事阁外,同声大呼,布不知反为难,直牵妇,科头,袒衣,将相从溷上排壁出,诣都督高顺营。”又裁:“布欲令陈宫高顺守城,自将骑断太祖(曹操)粮道,布妻谓:‘宫顺素不和,将军一出,宫顺必不同心共守城也,如有蹉跌,将军当于何自立乎?妾昔在长安,已为将军所弃,赖得庞舒私藏妾身耳,今不须顾妾也。’布得妻言,愁闷不能自决。”可见吕布临阵,确有妻妾相随,此为貂蝉形象的之影子。

  《三国演义》第十九回:“下邳城曹操鏖兵,白门楼吕布殒命。”曹操攻下邳,吕布欲断其后路,留陈宫、高顺守城,其“复入内对严氏说知此事”,严氏之“泣曰”,如同前段所引《英雄后记》中的记载,让“布闻言愁闷不决,入告貂蝉。貂蝉曰:‘将军与妾作主,勿轻身自出。’”貂蝉这样说,含意不明,其与吕布的关系中,似乎表现出与政治已脱离了干系,正因为如此,才有在此之后的许多说法。

  吕布此时又是因为女人,听从了妇人之言,而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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