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对围而后降者不赦以威天下
屠字的本意就是杀戮。 屠城的意义就是在攻破军队、瓦解围城后,大量的残杀。以下就常见的误会一一说明,非为传说中的屠杀必属杀光,而且只有针对人民才叫屠杀,或者屠城只是破城的意思,还有屠杀仅出现于军纪不良等谬论。一、屠非杀光
因此首先已经排除屠为全部杀光,否则也不会有“三屠”,一屠就已死光,何足道及二屠,乃至于三屠呢?正因一屠杀不完,所以二屠继续,二屠再杀不光,三屠再来等。
屠杀的对象也不限平民,对于军队兵卒亦可为屠,《三国志.魏书.陶谦传》:“(初平四年)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其中“谦兵”指的就是陶谦的“军队”,死亡数以万计地死亡,不是只有陶谦的“人民”死亡数以万计;再结合《后汉书》,则为“(初平四年,曹操率军)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泗水为之不流。”可知曹操屠城,目标在打击陶谦军队。
姜维能“屠陇右”、曹仁有“屠宛”及孙权为“屠江夏”,屠字所指悉为“严重杀戮”,但非赶尽杀绝:
(一)陇右:魏明帝还二次下诏大赦,其中不乏使“陇右四郡及金城,连年受敌,或亡叛投贼,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皆特赦之。”陇右在战后还是有人残活,姜维并未屠光陇右。
(二)宛城:南阳宛城虽在曹操时被曹仁被屠城,但仍未杀光无人,后来曹丕还愤怒当地收入太少,逼死宛城官员,按“黄初三年,车驾至宛,以巿不丰乐,发怒收俊。”若宛城当初被屠毫无人烟,不要说当地不应太繁荣可期,也不会有后世的南阳人才济济出现,早就在曹操的时候被屠杀干净。
(三)江夏:孙权屠江夏后,“虏其男女数万口”而走,这“数万人”就是孙权屠城未杀光的证明,另外则是后来江夏太守有刘琦率兵驻守江夏,甚至有文聘带兵镇守江夏,还有孙权后来任命程普为江夏太守屯兵,若是江夏早被屠光,此三位江夏太守恐怕得自携人民赴任。
至于屠杀则不分平民或士兵,因为拿起武器的平民就可以视同军队,放下武器的士兵也不会变成平民。即使全死士兵,也算屠杀,曹操在徐州对“谦兵”(陶谦士兵)所作所为,正是屠杀。
二、屠同破意
至于屠城是否有攻城的意思,从攻、拔、陷、击及克等各式各样专门形容词而言,屠城之发生必发在已攻陷,与其说屠城在于攻陷,不如说屠城重在得手之后的杀戮,而且是像宰牲畜一样的残杀守城军民。
(一)先破再屠
从《荀子》提到“不屠城”、《吴起兵法》之“可以屠城”及《吕氏春秋》的“尽屠其家”,均是重杀戮,虽然全有攻陷之意。不过屠城本来就发生于攻陷之后,所以屠城之前当然已发生攻陷。
孙权派“都尉吕蒙破其前锋,而凌统、董袭等尽锐攻之,遂屠其城。”所以先攻城,再屠城。
江东“吴丞相军师张悌、护军孙震、丹杨太守沈莹帅众三万济江,围成阳都尉张乔于杨荷桥,众才七千,闭栅自守,举白接告降,吴副军师诸葛靓欲屠之。”也是先攻击,然后再欲屠城。
曹操在兴平三年“九月,公东征布。冬十月,屠彭城,获其相侯谐。”亦是先征吕布再屠彭城。
夏侯渊“与诸将攻兴国,屠之。”同样也是先攻再屠。
怎会有先屠再攻呢?此为先后顺序。先攻再屠,比较合理。
(二)屠即破义
《说文解字》:“屠,刳也。从尸者声。”又《广韵》:“屠,杀也裂也。”因此屠字的本意就是“剖开”,屠城就是把城剖开,当然就是“破城”之意;屠狗一定把狗分裂,与剖狗、破狗的意思相同。
屠城会不会只有攻城而无杀戮,若从战争不会不死人的角度,连攻城及围城都会造成伤亡,即使攻城、拔城也会有杀戮,何况屠城摆明就是多杀戮,而且是残忍的杀害无法抵抗者,所以用酷杀牲畜的“屠”字来形容。因此屠城会比攻城更富杀戮,围城可自损三分之一,连攻城军都死伤惨重,没有理由破城之后,守城军民反而发毫无伤。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三)屠破比较
“破”字就带很大的杀戮,何必非“屠”不可?
1、项羽“破”汉军
“杀汉卒十余万人”、“汉卒十余万人皆入睢水,睢水为之不流。”
2、曹操“屠”徐州
“(陶)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注意到两者被害者皆为军队兵卒(刘邦汉卒及陶谦士兵),不为平民,而且“破军”不比“屠城”逊色,死伤人数不惶多让。
秦“坑”赵卒都能称为“破”赵,皇甫嵩“屠”黄巾改称“破”黄巾,有何不可?丞相蔡泽当面对秦王称功时,便提到“诛屠四十余万之众,尽之于长平之下,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人臣当面赞扬君主,屠字在古代是个褒义字。
长平坑四十万赵卒:明明是在长平坑陷屠杀四十万赵卒,却称为“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主要言及“破”赵卒,而非“屠”赵卒。
黄巾首功级数:《后汉书.皇甫嵩列传》:“嵩、操与朱隽合兵更战,大破之,斩首数万级...又进击东郡黄巾卜己于仓亭,生禽卜己,斩首七千余级...大破之,斩梁,获首三万级,赴河死者五万许人...嵩复与巨鹿太守冯翊郭典攻角弟宝于下曲阳,又斩之。首获十余万人,筑京观于城南...而嵩既破黄巾,威震天下。”如此严重的杀戮,成千上万的屠杀,行文却仅言及“破黄巾”,不道及“屠黄巾”,可见“破”比“屠”还严重。
“屠城”当然含有“破城”的意思,不“破”如何“屠”?当然先“破”再“屠”,至于“破”是否不流血或少杀人?还是如同“屠”般带有大量的杀戮,可参考项羽“大破汉军”,汉军(没有平民喔!)死亡数超过十万以上,“破”字的战功,数量大不大呢?
三、屠必预谋有军纪
屠具杀意,而且是有计划的杀害,没有军纪很难全面扑杀,因为会疲于追捕,只有布署安排像关门杀狗等,才有办法施以坑杀或兜剿。绑而后杀,缚而后宰,屠杀不会是意外,屠城更少不了杀戮。
屠城一定是有纪律的组织行为,军纪太差还不能屠城,否则部分士兵脱队而走,势必破坏全体计划,例如原令包围,若有士兵擅离职守,就会造成缺口,待宰的肥羊就会趁机逃亡。而且屠城一定要分工,指定有人搜查(以寻目标)、指定有人围捕(以防脱逃)、指定有人备战格斗(以消抵抗)及指定有人执刑(刺剑插刀)等,甚至要常常与上级保持连络,以免落单遇到叛民聚众抵抗,或者支持友军应付压力、甚至随时听命上级的命令,或中止任务、或扩大范围以及分合包抄等。
彻底服从命令的军队,才有可能屠城。
汉光武帝的治兵军纪良好:《光武本纪》:“城中出降尤者言光武不取财物”、《冯异传》“今诸将皆壮士屈起,多暴横,独有刘将军所到不虏掠。”、《祭遵传》:“光武谓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李忠传》:“世祖会诸将,问所得财物,唯忠独无所掠。”、《杜诗传》:“将军萧广放纵兵士,暴横民间,百姓惶扰,诗敕晓不改,遂格杀广,还以状闻。”《冯异传》:“(光武)敕异曰:『三辅遭王莽、更始之乱,重以赤眉、延岑之酷,元元涂炭,无所依诉。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诸将非不健斗,然好虏掠。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敕,无为郡县所苦。』异顿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
但是《耿弇传》却有:“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
为何治兵军纪良好的汉光武帝,却有屠城辉煌纪录的名将?其实认清屠城本来就不是部分军纪败坏的士兵的突发行为,便容易理解。像汉光武帝对吴汉屠川,也只有寥寥几字“帝闻之怒,以谴汉。”最多骂吴汉副将:“城降三日,吏人从服,孩儿老母,口以万数,一旦于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尚宗室子孙,尝更吏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斩将吊人之义也!”但是汉光武帝没有对吴汉作出任何惩罚,益州人民人死不能复生,这就算了,不但不骂吴汉骂副将,而且汉光武帝对吴汉的处置是“赐谷二万斛”,以答灭蜀之功。
吴汉屠川,汉光武帝口头谴责,实际赏谷二万斛,这根本就是奬励。
江东孙策也是军纪良好善兵征战的人,举凡“军士奉令,不敢虏略,鸡犬菜茹,一无所犯,民乃大悦,竞以牛酒诣军。”但是为孙策在正史的战绩却是:“屠东冶”、“获其吏士妻子四千人”、“得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余人”及“斩虎、韩晞已下二万余级,其赴水溺者一万余口,船六千余艘,财物山积。”总不能再把屠城的命令推给部分失控没军纪的士兵吧!那个大胆的士兵敢违背孙策的意志而屠城呢?想必此即孙策本人授意,士兵顶多执行命令。
曹操征吕布、屠彭城;围张超、屠雍丘;征乌丸,屠柳城;战袁氏,屠邺城;伐陶谦,屠彭城、傅阳、取虑、睢陵及夏丘──此皆曹操早期亲率领军,军纪保持在最佳的时候。甚至于夏侯诸曹也是:屠兴国、屠枹罕、屠河池、屠宛及屠太原,其中还有官渡之坑杀八万人,也应够资格称屠杀。曹操不会不善治军,也不会有军纪败坏的将领出来挑战曹操的指挥?曹操的爱将会不善治军、被部分劣兵乱肆军纪吗?
曹操军令:“围而后降者不赦,以示威天下。”对降兵降民不赦是什么意思?而以严令赏罚着称的曹军,其纪律能在乱世中脱颖而出,足见其能。因此与其反问曹操治兵良好而不可能屠城,不如说曹操借由屠城来检验治军的成效。
屠城应证明了曹军的军纪严格,有组织、有计划的发扬统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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