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叶哥 发表于 2013-4-12 10:00:39

探析曹魏分封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上的意义(转)

中国古代的分封最早萌芽于夏后氏。到了殷商时代,为适应地域政治的转变,分封政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周文王就曾受封为西伯。沿着夏商的分封传统,周公对部族社会的分封作了制度的完善,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分封成为西周到战国时代确立部族或家族集团最大政治利益的基本政治制度。周公分封制度的确立,是三代分封制度的一个转变,即由部落分封转变为以同姓宗族分封为主、异性分封为辅的分封。  周公分封还为秦汉以后的分封制度提供了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参照。作为最高级别的分封侯国,公国的分封尽管是西周与春秋时代分封制度的重要内容,然它毕竟是完全受制于宗主国周王朝,毕竟是与其他侯、伯、子、男等爵等而同之的封爵。
  随着西周封建制度在战国时代的分崩瓦解,随着秦汉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周公的分封制度已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一种新的分封制度在王莽禅汉时期开始了最初的尝试,这即是君主集权制度下的公国分封制度,它是为配合王莽禅汉而实行的。不过,这种排他性的新式的公国分封制度在王莽禅汉时期还仅仅只能算是萌芽,它显现出明显的过渡特点,即由西周天下共主时代的封建制度向王权专制下排它性的分封制度的过渡与转变,它是为配合王权更替、异姓禅代的政治而实行的。君主集权制度下成熟的公国分封制度是东汉末为配合曹操篡汉而实行的。下文将就曹操魏公国的分封建制的具体经过作梳理,并与王莽的分封进行对比,以论证曹魏分封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上的意义。
  一、公国分封,母体国中孕育独子国  曹操的受封始于建安二年,最早封为费亭侯,乃袭其先祖父的爵名,级别不高,有同虚授。同年他接着受封武平侯,邑地在豫州陈郡武平县,离其祖籍谯郡不远(卷一,武帝纪,P13)。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封邑。武平侯封邑从建安二年到建安十五年一直未变,建安十五年的“己亥令”中提到:“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曹操封武平侯时食邑多少,也能从“己亥令”中找到些线索,“然兼封四县,食户三万,何德堪之!江湖未静,不可让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辞。今上还阳夏、柘、苦三县户二万,但食武平万户,且以分损谤议,少减孤之责也。”(卷一,武帝纪,P34)由此引文不仅可以知道曹操在武平侯爵位上的时间,还知道在此期间武平侯封邑曾一度增加三县,食邑三万。曹操此文在明志的主旋音外,还含有辞让所增封邑的意思。曹操在武平侯爵位上尽管是实封,但其实也只是封建社会司空见惯的万户侯而已。无论是费亭侯还是武平侯,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分封,与禅让的公国分封建制不同。
  曹魏的公国分封建制始于建安十七年,据《三国志》载:十七年春正月,公还邺。天子命公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如萧何故事。……割河内之荡阴、朝歌、林虑,东郡之卫国、顿丘、东武阳、发干,钜鹿之瘿陶、曲周、南和,广平之任城,赵之襄国、邯郸、易阳以益魏郡。”(卷一,武帝纪,P36)增广魏郡的目的很显然是为了给曹操分封魏公做准备的。魏郡将成为魏公国的中心。次年(即见建安十八年)五月丙申,曹操正式被分封为魏公,公国分封拉开了序幕: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曰:朕以不德……今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封君为魏公。锡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尔龟,用建冢社。昔在周室,毕公、毛公入为卿佐,周、邵师保出为二伯,外内之任,君实宜之。其以丞相领冀州牧如故。(卷一,武帝纪,P37-39)
  从上述两则史料分析可以看出,曹操的封国建制是以魏郡为基础的。按《后汉书·郡国二》载:“魏郡十五城,户十二万九千三百一十,口六十九万五千六百六。邺、繁阳、内黄、魏、元城、黎阳、阴安、馆陶、清渊、平恩、沙、斥丘、武安、曲梁、梁期。(志第二十,P3432)由此可见,魏郡于东汉时期管辖十五城,也即有十五县。建安十七年对魏郡进行增广,增加了14县,相当于扩大了一倍。到次年五月曹操正式封魏公公爵时,封国在前面扩大了的魏郡基础上,又增加了九个郡,相当于扩大了9倍。其中平原郡是人口百万的大郡,河内、河东也是拥有十八或二十个县的大郡,巨鹿、常山、中山与安平都是与未增加县的魏郡同等住户人口相当(即五、六十万人口)的中等郡。甘陵郡是西汉时期的清河国,于后汉“桓帝建和二年改为甘陵”,它辖城不多,却是个人口相当于常山、安平的中等郡。(志第二十,P3436)唯赵国是小郡,辖县五,人口不到二十万。这九郡按记载都是从冀州划过来的。
按《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时冀州辖郡国数为九,即信都国、中山国、真定国、广平国、赵国、(卷二十八下,P1630-1631)魏郡、巨鹿郡、常山郡、清河郡,(卷二十八上,P1573-1577)其中广平国即后汉的巨鹿郡,真定国于东汉时划归常山国,信都即后汉的安平国。而河内与河东两郡在两汉时期被划为司隶校尉管辖范围,这可以从《晋书·地理志》得到明证:“及汉武帝,初置司隶校尉,所部三辅、三河诸郡。其界西得雍州之京兆、冯翊、扶风三郡,北得冀州之河东、河内二郡,东得豫州之弘农、河南二郡,郡凡七。位望隆于牧伯,银印青绶。”(卷十四,P415)对比前后汉冀州所辖郡数与名称,我们会发现,曹操的魏公国基本是以前汉的整个冀州为基础,并向前汉的司州与青州大大扩展了。后汉末季,董卓败乱京畿,汉室播越西迁,司州不复存在,河内与河东被归划到冀州治下,其原因大概与袁绍、曹操相继经营冀州、人为地扩大冀州领域有关。建安十七年诏书中有割冀州的河东与河内郡以益魏封国的文字。本属青州的平原郡为什么到汉末建安时期也属了冀州,大概也可以用袁绍与曹操任意扩充地盘与势力范围来求解。
  曹操扩大冀州的政策其实是由来已久的既定方针,它的实施甚至可以追溯到他官渡之战克胜袁绍“领冀州牧”时期,史书是这样记载的:或说太祖“宜复古置九州,则冀州所制者广大,天下服矣。”太祖将从之,言曰:“若是,则冀州当得河东、冯翊、扶风、西河、幽、并之地,所夺者众。———必人人自恐不得保其土地,守其兵众也,今使分属冀州,将皆动心且人多说关右诸将以闭关之计,以为必以次见夺。一旦生变,虽有守善者,转相胁为非———天下未易图也———。”太祖遂寝九州之议。(卷十,荀传,P315)曹操尽管听从了荀之谏,当时未行复古置九州“广大”“冀州所制”之策,但这只是暂缓实施而已。到了建安十一年,即曹操破高后,曹操废除了汉宗室的八国,其中有常山、甘陵、平原三国,前两国在冀州范围内,后一国属青州范围。(第九,孝献帝纪,P384)冀州范围内宗室王国的废除即是为大冀州政策开路的。几年后,也即是建安十八年,复九州之议开始执行。《后汉书·孝献帝纪》载“十八年春正月更寅,复《禹贡》九州”注引《献帝春秋》曰:“时省幽、并州,以其郡国并于冀州;省司隶校尉及凉州,以其郡国并为雍州;省交州,并荆州、益州。于是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也。”(卷九,孝献帝纪,P387)这在《三国志·梁习传》卷十五也能得到旁证:“建安十八年,(并)州并属冀州,更拜议郎、西部都督从事,统属冀州———文帝践祚,复置并州。”。(P469)本属司隶所辖,关中地区划归雍州,弘农回归豫州,河内与河东并不是象引文所说的并入了雍州,而是并入到冀州里。此外,青州的安平郡也划归冀州了。
  通过九州的重新划定,冀州新增加了并、幽两州,且从司隶、青州等地获取了郡国。由此看来,曹操是打着“复古置九州”来实现他的大冀州的政治目的。牢固地据有冀州并扩大其范围是曹操经营冀州的方针政策,也是曹操公国建制的预备。建安十八年夏曹操立为魏公后,“徙赵王为博陵王。”(第九,孝献帝纪,P387)把汉室宗王在冀州范围内的最后一个据点给清除后,扩大的冀州也因而成为曹操魏公国的直辖区域,成为汉王朝的国中之国。
  从以上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曹操的“大冀州”策略从官渡之战一直执行到魏国的建立。按《宋书·州郡一》记载:“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所部如故。及三国鼎跱,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卷三十五,P1027)三国中曹魏得天下十二州之九,而曹操的初封国占了魏国九州中面积最大与人口最多的冀州。这是个面积大大扩展了的冀州。冀州不仅是曹魏的粮仓,而且是当时天下人口最多也集中的地方。“太祖破袁氏,领冀州牧,辟琰为别驾从事,谓琰曰:‘昨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卷十二,崔琰传,P367-368)冀州远离敌国蜀与吴,受敌国直接侵扰的机会少,故是比较安静的大后方。这就是曹操选择冀州为其魏公国的封国的原因。从曹操魏公国的面积、人口与地理位置的分析看来,曹操想让其封国成为汉末的国中之国。作为母国,东汉已经分崩离析了,而曹操的封国魏却日渐强大。
  二、公国制度完善,独子国完成取代母体国的政治准备  曹操魏公国的政治制度建设是与公爵分封同步进行的。《三国志·魏书》记载如下: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天子聘公三女为贵人,少者待年于国……冬十月,分魏郡为东西部,置都尉。十一月,初置尚书、侍中、六卿。(卷一,武帝纪,P42)以荀攸为尚书令,凉茂为仆射,毛砎、崔琰、常林、徐奕、何夔为尚书,王粲、杜袭、卫觊、和洽为侍中。(卷一,武帝纪,P42裴注)
魏公国的建制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社稷宗庙的构建,这是有国有家者确立自己政治地位的要务。魏国所立宗庙是按诸侯礼立五庙的,即《晋书》追记曹魏建庙故事所说的“自以诸侯礼立五庙”。(礼上,P601)五庙之制在魏公国一直施行到曹丕禅汉。魏禅汉后好长一段时期内,其宗庙社稷都在邺城,直到明帝太和三年“十一月,洛京庙成。”(卷一,武帝纪,P42)宗庙所祀依然是五庙,而不是七庙,到明帝“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始更定七庙之制”。(礼上,P601)由此可见,魏公国的宗庙制度为日后魏国的宗庙制度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对魏公国进行地理上的行政区划。把魏郡设为魏公国的京畿,如此魏郡就相当于汉朝的司隶州,直属曹操魏公国。对于魏公国的京畿地区,曹操以东、西部都督的建制来进行管理的,有点像两汉时期的司隶校尉管理司州,然都督的官名似乎更偏重于军事性质,也许魏公国对魏郡就是实行纯粹的军管。如并州被撤并冀州后,曾任并州刺史的梁习就担任过西部都督从事。(卷十五,梁习传,P469)东西部分治政策大概执行到曹丕代汉、魏国建立。
  曹丕禅汉的次年,即黄初二年,“以魏郡东部为阳平郡,西部为广平郡”。(卷二,文帝纪,P77)魏公国时代扩大的魏郡开始复原,由一变三,即魏郡本郡,东边的阳平郡,西边的广平郡。改郡就意味着撤消东西都尉军管制,而实行正常的郡县管理。魏朝建立后,作为魏公国京畿的魏郡失去了政治中心的意义,所以也不被划归司州范围之内。行政区划的变化是政治统治变化的折射,我们可以从《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之注的内容看得分明:“改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都;立石表,西界宜阳,北循太行、东北界阳平,南循鲁阳,东界郯,为中都之地。”(卷二,P77裴注[三])魏国代汉后,其治理不再着眼于大冀州上,而是放眼九州。在前汉都城长安、后汉都城及曹魏新都洛阳、曹操挟天子令诸侯时都城许昌、曹操封邑地魏郡邺城、曹操的籍贯地谯设立五都,然五都并非全在魏国的京畿范围。魏国的京畿范围是以洛阳新都为中心来进行归划的,它囊括冀州、并州与豫州相交的三河地区,而以魏郡为中心的大冀州基本上遗漏于京畿范围外。由此可见,以魏郡为轴的东西部都督分治政策无法继续执行下去,转而为司隶校尉与郡县治理所取代。
  其三是职官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这是公国建制中的重中之重。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有关此方面的内容比《三国志》所记载的相关内容详细:冬,十一月,魏初置尚书、侍中、六卿;以荀攸为尚书令,凉茂为仆射,毛?、崔琰、常林、徐奕、何夔为尚书,魏置五曹尚书,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王粲、杜袭、卫觊、和洽为侍中,钟繇为大理,王修为大司农,袁涣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陈群为御史中丞。(卷六十六,汉纪五十八,献帝建安十八年,P2123-2124)尚书、侍中与六卿的设置是为魏国正常运作服务的。荀攸为“魏尚书令”时,荀为“汉尚书令”,司马光《资治通鉴》胡三省注“魏尚书令荀攸卒”条分得很清楚:“为汉尚书令,攸为魏尚书令”。(卷六十七,汉纪五十九,献帝建安十九年,P2132-2133)两套尚书班子并行。除引文中的荀攸外,桓阶也做过魏公国的尚书令;做过为魏尚书者除前引文中提及的毛砎、崔琰、常林、徐奕、何夔人物外,还有陈矫、陈群。此外,王毖、董遇等做过魏公国的给事黄门侍郎,刘廙、辛毗、刘晔等做过魏公国的侍中,史料皆见于《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卷二裴注引《献帝传》。(卷二,P63)魏国还设置了相国、行御史大夫事的郎中令与大理等官职,魏公国初建时,“魏以大理钟繇为相国”(卷六十七。P2147);直到建安二十四年魏相国西曹掾魏飒事发,牵连到钟繇,才免去魏相国,《资治通鉴》六十八卷有进一步的交代。(卷六十七,汉纪五十九,献帝建安二十一年,P2147)华歆也曾担任过魏相国之职。(卷十三,华歆传,P403)此二位元老在魏国建立后都由公国的三公晋升为魏国的三公。相国显然是魏公国的职官,因为当时汉室称丞相,从献帝建安十三年曹操“罢三公官,置丞相”、“自为丞相”(卷十二,孝献帝纪,P385),一直到建安二十二年这十年间,汉室丞相职位就一直是由曹操担任的,《资治通鉴》汉纪六十胡注于此有说明(卷六十八,汉纪六十,献帝建安二十二年,P2154)。此外,在做魏公国的相国之前,钟繇还做过魏公国的大理职官(卷十三,钟繇传,P394),魏公国的郎中令行御史大夫官事,其下设有御史中丞,与汉室的御史大夫职官官名及设置稍异。魏公国的三公下面也设置了长史之类的属官,文帝曹丕即王位时,蒋济就“转为相国长史”。(卷十四,蒋济传,P451)
  魏公国还设有宫卫制度,如曹操享受九锡礼时有虎贲三千得有人掌管,程昱担任过魏公国的“卫尉”。(卷十四,程昱传,P429)凉茂不仅担任过魏公国的仆射,还担任过“中尉奉常”。(凉茂传,卷十一,P339)魏国还设有秘书郎,开后世中书省之先河。(卷十四,刘放传,P457)从以上不完全的史例胪列可以看出,魏国的职官设置与人员配置是比较完善了,其职官设置完全是模拟中央朝廷的职官制度。
通过上述宗庙社稷制度的确立、行政的区划、职官的设置、人员的配置,一个全新的魏国在东汉帝国的母体内孕育成长。这一寄生在汉帝国母体身上的魏公国必将取而代之。
  三、曹魏公国分封建制的历史影响  魏公国与西汉末王莽安汉公公国的分封建制相同的地方是,都是排他性的惟我独尊的新式公国分封。这种惟我独尊的异姓分封,与西周分封以同姓为主并适当兼顾姻亲及古帝王后裔的分封迥然有别。曹操与王莽的分封是一种自我的分封,主动权完全在受封者自己手里,与西周分封都得受制于天下共主周王完全不同。西周的分封是为了巩固周王室天下共主的地位,而曹、王的公国分封,是把天下名义上的共主汉室弃置一边的分封,是为子国蚕吞母国、最终达至政权平稳更替的一种手段。
  曹操的公国分封与西汉末王莽为篡汉而实行的公国分封相比较,也可以见出其明显的进步。王莽的公国分封尽管也已经是排他性的,但总觉得有几分欲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在其受封安汉公之前,先封孔光为博山侯、王舜为安阳侯、甄丰为广阳侯、甄邯为承阳侯,所增食邑前二者万户,后二者五千户。曹操公国面积辽阔,大到一个扩大的冀州,而王莽受封安汉公,所益户数为二万八千,尽管比孔光所益户将近多出了三倍,(王莽传,卷九十九上,P4047)但与曹操的一个大冀州相比,是小得可怜的。王莽所增加的封邑无非是两县而已,连一郡也未能达到,与曹操动辄增封十郡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魏公国的分封是裂土分封,而安汉公的分封还呈现为食邑分封的鲜明特点。安汉公四县一聚的封邑相对于魏公国所据有的整个扩大了的冀州,几乎是微乎其微的。曹操能凭其广大的封国而倾覆汉室,而王莽是无法以小小的新都国来倾覆汉室的。魏公国分封建制在安汉公公国建制基础上有所发展的方面主要是在制度建设上:
  其一,是公府僚佐臣体系的形成。王莽安汉公府只有家臣,只能说有公府臣僚的萌芽,但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公府臣体系;魏公国则已经形成了公府臣体系,这就是魏公国分封建制在王莽公国建制基础上的发展。魏公国臣佐体系已经比较完了善,具体表现在朝臣与公府僚佐之间已形成较鲜明的对立阵营。魏公国的僚佐臣与汉朝廷朝臣尽管经常出现任职的互换,但基本上能够准确分辨某大臣属朝臣还是公府僚佐臣。这种朝臣与公府僚佐臣之间泾渭分明界限的特点,到晋司马晋公国与南朝诸公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南朝的台臣体系与朝臣体系界线更加鲜明。
  其二,公国分封后对政治的运作方式也不同。曹操采取以我为主,以公国为本的政治方针,汉朝廷实际上只是魏公国的影子政府。汉魏禅代时,曹丕是以魏公国的政治机构全套人马来取代汉室的全套人马的。王莽的政治建设是以安汉公相府为中心,而不是以新都国为根本。他的私党都是汉朝廷的大臣,故王莽受禅后,汉朝廷的原班人马立即向新朝朝臣发生转变,不存在公国僚佐臣取代朝臣的现象。可以说,王莽公国的建制还处于初始阶段,处于由五等爵制的公爵向后世公国分封建制的转变阶段,而且在其后也没有得到发展。处于尝试阶段的王莽还没有找到一条较好的取代旧政府的方法。与此相反,魏公国的分封建制是比王莽的安汉公国的分封建制要复杂的多,也更完善得多。曹操为禅代所做的准备工作也比王莽要具体详细周密,其中最成功的方面就是走好公国政治建设这步棋,让原政权变成公国政权的附属与影子。以后的司马氏、南北朝受禅君主基本上循着由王莽开辟的、曹操完善的公国分封建制制度来展开他们的禅让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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