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叶哥 发表于 2013-4-11 09:21:43

孙吴毗陵屯田的性质

王仲荦先生《魏晋南北朝史》上册第五章第二节论孙吴屯田云:“较大规模的民屯在毗陵,有男女各数万口。”并引《三国志·吴志·诸葛瑾传附子融传》注引《吴书》为据:“赤乌中,诸郡出部伍,新都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率所领人会佃毗陵,男女各数万口。”王先生定毗陵屯田为民屯,当据《宋书·州郡志》所载“晋陵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刀王先生认为孙吴屯田组织结构与曹魏相仿,故典农校尉所辖当属民屯。对此近年来争议频起。高敏同志《东吴屯田制略论》(1)(以下简称《略论》)论此云:“有人认为这是民屯,实则仍为军屯。因为‘诸郡出部伍’,显系军队……不能以其有‘男女各数万口’而认为是民屯,因为孙吴兵士的家属是随军行动的。”陈连庆同志《孙吴的屯田制》(2)亦引用了《吴书》这段史料,他并未明言毗陵会佃的性质,而是从侧面提出“典农是军屯系统,屯田是民屯系统”的见解。据此种见解,属典农校尉所辖之毗陵屯田,自然系军屯性质。
但是,定毗陵屯田为军屯,又出现了新的矛盾。《孙吴的屯田制》既认为孙吴军屯与民屯之分“应该和曹魏大致相同”,阻对其列典农为军屯系统,未作任何解释;《略论》明指典农为民屯系统田官,但同时又认为毗邻会佃为军屯,对于《宋书·州郡志》载毗陵为典农校尉所辖未作任何说明。不仅如此,两文对于参加会佃的陈表为“新都都尉”、顾承为“吴郡都尉”的解释各有不同:《孙吴屯田制》云:“陈表、顾承各为一郡农官,属于校尉级军官,但文献中却一律称之为都尉……颇疑它是传写有误,却又无善本可校。”《略论》则云:“郡级农官,似乎也可以称为都尉……这就是在郡级农官方面,东吴之异于曹魏者。近又有林志华同志撰文称:“新都都尉与溧阳屯田都尉,湖熟典农都尉、江乘典农都尉也同为县级农官。如与曹魏屯田制比较,这些农官都应属于民屯组织的农官。”(3)上述各家矛盾分歧之处,当何以解释呢?
考诸史籍,孙吴农官,一般都要冠以“屯田”、“典农”字样以示区别。如陆逊之为“海昌屯田都尉”,华核“始为上虞尉、典农都尉”,楼玄之为“监农御史”。故释新都都尉、吴郡都尉为农官,实难令人信服。《晋书·职官志》云:“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汉制,郡设都尉,“典兵禁,备盗贼”(4),光武建武中,虽曾“罢尉省校”,然“辄复临时补置”(5)。终东汉之世,“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6)。证之以((宋书·百官志》:“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有蛮夷者,又有属国都尉。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刀孙吴都尉之设,与此正相符。《三国志·吴志·贺齐传》载建安元年,“(孙)策遣永宁长韩晏领(会稽)南部都尉,将兵讨(商)升。”足见孙吴都尉之设,远在实行屯田之前。同传又云:“(贺)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是岁(散)八年也。刀王仲荦先生释此为会稽南部都尉府,是很有道理的(7)。按《三国志·吴志》顾承本传所云,顾承曾官居吴郡西部都尉;《吴书》称其为吴郡都尉,当系指此。所以,陈表、顾承都尉之职,系领兵官(兼治民事)而非屯田系统之农官。


新都都尉陈表与吴郡都尉顾承俱为领兵官,其所领参加会佃者为诸郡所出之“部伍”。《三国志·吴志》中常见“部伍”字样,在不同场合含义略有不同,或释作“部勒为军伍”(8),或释作“部勒之军伍”(9)。总之一经部伍,即为军事编制,非复民伍了。因此,陈表、顾承所领会佃毗陵之部伍当为军从,孙吴军队家属例须随军(10),故《吴书》云参加会佃“男女数万口”。此时之毗陵屯田,当系军屯无疑。
然而,《宋书州郡志》记载毗陵为典农校尉所辖是否有误呢?答复是否定的。近人研究毗陵屯田,对《吴书》所载这条史料竞相引用,以为信史。其实不然。顾承本传云:“(承)后为吴郡西部都尉,与诸葛恪等共平山越,别得精兵八千人,还屯军章阮,拜昭义中郎将,入为侍中。“诸葛恪讨丹阳山越,事在嘉禾三年秋,历时三年多,嘉禾六年冬,“平山越事毕,北屯庐江”(11)。顾承因平山越之功,由吴郡西部都尉官升昭义中郎将、入朝为侍中,当亦在此时。又陈表本传云。“嘉禾三年,诸葛恪领丹杨太守,讨平山越,以表领新安都尉,与恪参势……表在官三年,广开降纳,得兵万余人。事捷当出,会鄱阳民吴遽等为乱,攻没城郭,属县摇动,表便越界赴讨,遽以破败,遂降。陆逊拜表偏将军,进封都乡侯,北屯章阮。”按新安都尉即新都都尉,晋平吴,改新都郡为新安郡。证之以《陆逊传》,平吴遽事在嘉禾六年,与陈表本传所述时间相合,故陈表由新都都尉官升偏将军,事亦在嘉禾六年末。据此,陈、顾二人为都尉均为嘉禾中;嘉禾末,二人俱已升迁。《吴书》言赤乌中,陈、顾二人以都尉督兵会佃,与本传不合。再证之以《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嘉禾三年,为平丹杨山越事,诸葛恪官拜抚越将军,领丹杨太守,恪到府,乃移书四郡属城长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从化平民,悉令屯居。乃分内诸将,罗兵幽阻,但缮藩篱,不与交锋,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按四郡,乃吴郡,会稽、新都、鄱阳。诸葛恪以抚越将军领丹杨太守,指挥此次军事行动;四郡与丹杨邻接,奉命配合,归诸葛恪节制。恪移书四郡属城长吏,。令其“明立邵伍”。立此部伍绝非仅为“各保疆界”。孙吴惯例,进剿山越多从属城调兵,故四郡属城明立部伍之后,当有奉调“出部伍矽会剿之举。陈表时为新都都尉,顾承为吴郡西部都尉,奉诸葛恪“诸郡出部伍”之移文率众会剿,实在是顺理成章之事。诸葛恪深知山越人惯用的战术,“战则箍至,败则鸟畿”,大军入山搜剿很难奏效,故而确定了“不与争锋”,竭力破坏其生产、迫其势穷就范的作战方针。此种方针不需要太大的作战兵力,但战争持续时间长,需要妥善解决后勤补给及“从化”山越的安置问题。因而,除抽调精锐部队“罗兵幽阻力以遏制山越外,其余部队(包括众多的随军家属)自当择地屯垦,以为持久之计。被迫出降的山越民众,亦当按“强者为兵,赢者补产”的传统政策,精壮充甲士,余皆编制入屯田系统,此即所谓“其从化平民,悉令屯居\"的具体内容。因此,《吴书》所云毗陵会佃,当系以征丹杨山越为背景,会佃始于嘉禾中(嘉禾三年)而非赤乌中。

嘉禾六年冬丹杨山越平定,孙吴政权获得大量人口,仅“甲士”就达四万左右,诸葛恪与诸将所领军队人数大增。丹杨山越既已平定得如此彻底,毗陵地区再保留数量庞大的军队已无意义。于是,诸葛恪“率众佃庐江皖口”,移屯于对魏作战的一线地区。补兵的山越人随军移屯,为数众多的赢弱之民,其安置方式不外补为郡县户或参加民屯。毗陵为新垦区,孙吴政权未立郡县(毗陵立郡在晋武帝太康二年)(12)留居此地的山越民众显然被编制成屯田户,于是有毗陵典农校尉之设。若此推断不误,则《宋书·州郡志》所云“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时为嘉禾六年末或赤乌元年初。
注释:
(1)载《中州学刊》1982年6期。
(2)载《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6期。
(3)《孙吴在安徽的屯田》,载《安徽史学》1984年1期。
(4)(6)《续汉书·百官志》。
(5)《文献通考》卷150《兵考》。
(7)《魏晋南北朝史》第一章第四节后注。
(8)《三国志·吴志·陆逊传》:“而山寇旧恶敢阻深地……可大部伍,取其精锐。”同传又云:‘燧部伍衰三郡,强者为兵,赢者补户,得精卒数万人……”。
(9)《三国志·吴志·陈武传附子表传》:“表所受赐复人得二百家……皆堪好兵……皆辄料取以充部伍。”同书《诸葛恪传》有“明立部伍”。又同书《诸葛瑾传附子融传》往引《吴书》有“诸郡出部伍”。
(10)见拙作《三国士家制度商榷》,载《西南民院学报》1982年4期。
(11)《三国志·吴志·吴主传》。
(12)《宋书·州郡志》:“晋陵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晋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为毗陵郡,治丹徒,后复还毗陵……永嘉五年,元帝改为晋陵。
——————转自浩学历史网   


吢誶偂①仯の『 发表于 2013-4-11 1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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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1916 发表于 2013-4-11 10:27:36

好! (此回复虽有且仅有一个字,却深刻的表达了回复人的深深祝福与刻骨的情感,可谓言简意骇,一字千金,字字扣人心弦,字字催人泪下,足可见回复人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信手拈来的写作技巧以及惨绝人寰的创新能力。实是佩服佩服!再加上以感叹号收尾,点睛之笔,妙笔生花,意境深远,照应前文,升华主题,把回复人的感情表达的淋漓尽致,给人以无限的感动和惆怅,有浑然天成之感,实乃回复中之极品,祝福中之绝笔。)

zengzhunqiao 发表于 2013-4-11 10:44:39

我来打个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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