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善昵 发表于 2013-4-1 01:37:17

敦煌寺院的地产

  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所以田产在寺院经济结构中必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关于敦煌寺院田产研究的文章主要有姜伯勤的《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谢重光的《几个问题》、李德龙的《敦煌遗书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财产世俗化》等。  《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以吐蕃——归义军时期为历史背景,对敦煌寺院田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作者认为,吐蕃时期寺院田产分为寺院自营地和寺户分种地, 寺院自营地的存在延缓了寺户劳役制的终结。到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减少,依附人口提供劳役制退居次要地位,寺院土地经营出现租佃关系。由于寺院自营地的普遍缩小,园圃在寺院地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作者对寺院田产结构的精彩划分,对我们了解敦煌寺院土地经营运作提供了捷径。整篇文章还对寺院经营模式、寺院经济结构、寺户上役形式和内容等一系列变化做了精辟解释。《唐代敦煌的寺院经济》专门对敦煌寺院田产及其经营形式进行分析。作者认为敦煌寺院拥有大量土地和大批劳动人手,在此基础上形成敦煌寺院庄园经济,敦煌寺院这种庄园经济的性质属于寺院占有制,即寺院全体僧人共同所有制。《几个问题》—文的第三部分“沙州寺院经济的经营内容与特点”中指出,归义军既用授地收租的方法剥削百姓,又迫使他们随时为寺院上役的租佃制,是归义军时期沙州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世俗化》一文中指出,由于唐中后期均田制的破坏和寺院经济自身的发展,敦煌寺院土地买卖盛行,寺院常住财产逐渐向个人财产转化。作者认为这是整个唐后期寺院经济的一个缩影,寺院经济与世俗的封建经济趋于同步,世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此外还有一些论文略涉寺院土产品研究,主要有:冯培红在《唐五代敦煌的营田与营田使考》一文中指出,在唐朝前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敦煌地区开始出现营田。该文对敦煌地区的营田制有新的认识,即此地“营田一般由民户承营,无军事性质,故不属于边疆营田的军垦性质”、“官有土地,雇民以耕”。到吐蕃时期,部分营田流向寺内,由“营田夫”(寺户)轮番耕作。作者从寺院田夫与官府营田户的征调方式、地位、自由程度等方面加以区别,认为寺院营田属于寺院私有财产,相对于官府营田较为特殊。敦煌寺院地产中除了大田还有园圃。《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一文中,姜伯勤认为在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普遍减少,园囿在寺院地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园圃经济研究》一文根据敦煌寺院人破历的零星记载钩沉补缺,对园圃的性质种类,分布和种植内容作了系统的研究。作者认为晚唐五代敦煌寺院园囿有两种来源方式,即豪族大姓施舍和寺院自置寺产。文章认为归义军时期每寺都有园囿,园内种植有各种果树、粮食、蔬菜,为寺院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在剩余之时这些物品还可以对外出售。在敦煌寺院地产中除了我们一般认为的种植庄稼的田产之外,还包括牧场和林场。郑炳林在《唐五代敦煌种植林业研究》一文中,突破资料匮乏的困难,利用零星记载,对敦煌地区树林种植分布、使用、种类及建筑木材的来源进行了研究。就寺院方面而言,文章指出寺院种植林主要分布在敦煌三窟十七寺及一百余所家寺兰若周围。寺院还是使用木材的大宗。除了自己栽种树木外,寺院还要用麦、粟、布等作价购买木材。张亚萍《唐五代敦煌地区骆驼牧养业》一文中就敦煌寺院的饲养、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乜小红《唐五代敦煌牧羊业论述》对寺院牧羊业也有论及。对于寺院各项经营在寺院经济收入中的主次轻重,姜伯勤认为在吐蕃占领时期为布施、地产和利润。到归义军时期变为利润、布施、梁蹍课和地产。但是谢重光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觉得由于资料缺乏,对于哪一项在寺院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还不能做出确切的判断。作者认为“大体上说,农业是沙洲寺院经济中最主要的部分,高利贷剥削也一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畜牧业和手工业则是比较次要的和辅助的经营项目。”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学者们对敦煌寺院土地的经营形式和历史演变的论证较为充分深入,但在寺院畜牧业方面,文章较少,研究亟待加强。

三善昵 发表于 2013-4-1 01:37:40

灭了教育部{:5_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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