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善昵 发表于 2013-3-26 00:58:33

西周的宗法礼乐制度

西周统治的巩固,与其建立稳定的制度很有关系。支撑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宗法制、礼乐制、井田制。封建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也是其统治的核心。井田制是维持封建的经济制度。至于宗法、礼乐制,则是维持封建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根据封建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把爵位、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诸侯;诸侯对天子有纳贡、从征等义务,但可把土地及居民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之下又有士。这就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金字塔形之贵族等级制。为了维系封建制度,西周还形成了按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家族制度——宗法制,规定从天子到士各级贵族的名位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并建立以全国最高宗主——周天子为核心的层层藩屏。 此外,周公还制礼作乐(西周的礼乐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相传由周公制定。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西周的礼乐,也体现了当时的时代文明。),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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