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叶哥 发表于 2013-3-25 13:19:51

母系氏族公社

母系氏族公社的确立 
血亲婚配逐步受到限制,氏族逐渐形成。新人阶段氏族制的第一个时期即母系氏族公社就完全确立了。
当时,一个母系氏族公社有一个共同的女祖先。由于全体成员只能确认各自的生母,所以成年的妇女都一代一代地成为确定本氏族班辈世系的主体。成年的男子则分散到其他氏族寻求配偶,实行群婚。每个氏族公社内部,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的不稳定的分工。壮年男子担任打猎、捕鱼和保护集体安全等需要较大体力的事务,而采集食物、看守住地、烧烤食物、缝制衣物、养老育幼等繁重任务,都落在妇女的肩上。她们是氏族公社原始共产制经济的主持者,又对确定氏族的血亲关系起着主导作用,这就是母系氏族公社构成的特点。
这样的社会结构是与当时极端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而通行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发展阶段中。像峙峪、山顶洞等遗址,就反映了当时母系氏族公社的发展情况。

母系氏族原始农业生产

从上述众多遗址和丰富多彩的文化遗存来看,可知在距今七八千年到五六千年之间,以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为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母系氏族公社已经普遍发展和繁盛起来。

原始农业  以农业为主的多种经济活动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的氏族公社,比其它地区发展得较早和较快一些。这些地区众多的氏族公社,大部是长期定居在河流岸边或近水的台地上,形成人口众多、规模较大的村落。

各地的氏族公社,都是依靠氏族组织的力量,使用磨光石斧、石铲、木耒、骨耜、石镰等简单的劳动工具,经营着以耜耕为主的原始农业生产。

在北方黄土地带,主要种植耐旱而自生力较强的粟类作物。在半坡和其它仰韶文化遗址的窖穴、房屋和墓葬中,经常发现有粟或粟的皮壳。说明粟在七八千年以前就成为我国北方的主要粮食。

社会组织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它的全盛时期,普遍形成了较多人口、规模较大的长期定居的村落。像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处就是比较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迹。
临潼姜寨原始村落遗址,位于骊山脚下临河东岸第二台地上,面积达五万平方米。这个村落遗址有着严格的布局。两条壕沟将整个村落分成居住区和墓地两个部分,沟外为三片墓地,沟内为居住区。居住区内有一个面积约四千多平方米的中心广场,在广场周围的四个方向分布着五个建筑群。每个建筑群各有作为主体的大型房屋一座,附近分布着十几座或二十几座中小型房屋。所有房屋的门向均朝着广场。在有的建筑物附近分布着一些储藏东西的地窖群或埋葬小孩的瓮棺葬群。
这样的一个村落,就是一个母系氏族公社。




秋林永泉 发表于 2013-3-25 13: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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