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为何迁都北京
明太祖定都南京。到了第三代明成祖(十三陵长陵埋的那个皇帝)时,把朝廷搬到北京来了。这件事情在历史上有什么意义?他当时为什么非迁都不可? 前面讲到,明太祖的军队打到北京以后,元顺帝跑掉了,元朝失去了在长城以内地区的统治权。尽管如此,元顺帝的军事力量、政治机构都还存在。因此,他经常派遣军队往南打,要收复失地。他认为这个地方是他的,他们已经统治了八九十年。而当时明朝的都城是在南京。为了抵抗蒙古的进攻,明太祖只好把他的许多儿子封在长城一线作塞王。可是现在情况变了,明成祖自己跑到南京去了;此外,原来封在热河的亲王叫宁王,宁王部下有大量蒙古骑兵。明成祖南下争夺帝位之前,先到热河,见到宁王就绑票,把宁王部下的蒙古骑兵都带过来了。他利用这些蒙古骑兵作为自己的军事主力,向南进攻取得了胜利。从此之后,他就不放宁王回热河,而把他封到江西去。这样一来,在长城以北原来可以抵抗蒙古军进攻的力量便没有了。原来他自己在北京,现在自己到了南京,因而就削弱了明太祖时代防御蒙古军进攻的力量,防御线有了缺口,顶不住了。因此,他不能不自己跑到北京来指挥军队,部署防御战。因为他自己经常在北京,当然政府里的许多官员也都跟来北京,北京慢慢变成了政治中心。于是他开始修建北京,扩建北京城,大体上是根据元朝的都城来改建的。元朝时北京南边的城墙在哪里呢?在现在的东西长安街。明朝就更往南了,东西长安街以南这个地区是明朝发展起来的。德胜门外五里的土城是元朝的北城,明朝往南缩了五里。明成祖营建北京是有个通盘安排的,他吸取了过去多少朝代的经验。所以街道很整齐,几条干线、支线把整个市区划成许多四四方方的小块。有比较完整的下水道系统,有许多中心建筑。从明成祖到北京以后、前后三十多年,重新把北京建成了。和这个时期的世界其他各国比较,北京是当时世界各国首都中建筑比较合理、有规划的、最先进的城市。没有哪一个国家的首都比得上它。
有人问:北京还有外城,外城是什么时候建筑的?外城的修建比较晚,是在公元1550年蒙古军包围北京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卫首都才修建的。但是因为这个工程太大,只修好了南边这一部分,其他部分就没有修了。至于现在的故宫、天坛那些主要建筑,也都是在那个时代打下的基础。应该说明,现在的故宫并不是原来的故宫,认为明成祖修的宫殿一直原封未动地保留到现在是错误的。故宫曾经经过多次的扩建和改修。过去三大殿经常起火,烧掉了再修。起火原因很简单,就是太监放火。宫廷里有许多黑暗的事情,太监偷东西,偷到不可开交的时候,事情包不住了,就放火一烧了事。烧掉了再修,反正是老百姓出钱。明清两代宫廷里经常闹火灾就是这个道理。故宫的整个建筑面积有十七万平方米左右,光修故宫就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我们人民大会堂的建筑面积是十七万四千多平方米,比整个故宫的有效面积还大。明朝修了二十年,我们只修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个比较是很有意思的。由于从明成祖一直到明英宗连续地营建北京,政治中心就由南京转到北京来了,北京成为国都了。
以北京作为一个政治、军事的中心,就近指挥长城一线的军事防御,抵抗蒙古族的军事进攻,保证国家的统一,从这一点来说,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正确的。如果他不采取这个措施的话,历史情况将会怎样,就很难说了。
即使明成祖迁都北京,并集中了大量的军队在这里,但在明朝历史上还是发生了两次严重的军事危机。一次是在公元1449年,一次是在1550年,中间只相隔一百零一年。
第一次危机叫“土木之役”。土木是什么意思呢?在今天官厅水库旁边的怀来县,有一个地方叫土木堡。当时蒙古有一个部族叫瓦剌,它的领袖叫也先。也先带兵来打明朝,他的军事力量很强大,从几方面进攻,一方进攻辽东,一方攻打山西大同。那时明朝的皇帝英宗是个年轻人,完全没有军事知识,他相信太监王振。王振也是完全没有军事知识的。王振劝他自己带兵去抵抗,他就糊里糊涂带了五十万大军往当时正被瓦剌部队包围的大同跑。还没有到那里,大同的镇守太监郭敬就派人来向皇帝报告,说那里情况很严重,不能去。于是就班师回朝。王振是河北蔚县人。他想要英宗带着五十万人军到他家乡去玩玩,显显自己的威风。刚出发,他又一想,五十万大军所过之处,庄稼不就全踩完了!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又不愿去了。这样来回一折腾,走到土木堡那个地方,敌人就追上来了。当时正确的办法应该是进人怀来城内坚守。下面的将军也要求进城。王振不干,命令部队就地扎营。但是这个地方附近没有水源,不宜于坚守。结果五十万大军一下子被敌人全部包围了,造成了必败的形势。在这个高地上待了两天,五十万人没吃没喝。到第三天他让部队改变营地。部队一改变营地,敌人就趁机冲锋。结果全军覆没,皇帝被俘虏了,王振也死于乱军之中,造成了很严重的军事危机。这是历史上最不光彩、最丢人的一次战争。
这时候北京怎么办呢?没有皇帝,五十万大军全部被消灭了,北京只剩下一些老弱残兵。情况很紧张。许多官员纷纷准备逃难,家在南方的主张迁都南京,认为北京反正守不住了。在这种情况下,比较有见解的兵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副部长)于谦,反对迁都,他认为北京能够守住。如果迁都到南京去的话,北方没有一个政治中心,那么整个黄河以北的地区便都完了。他坚决主张抵抗,反对逃跑。他的主张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也得到了明英宗的兄弟(chéng)王(不久即帝位,就是明景帝)的支持。于是就由于谦负责,组织北京的保卫战。于谦组织了军事力量,安排了防御工作,跟人民一起保卫北京;并且在政治上提出了一套办法,他告诉所有的军事将领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皇帝,要坚守地方。这样,加强了全城军民保卫北京的决心。果然,也先把俘虏去的明英宗带到城外诱降,说:你们的皇帝回来了,赶快开门。他以为这样可以不战而取得北京城。但是守城的官兵们依照于谦的指示,坚决地回答说:我们有了新的皇帝了。各地方都是坚决抵抗,没有一个受骗的。结果英宗在也先手里成了废物,不能起欺骗作用了。由于依靠了人民群众,北京的保卫战取得了胜利。这时,各地的援军也不断前来。也先见占不到便宜,便只好退兵。这样,北京保卫住了,整个黄河以北的地区保卫住了。
明英宗在也先手里起不了作用,有人就替也先出主意:明朝的皇帝留在这里没有用,还要养他。不如把他送回去,在明朝中央政权内制造弟兄俩之间的矛盾。这样,也先就把明英宗送了回来。明英宗回来后不能再做皇帝,被关起来了。八年之后,明景帝生了病,政府里有一派反对明景帝和于谦的人,还有一些不得志的军人、政客,他们把景帝害死,把英宗放出来重新做了皇帝。英宗出来之后,就把于谦杀害了。
明景帝和于谦对于保卫北京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对人民是有功的。景帝是个好皇帝,他的坟墓不在十三陵。七八年以前,我和郑振择同志一起在颐和园后面把他的坟墓找到了,并重新修理了一下,作为一个公园。因为他是值得我们纪念的。
从以上说的情况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建都在北京,那么1449年也先军队的进攻是很难抵抗的。
过了一百零一年,即1550年,蒙古的另外一个军事领袖俺答又率兵包围了北京。情况也非常严重。也是因为北京是一个首都,是一个政治和军事中心,经过艰苦的斗争,俺答也像也先一样,由于占不到便宜而退回去了。
北京在明朝历史上经受住了这样两次考验。由此可以说明明成祖迁都北京是必要的和正确的,无论从军事上和政治上来说,他都做对了。
但是,仅仅只把政治、军事中心建立在北京还是不够的。当时东边从辽东起,西边到嘉峪关止,敌人从任何地方都可以进来。当然,从山海关往西有一道万里长城。可是城墙是死的,没有人守还是不能起作用。所以,必须要在适当的军事要点布置强大的军事力量。因此,明朝政府在北方沿边一线设立了所谓“九边”。“九边”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开始只建立了四个镇,即辽东、宣府、大同、延绥(suí)。跟着又增加了三个镇:宁夏、甘肃、蓟州。以后又加上太原、固原二镇。这九个军事要塞,在明朝合称“九边”,是专门对付蒙古族的。每一个军事中心都有很多军队,譬如明朝后期,光在蓟州这个地方就有十多万军队。
九边有大量的军队,北京也有大量的军队。这些军队吃什么呢?光依靠河北、山东、山西这几个地区的粮食是不够供应的,必须要从南边运粮食来。要运粮食,就要有一条运输线。当时没有公路、铁路,只能通过运河水运,把东南地区的粮食集中在南京,通过运河北上。一年要运三四百万石粮食来北京养活这些人。所以运河在当时是一条经济命脉。这种运输方法,当时叫作漕运。为了保护这条运输线的安全,明朝政府专门建立一个机构,派了十几万军队保护运河沿线。明朝是如此,清朝也是如此。
把军事、政治中心放在北京,北方的问题解决了。可是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南方发生了事情怎么办?于是就把南京改为陪都。陪都也和首都一样,除了没有皇帝之外,其他各种组织机构,北京有一套,南京也有一套。北京有六部,南京也六部。因为南京没有皇帝,便派一个皇帝亲信的人做守备。当时的大学叫国子监,国子监也有两个:一个叫“北监”,一个叫“南监”。北监在北京,就在孔庙的旁边。北监、南监都刻了很多书,叫北监本和南监本。当然,陪都和首都也有区别,首都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部长叫尚书,副部长叫侍郎)有实权,而陪都的六部没有实权。所有的事情都集中在首部办。南京的这些官清闲得很,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这些人大都是些政治上不得志的人,在北京站不住脚,有的年纪大了,做不了什么事,就要他到南京去做一个闲官,有饭吃,有地位,可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我们研究这个时代的历史要了解这一点。那么,他在南方搞一套机构的目的是什么呢?第一,以南京为中心来保护运河交通线;第二,以南京为中心,加强对南方人民的统治。南方各个地区发生了人民的反抗斗争,就可以就近处理、镇压。
明成祖迁都北京,这不但是抵抗蒙古族南下的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同时也为北京附近地区生产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都市的繁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有了这个基础,清朝入关后才能继续建都北京。
学习历史 帝王守国门,南方保留陪都南京,日后北方丢失后南方能迅速组成新朝廷。 了解一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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