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叶哥 发表于 2013-3-7 10:39:56

周公制礼作乐

 周公是儒家推祟的圣人,姬姓,名旦,为周文土第四子,因其采邑在周(在今陕西省歧山北),故称周公。
  周公辅佐周武王伐纣灭殷,武王死后,又辅佐其子成王治理国家。史书载“周公制礼作乐”,就是指周公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加强对分封诸侯的控制,由政治及文化方面制定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

  周公依据周制,参酌殷礼,首先确立周王为天下共主,称天子。又以天子为大宗,而与周天子同姓的诸侯,因与天子为叔伯、兄弟,为小宗,从而形成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的“宗法制”。天子之卞有诸侯,诸侯内部又有爵位、等级之分,形成阶梯式的等级制度。由宗法制和等级制结合,就产生出一套完整的、严格的礼仪制度。

  殷周两代均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有隆重的仪式,出征有不同的乐舞,会盟、饮宴、婚嫁、丧葬等,均有不同的仪式,这些都是周公作乐的内容,后人称“周礼”或“周公之典”,对后来王朝的统治者,有深远的影响。在托名为周公所作,实际上于战国时期始成书的《周礼》一书中,仍保存有一些周初的礼乐制度和典章文物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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