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孩子qq 发表于 2013-1-21 14:47:56

【法律基础知识】作者:佚名



类别:法律教育小说

【全本】
内容简介
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




lin286 发表于 2013-1-21 15:39:27

看一看!!{:5_12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律基础知识】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