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武天下的风 发表于 2012-10-25 12:00:08

《尹湾汉墓简牍》解决了汉代官制中几个疑难问题(非原创)

特别申明:本文非原创,作者为朱绍侯,此处仅仅为转帖供大家学习讨论!!!
引用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82c3948c84868762caaed5ba.html


      《尹湾汉墓简牍》(以下简称《简牍》) 的面世, 对于研究汉代官制, 特别是对研究汉代郡县及其基层官制, 有了最珍贵、最原始的可靠资料。有一些过去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 有了《简牍》就基本得到澄清, 从而可以得出准确的结论。下面就准备从这个角度, 来谈谈汉代官制中得到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可以确定乡里与亭邮是两种不同系统不同性质的机构
      过去研究汉代官制, 研究汉代乡亭里伍制度, 主要是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汉官仪》、《汉旧仪》等有关资料, 而这些资料所记又互有出入。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 “大率十里一亭, 亭有长, 十亭一乡, 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说明乡、亭、里是一个行政系统, 而且有着垂直的领导关系。《后汉书·百官志》与《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大同小异, 但刘昭的《本注》却在“亭有亭长, 以禁盗贼”之后注曰: “亭长主捕盗贼, 承望都尉。”说明亭长是属于军事、治安系统。特别是《汉官仪》、《汉旧仪》在记亭的时候, 不是和里连在一起, 而是与邮有垂直关系, 即所谓“设十里一亭, 亭长、亭候; 五里一邮, 邮间相去二里半, 司奸盗”, 很明显, 《汉官仪》、《汉旧仪》所记的“里”, 是里程之“里”, 与《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的里伍之“里”不是一码事, 而且《两汉仪》在记载亭邮时, 是与都尉“都试, 课殿最”, 即与军事考核联系在一起的, 说明亭、邮的性质与乡、里有所不同。古史资料中的这些互相矛盾的记载, 早已引起秦汉史研究者的注意。著名历史学家王毓铨先生早在《历史研究》1954 年第2 期上发表了《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系统说》, 根据大量历史资料论证了汉代的“乡”与“亭”是属于不同性质、不同系统的政治机构。以后王先生又在1955 年3 月31 日的《光明日报》上, 发表了《汉代“亭”的性质和它在封建统治上的意义》, 对“乡””与“亭”不同性质、不同系统说又作了进一步的论证。笔者在王先生论点的基础上也写了一篇题为《汉代乡、亭制度浅论》的文章 , 着重论证了乡、里是汉政权基层行政管理机构, 属郡守、县令长政务系统领导; 亭、邮则是治安、邮传、驿站性质的机构, 负责社会治安。公文传递、官员住宿等任务, 归县尉、郡都尉军事系统领导。。
      尽管早在1954 年王毓铨先生就提出了乡亭不同性质、不同系统新说, 以后又不断有人补充论证 , 但由于缺少第一手的原始资料证实, 这一新说并没有被史学界普遍接受。而《简牍》的问世, 终于有了最原始的权威资料, 使乡里与亭邮属于不同性质、不同系统的机构的论点得以确认。请看《简牍·集薄》的记载:
                        乡百七十, □百六; 里二千五百卅四, 正二千五百卅二人。
                        亭六百八十八, 卒二千九百七十二人; 邮卅四, 人四百八, 如前。
以上两条资料说明, 乡与里属于一个系统, 是垂直的上下级关系; 亭与邮属于一个系统, 也是垂直的上下级关系。在同一份历史文献中, 像《集薄》这样把乡里与亭邮分别而又并列式的记载, 可以说是前此未见, 这就使“十里一亭, 十亭一乡”混淆不清的迷雾得以澄清。但令人遗憾的是, 《集薄》中的“乡百七十”之下有个“□”, 属于没有释出的字, 给人带来迷惑。有的学者推断它是“亭”字, 有的学者推断它是“聚”(小乡为聚) 字, 因与上下文意不合, 难以成立。其实在《简牍》的图版一正上, 这个字是清楚的, 是个“全”字, 有的学者断定它是“仓”字, 解释为在170 个乡中有106座仓库。我和造诣颇深的古文字学家郑慧生教授在一起研讨过这个“全”字。慧生教授根据《宜阳石仓簋》、《长沙楚帛书》、《包山楚简》、《说文》、《集音员》、《六书通》等简文、古籍中的“仓”字的考证, 判断、证实了“全”就是“仓”字, 但我们认为它不能作“仓库”解, 而应是职官名。理由很简单, 从《集薄》两条资料上下文意分析, 其用意是统计乡、里, 亭、邮等各种吏员的总人数, 如里有二千五百卅二个里正, 亭有二千九百七十二位亭卒, 邮有四百零八位邮人。据此乡所统计数字也应该是与官职有关的吏员人数, 而不可能是仓库数。比如我们现在统计, 不可能在统计某高校有多少教授, 某研究所有多少研究员, 某工厂有多少高级工程师之后, 突然出现某单位有多少房子, 这种逻辑上的混乱, 古今中外的统计数字中都不会出现, 所以我们认为《简牍·集薄》中的“仓”字, 就是乡中管理税收、仓库的员吏, 可能是从周、秦延续下来的职称。
      周代有仓人, 据《周礼·地官·仓人》记载: “仓人掌粟入之藏, 辨五谷之用, 以待邦用。”看来仓人的职务是专管粮仓。在秦代有仓啬夫、仓佐、仓等吏职, 也是管理粮仓, 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记载: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 而遣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廪) 者各一户以气(饩) , 自封印, 皆辄出, 余之索而更为发户。”文中的“仓”, 也是吏职名称; 可能是仓佐的代称。“离邑仓佐”就是乡仓佐。这段文字的大意是: 由县啬夫或丞和仓、乡主管人员共同封缄仓门, 而给仓啬夫和乡主管廪给的仓佐各一门, 以便发放粮食, 由他们独自封印, 就可以出仓, 到仓中没有剩余时才再给他们开另一仓门。根据这段文字记载, 说明仓、仓佐就是管理乡粮仓和廪给发放的员吏, 《简牍·集薄》的那个“仓”字, 可能与《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中的““仓”字含义相同, 这大概也是“汉承秦制”的一种体现。
      顺便再说一下《集薄》中所记邮少于亭的问题。按《汉官仪》“十里一亭, 五里一邮”的说法, 邮的数量应比亭多一倍, 而《集薄》所记, 亭有688, 邮才有34。为什么出现这种反常现象? 笔者认为这应从山阳铁官徒暴幼的后果考虑。邮的职责是“司奸盗”, 但邮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 它是容易成为暴动队伍攻击、扫荡的对象。苏令领导的小阳铁官徒暴动, “攻杀长史, 盗库兵, 自称将军, 经郡国十九” , 可以想见, 分散在各地的邮, 在山阳铁官徒暴动的形势下, 不是望风瓦解, 就是被扫荡一空, 剩下34 个邮已经是万幸了, 而亭则不同, 它是有一定实力的军事据点, 在都尉、县尉的指挥下, 很快就投入到镇压山阳铁官徒暴动的军事行动中去, 并立功受赏, 这从《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中记有众多的亭长因镇压山阳铁官徒之功而升官的事例得到证明。了解到这种特殊情况, 对于亭多邮少的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可以确定“三老”是荣誉头衔, 不是在编乡官, 更不是乡官中的第一把手
      《汉书·百官公卿表》明确记载汉代乡官的组成人员和职务分工: “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 啬夫职听讼, 收赋税, 游徼徼循禁盗贼。”据此记载, 三老不仅是正式乡官, 而且是乡官中的第一把手。《后汉书·百官志》所记乡官情况, 与《汉书·百官公卿表》稍有不同: “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 “有秩, 郡所署, 秩百石,掌一乡人, 其乡小者, 县置啬夫一人, 皆主知民善恶, 为役先后, 知民贫富, 为赋多少, 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 凡有孝子顺孙, 贞女义妇, 让财救患及学士为人法式者, 皆扁表其门, 以兴善行。游徼掌徼循禁, 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看了《后汉书·百官志》及刘昭《本注》才明白, 为什么《汉书·百官公卿表》记了四个职官而只讲三种职务的原因。原来有秩与啬夫职务相同, 只是有秩郡所署, 管大乡, 啬夫县所置, 管小乡。此外, 《后汉书·百官志》还把三老与有秩调换了位置, 有秩成了第一把手, 三老位居其次, 但据此还得不出三老不是在编乡官的结论。总之,《后汉书·百官志》比《汉书·百官公卿表》详实的多, 其中又多一个“主民收赋税”的乡佐, 也很能说明问题。尽管如此, 《后汉书·百官志》关于三老的记载, 也与刘邦汉二年二月诏书举三老的精神不一致。《汉书·高帝纪》曰: “举民年五十以上, 有修行, 能帅众为善, 置以为三老。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与县令、丞、尉以相教, 复勿徭赋。根据刘邦诏书内容分析, 三老是从民年五十以上而有德行的人中推举出来的, 其职责近似顾问, 这和乡官由郡县任命, 且有实际职掌的情况有所不同。还有汉文帝十二年三月的诏书, 把三老、孝、弟、力田放在一起表扬, 更不像有实职的乡官。《汉书·文帝纪》记载了此诏书的内容, 兹摘录如下:
      孝弟, 天下之大顺也; 力田, 为生之本也; 三老, 众民之师也; 廉吏, 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 云无应令(师古曰: 无孝弟、力田可应察举之令) , 岂实人情? 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遗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 人五匹, 悌者、力田二匹, 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 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员, 令各率其意以道(导) 焉。
      文帝在诏书中, 非常明确地把三老、孝、弟、力田作为一类进行表彰、赏赐的。孝、弟、力田是荣誉称号, 三老也当然是荣誉头衔, 也正是根据文帝十二年诏书及其他资料, 安作璋、熊铁基两位先生在其所著《秦汉官制史稿》中得出了“三老不是行政职务, 亦无俸禄”的正确结论, 并且又根据《史记·平准书》的意见, 把三老列为“非吏比者”, 即不是“真正之吏”。虽然安、熊二位先生在《秦汉官制史稿》中, 已提出上述正确意见, 但囿于《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志》的传统说法, 一般秦汉史研究者还是把三老作为正式乡官, 甚至坚持三老为乡官第一把手的旧说, 现在《简牍》已经面世, 以上的错误认识可以完全得到澄清。请看《简牍·集薄》对三老的如下记载:
      县三老卅八人, 乡三老百七十人, 孝弟、力田各百廿人, 凡五百六十八人。查东海郡共有38 个县, 170 个乡, 恰好每县一位县三老, 每乡一位乡三老, 说明三老是以县、乡为单位设置的, 不是根据人口多少设置的。在这里县三老、乡三老与孝、弟、力田列在一起, 说明都属于荣誉头衔。汉文帝十二年诏书中所记的情况, 完全得到第一手原始档案资料的证实。另外, 《简牍·东海郡吏员薄》记载了东海郡及38 个县(国邑) 和乡亭官吏的全部编制人数, 其中在编乡官有四种, 即乡有秩25 人以上、乡啬夫137 人, 游徼82 人, 乡佐89 人, 而没有乡三老、县三老, 说明乡三老、县三老都不是在编的乡官和县官。
      既然县、乡三老都不是在编制的正式职官, 为什么《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都把三老与正式乡官列在一起呢? 这大概是由于三老的特殊身份、地位所造成的误会。因为县、乡三老都是从50 岁以上德高望重的老人中推举出来的有影响人物, 负责社会上的教化工作, 在县可“与长吏参职”。在乡凡是可表扬的善行, 都由三老出面“扁表其门”。在汉代的各种荣誉头衔中, 孝、悌、力田都是单项模范, 参予社会活动不多, 唯有三老道德高尚, 经常与乡官共商教化之大事, 尽管不在编制, 也笼统地把三老写进乡官中去了, 没想到却后世造成了误解。
      三、理清了国与邑的机构建制和吏员编制
      县、国、邑是县级平行单位, 但在历史文献中, 对于汉代的国、邑机构建制和人员编制从没有清楚明确的记载,《简牍》的面世, 使人们理清了长期存在的疑难问题。
      《简牍·东海郡吏员薄》记载了东海郡下属的18 个县、18 个侯国和2 个封邑的机构建制和吏员编制, 使人们理清了国、邑与县的异同。
      首先谈侯国与县建制的异同。一, 侯国的行政长民是相而不是令、长。相的秩级为三百石、四百石, 低于县令而与县长相同。这与《后汉书·百官志》所记的“每国置相一人, 其秩各如本县”的精神相一致。刘昭《本注》对相的职责和地位有明确说明: “主治民如令长, 不臣也, 但纳租于侯, 以户数为限。这就是说相是皇帝派遣的治民官, 不向侯称臣, 但要向侯交纳其所封户数的租赋。二, 侯国比县多一套家臣的编制。即有“侯家丞一人, 秩比三百石, 仆、行人、门大夫三人, 先马、中庶子十四人”。这套家臣编制, 东海郡下属的18 个侯国完全一样。关于侯国家臣《后汉书·百官志》也有记载: “其家臣, 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 主侍侯使理家务。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凡五官。”王先谦《集解》引李祖 曰: “《前表》惟载家丞、庶子、门大夫、无行人、洗马。”上引《后汉书·百官志》及刘昭《本注》和李祖 提到的《前表》(即《汉书·百官公卿表》) 等文献资料所讲的内容, 是前后汉列侯家臣的变化情况, 本文不再作具体分析, 只概括说一句话: 三种文献的总合, 也没有《东海郡吏员簿》所记的侯国属官完备。这正是《简牍》补史、证史的可贵之处, 其学术价值不可低估。三, 除以上两点不同外, 其他吏员编制与各县基本相同。
      其次再谈邑的建制问题。关于封邑或汤沐邑的建制问题, 汉代有关历史文献都没有具体记载。《汉书·百官公卿表》只是在介绍完县、乡、亭的建制后, 笼统地说: “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 《后汉书·百官志》则是在介绍县、乡、亭建制之前, 简单说一句“公主食汤沐曰国(邑) ”。都没有具体介绍邑的建制问题。看了《简牍·东海郡吏员表》之后才明白, 原来邑的建制与县一样, 所以才没有必要介绍。现在的问题是公主有没有家臣这套编制? 答复是肯定的, 公主也有家臣为她处理家务。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 “诸公主, 每主家令一人, 六百石, 丞一人, 三百石。本注曰: 其余属吏, 增减无常。”注引《汉官》曰: “主薄一人, 秩六百石, 仆一人, 秩六百石, 私府长一人, 秩六百石,家丞一人, 三百石, 直吏三人, 从官三人。”以上所记都属于公主的家臣, 虽然正文与注文所记职官、员额很不一致,但可以看出来公主家臣的秩级是很高的, 甚至高于列侯的家臣。那么公主的家臣为什么不在邑的吏员编制之内呢? 这是因为公主的府第不在封邑, 而在首都长安, 公主的家臣也必须跟公主住在长安, 因此也就不可能列入邑的吏员编制之中,而属于主管皇室宗族事务的宗正管辖, 所以《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志》都把公主家臣列在宗正属下,这就是明证。
      综上所述, 都是说明由于见到了汉代东海郡的原始档案资料, 才有条件把侯国和公主封邑的机构建制和吏员编制问题, 梳理得比较清楚了。最后还想说明一个问题, 就是通过《简牍·东海郡吏员薄》知道了汉代地方的的盐铁官, 也属于与县平级的独立机
构。如:
      伊卢盐官, 史员卅人。长一人, 秩三百石, 丞一人, 秩二百石, 令史一人, 官啬夫二人, 佐廿五人, 凡卅人。
      下邳铁官, 吏员廿人。长一人, 秩三百石, 丞一人, 秩二百石, 令史三人, 官啬夫五人, 佐九人, 亭长一人, 凡廿人。
以上两例说明, 盐铁官的吏员编制, 除没有乡级建制外(亭也很少) , 与县、邑基本相同, 也属于县级机构, 故《集薄》在统计县令、长数字时, 为令7 人, 长15 人, 相18 人, 其中长15 人就包括伊卢盐长和下邳铁官长。在《集薄》中还记有北蒲盐官。郁卅盐官、□铁官, 虽然只设丞而无长, 但也属副县级单位, 这都说明汉政府对盐铁生产的高度重视。盐铁官的机构建制和吏员编制。也是由于《简牍》的面世, 才为史学界所详知。


注 释
该文原载《河南师大学报》1982 年2 期, 后收入《雏飞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 年版)。
《五行大义》卷五引翼奉云: “游徼、亭长外部吏, 皆属切曹。”据此好像亭长归功曹领导。按汉代县功曹职掌人事, 从这个角度讲, 亭长虽属外部吏, 人事档案也归功曹管理, 至于从领导系统讲, 亭长应听县尉指挥, 再往上就是“承望都尉”, 这从每年都试时, 可以清楚看到此种领导关系, 而功曹则不参加都试, 体现不出对亭长的领导关系。
[ 3 ] 据张传玺主编的《战国秦汉史论文索引》及《续编》不完全统计, 从1954 年至1988 年, 讨论乡亭制度的论文有10 篇以上。
李均明《读尹湾科牍杂记》(打印稿)。
《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注: “离, 附属, 离邑即属邑, 指乡”。《说文》: “乡, 国离邑。”
《汉书·成帝纪》。
[ 7 ]《东海郡吏员薄》所记乡有秩数字, 有14 个县(国邑) 有明确数字, 合计为24 人, 有一个县记有有秩, 但数字不清, 最少以1 人计, 就是25 人, 如果2 人, 就是25 人以上。
《东观汉记》。
《后汉书·百官志》集解引钱大昕曰: “国当作邑。”又引李祖木矛木曰: “《前表》: “列侯所食曰国, 皇后、公主所食曰邑。”
[ 10 ] 按汉代公主也有等级区分。皇帝姑姑封为大长公主, 皇帝姐妹封为长公主, 此二级位比诸王。皇帝女儿封公主, 位比列侯。国王女儿封为公主, 位比乡亭侯。《后汉书·皇后纪》注引《汉官仪》记有长公主、乡公主的家臣职官、秩级及员额, 因不属于县级编制, 故不录。

华佗 发表于 2012-10-25 17:59:10

这个太专业了{:5_117:}

醉文化 发表于 2012-10-26 15:03:13

不错不错

/mg蓖搅誉焖 发表于 2012-10-27 10:30:17

我的沙发我做主,果断支持楼主!

/mg蓖搅誉焖 发表于 2012-10-27 10:30:28

为啥黑了

布武天下的风 发表于 2012-10-27 14:11:00

多谢大家支持,都是爱三国又爱游戏之人,有心得应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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