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兵法】九議
議
序
某竊惟方今之勢,恢復豈難為哉。上之人持之堅,下之人應之同,君子曰“不事仇讎”,小人曰“脫有富貴”,如是而恢復之功立矣。雖然,戰者天下之危事,恢復國家之大功,而江左所未嘗有也。持天下之危事,求未嘗有之大功,此搢紳之論黨同伐異、一唱群和、以為不可者歟?於是乎“為國生事”之說起焉,“孤註一擲”之喻出焉,曰“吾愛君,吾不為利”,曰“守成、創業不同,帝王、匹夫異事”。天下未嘗戰也,彼之說大勝矣,使天下而果戰、戰而又少負焉,則天下之事將一歸乎彼之說,謀者逐,勇者廢,天下又將以兵為諱矣,則夫用兵者諱兵之始也。某以為他日之戰當有必勝之術,欲其勝也,必先定規模而後從事,故凡小勝不驕、小負不沮者,規模素定也。某謹條具其所以規模之說以備采擇焉。茍從其說而不勝,與不從其說而勝,其請就誅殛以謝天下之妄言者。唯無以人而廢其言,使天下之事不幸而無成功,他日徒以某為知言,幸甚。
其一
恢復之道甚簡且易,不為則己,為則必成。然而某有大患:天下智勇之士未可得而使也。人固有以言為智勇者,有以貌為智勇者,又有以氣為智勇者。言與貌為智勇,是欺其上之人,求售其身者也,其中未必有也;以氣為智勇,是真足辦天下之事而不肯以身就人者,叩之而後應,迫之而後動,度其上之人果足以有為,於是乎出而任天下之事,其規模素定,不求合於人者。
且恢復之事,為祖宗、為社
继续收录中:P 吆西,分又被扣了。 豆子 发表于 2012-2-17 1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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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兄台前来捧场 基本上为了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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