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中国历代官职解释(8)
十一画啬夫
古代官名。《仪礼·觐礼》:“啬夫承命”。为司空的属官。秦汉时的乡官,掌管诉讼和赋税,也称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五》:“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古时有吏啬夫、人啬夫。吏啬夫为检束群吏之官,人啬夫为检束百姓之官。汉有暴室啬夫、虎园啬夫,都是小吏。
检讨
官名。掌修国史,唐宋均曾设置,位次编修。明清一般以三甲进士之留馆者为翰林院检讨。
推官
官名。唐代在节度使、观察使下置推官,掌勘问刑狱。元明于各府亦置推官。清初犹沿置,后废。
理问
官名。元中书省之属官。明清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诉讼。
理藩院
官署名。清初设“蒙古衙门”,不久改为“理藩院”。长官为“尚书”,下设左右“侍郎”,以满族或蒙古族充任。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区官员的封授、朝觐、进贡、升降和征发徭役等事,并管理蒙古的“札萨克”,新疆的“伯克”和西藏的喇嘛等。清末改为“理藩部”。
副将
官名。南宋武职有副将,位在统制、统领、正将下,清代的副将隶于总兵,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为从二品武官。又漕标亦设副将,掌理催护粮艘等事。
教头
宋代军队中教练武艺的人员。有“教头”、“都教头”之别。单称“教头”者为一般教练,地位很低。“都教头”亦仅相当于中下级军官。如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开封府集教大保长2,825人,每10人置教头1人,计设禁军“教头”270人,“都教头”30人。同年,于殿前司、步军司各置“都教头”,掌教习之事。
著作郎
官名。三国时魏始置,属中书省,掌编纂国史。晋代改属秘书省,号称“大著作”。南朝宋、齐以后多以他官兼领。至唐代主管“著作局”,掌撰拟文字,曾改称“司文郎中”。宋代以“著作郎”汇编“日历”(每日记录时事),阴代废。
黄门侍郎
官名。西汉时郎官给事于黄闼(宫门)之内者,称黄门郎或黄门侍郎。东汉始设为专官,或称给事黄门侍郎,其职为侍从皇帝,传达诏命。南朝以后因掌管机密文书,备皇帝顾问,职位日重。唐初曾改称东台侍郎、鸾台侍郎等名。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名门下侍郎。
堂官
清代对中央各部长官(即管部的大学士并尚书、侍郎)的通称。因其办公处在各衙署的大堂,故称堂官。“堂官”相对“司官”而言。各部以外的独立机构长官亦可称“堂官”。
常侍
官名。秦汉有“中常侍”,东汉以宦官充之。魏晋以来有散骑常侍,为经常在君主左右之官。均简称常侍。
崇文院
官署名。唐置崇文馆,设学士若干人,为太子属官,掌图书及教授。宋初以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并秘阁总为崇文院。元丰改制后仍归秘书省。
银台
官署名,宋时有银台司,掌管天下奏状案牍,因司署设在银台门内,故名。明清的通政司职位和银台司相当,所以也称通政司为银台。
馆阁
北宋以后掌管图书、编修国史之官署。有“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和“秘阁”、“龙图阁”等,分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等事务,通称馆阁。明代将其职掌移归翰林院,故亦称翰林院为馆阁。清代相沿。馆阁中人员常须应制作诗文,其文体、书体皆力求典重工致,世称“馆阁体”。
领军
官名。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设“领军”,为相府之属官,后更名中领军。魏晋时改称领军将军,均统率禁军。南朝沿设,北朝略同。与护军将军或中护军同掌中央军队,为重要的军事长官之一。隋代设左右领军府。唐代以左右领军卫为十六卫之一,设上大将军、大将军及将军,主宿卫宫禁。金代设左右领军卫大将军,元代设领军将军,均专司扈从事务,明代废。
领队大臣
清代派兵在新疆屯田,设领队大臣以统索伦、额鲁特等军队,驻伊犁、阿克苏等地。光绪中,新疆改设府,州、县,此职渐次废除。
领侍卫内大臣
清代制度,设“侍卫处”,《清史稿·职官志》说:“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各六人”。另有散秩大臣若干人。掌管统率侍卫亲军,卫护皇帝,地位颇为尊崇,以八旗中镶黄、正黄、正白(称上三旗)旗中选拔侍卫(侍卫分四等,另有蓝翎侍卫等),由内大臣统率。
寄禄官
宋制专用以表示资历待遇的官称。例如某人的官衔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寄禄官,即享受吏部尚书的俸禄;所任的实职是同平章事,即宰相。元丰以后,寄禄官都改为阶官。如金紫光禄大夫,朝请郎之类。
谒者
始置于春秋战国,为国君掌管传达之事。秦汉沿置。汉代制度,郎中令之属官有“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又少府之属官有“中书谒者”,成帝时改“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官衔有“中”字者,往往以宦官任之。南北朝曾沿置,掌引见臣下,传达使命。隋设“通事谒者”。唐为“通事舍人”。凡由宦官担任时,东汉称“中宫谒者”,属“大长秋”,北魏、北齐有“中谒者仆射”,隋唐称“内谒者”,宋以后废。又称“使者”为“谒者”。
谏议大夫
西汉于“郎中令”(即“光禄勋”)之下设“谏大夫”,掌议论,秩比八百石,无定员。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无定员。隋唐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共4人。宋置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之长。辽金沿置不革,明初亦置谏议大夫,不久废去。
庶子
太子官属,汉以后为太子侍从官之一。南北朝时称中庶子,唐以后于太子官属中设左右春坊,以左右庶子分隶之,以比侍中、中书令。自此相沿,至清代犹用以备翰林官之迁转,清末始废。
庶长
战国时秦国官名,握有军政大权。秦孝公在位时,任用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爵的制度,以赏有功之人。其第十级为“左庶长”,第十一级为“右庶长”,第十七级为“驷车庶长”,第十八级为“大庶长”。
庶吉士
明初置,始分设放各署,后专属翰林院。清代制度,翰林院设庶常馆,凡新进士擅长文学书法者,入馆学习称为庶吉士。三年后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以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庶常
庶吉士的代称。
章京
清代八旗军职多称“章京”,为满语的音译。如参领称“甲喇章京”,佐领称“牛录章京”。又蒙古各旗“扎萨克”的属员有“管旗章京”。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称章京,为堂官的重要助手。军机处的章京被称为“小军机”。
鸿胪寺
官署名。东汉以后,大鸿胪一官主要职掌朝祭礼仪时的赞导,与西汉之大鸿胪所掌稍异。北齐始置鸿胪寺,历代沿置。唐代一度改司宾寺,旋复旧。南宋、金、元皆不置鸿胪寺,明清复置,至清末废。主官为鸿胪寺卿。
清吏司
明代制度,中枢六部均分司办事,各司分别称为某某清吏司。吏部设4个清吏司,户部设13个清吏司,礼部设4个清吏司,兵部设4个清吏司,刑部设13个清吏司,工部设4个清吏司。各司之长官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清沿明制,但户部增为14个清吏司,刑部增为18个清吏司。
清望官
唐制中央高级官员包括门下及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六部侍郎、太常少卿、太子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在内均称为“清望官”,常备顾问,宋制略同。因这些官职多由进士出身而有文学素养之人担任,声誉较好,地位较高,升级较快,故有是称。
尉
古代军官名。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均设“尉”。主发兵使民。战国时赵国设有“中尉”,主“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各国在将军之下多设有“国尉”、“都尉”。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以后各代中枢设“太尉”(有时改为“大司马)”以掌兵事。汉代的诸侯王国内设“中尉”。地方各郡、县则设“都尉”、“县尉”。
职事官、散官
唐代对官员之定级升迁制度,有品、有爵、有勋、有阶,制定各类级别以辨贵贱,别尊卑。唐代之官称有教官及职事官之别。“散官”(即阶官)以定班位,“职事官”以定职守。职事官是有具体职掌的,如中枢三省之官、九寺之官等为在京“职事官”。州县官、关津官等为外“职事官”。阶官又称“散官”,分为文散官与武散官两大类,各有不同品级名号,如文散官第一级为“开府仪同三司”,第二级为“特进”;武散官第一级为“辅国大将军”,第二级为“镇军大将军”等。每一官员均有散官之品级及职事官之官位,在一个官身上,职事官与散官的级别有相应者,也有不相应者(如散官为正三品,职事官亦正三品者为相应)。因为散官系按资历升级,职事官则由君主任命,因此往往职事官较高,散官的品级却较低而不相适应。该官任职虽重要,但班位仍然较低。唐太宗时规定散官官阶高而所任之职事官官阶低者称为“行”某某官;散官品级较低而所任职事官官阶高者,称为“守”某某官。其大致相等者,称为“兼”某某官。宋代亦有散官之制,仅为官吏叙阶之称。与唐制虽有不同,但官员之章服、俸禄均照阶官而定。明清亦有阶官之制。
推官
唐代始置,为节度使、观察使之属官。宋代沿用此制,实际上成为一郡之佐官。元明于各府设“推官”,以掌理刑狱。清初仍设推官,后废。 消灭0回复:loveliness: lija6868 发表于 2012-2-11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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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感谢兄台了 再来顶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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