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单刀赴会
作者:曹孟徳
说起单刀赴会,就不得不提一下孙、刘两家的荆州之争。据史载,刘备于建安十九年攻取益州后,孙权以外交手段讨还荆州未果,遂使吕蒙率军两万进占楚地,荆南三郡望风而降,刘备其时新占益州,正忙于固本安民、稳定局势,接到这个消息,急忙起兵五万,从益州赶往武陵,又命关羽先行兵发益阳,形成以武力复夺三郡的态势,直接对孙权进行军事威胁。孙权一见事态严重,也亲自从吴郡赶到陆口,同时命鲁肃率军赴益阳拒敌。在益阳,关、鲁两军相遇。所谓的单刀赴会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
《三国演义》中所说的“单刀赴会”与史实有些出入,《三国志*鲁肃传》称之为“单刀俱会”,就是双方的大军都停留在一百步开外,各自的主帅、将领都只携随身佩带的刀剑到阵前去谈判。照这样看,事实上并非是周仓、关平擎一把青龙刀跟着关羽前往吴军大营,一则谈判的方式并不是如演义中所写,关羽象一位孤胆英雄一般,只身过江,会见鲁肃;二则关羽的兵器也根本不是青龙偃月刀(这种刀到了宋代才开始出现);二则史实中也没有周仓这么个人,周仓只是民间传说中的人物。
另外,据《三国志*鲁肃传》的注引《吴书》上记载,(以客人的身份?)冒着生命危险前往赴会的,恰恰是鲁肃而不是关羽,鲁肃在谈判中慷慨陈辞,而关羽则理屈词穷,被说得“无以答”,之后便退兵、归还三郡了,好象功劳都归了鲁肃一人。对此,我是这么看的,《吴书》的作者韦昭,是与虞翻、陆绩齐名的东吴名士,时隔150多年后,韦昭关于单刀会的这段记录,被裴松之修选记入《三国志》的注解中,所以其立场有可能是站在东吴一边,令人产生美化鲁肃贬抑关羽的嫌疑。在陈寿《三国志》原文中写这段历史时倒是不偏不倚,首先明确一点,被邀请前往赴会的是关羽而不是鲁肃(其实这种单刀会对两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危险),而且关羽并没有表现出哑口无言的样子,倒是说鲁肃语未究竟,关羽的一位部将便挺身而出,把话接过去,说出“夫土地者,惟德所在耳,何常之有?”这句至理名言。后来刘备答应以湘水为界,把荆州三郡归还东吴,主要是因为得到曹操击破张鲁占领汉中的消息。但是,我以为也不应完全否认鲁肃在单刀会的谈判中所起的作用,毕竟军事是后盾,而外交是手段,鲁肃在外交方面的努力是不容忽视的。不管怎样,《吴书》中的记录既然是一条被记入史书的资料,我们又没有确切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分析来证明其不实,所以理应给予相当的重视。《三国志》作为官修正史,文风讲求言简意赅,对于有些情节可能只是略述。由于韦昭所述与陈寿的《三国志》单刀会的情节并没有极端的冲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亦可看作是对《三国志》的补充、修正,故此在一般性的辩论中以此为旁证也未尝不可,因而,有些朋友认为在正史中这场单刀赴会的对决里,鲁肃的表现要强于关羽,对这个意见,我并不表示完全反对。顺便说一句,由于蜀国不设史官的,所以这颗苦果也只能由其自行吞咽了。
然而我们来评价某一个历史人物,最好以同一条标准来衡量,若是过分强调史实中不利于关羽的因素,而抹杀淡化演义中关羽的形象,或者反之,这对关羽或其他被评论的历史人物来说恐怕有失公允。要么,以史实为标准评价某人,要么就以演义为标准评判三国人物,两者不应混为一谈,甚至在正史、演义两书中专挑某人的毛病,再合并在一起,这就显得不是很客观了。所以,为了在同一标准下公正的评价某人的得失,同样需要对关羽在《三国演义》里单刀赴会的表现及其意义细加分析。
关羽单刀赴会,只身深入虎穴,东吴在宴席间、芦苇侧以名将为先导,密排刀斧手,一旦谈判破裂,便摔杯为号,取关公性命,而关公谈笑自若,如入无人之境,表现自然是没得说。现在留给我们的疑问就是:关羽此行冒这么大的险倒底值不值得,其意义究竟何在呢?
我以为,其一,自刘备过江招亲之后,吴蜀名义上还是盟国,而且互为亲家,盟友相请,你若再大起军马护送,对双方的信任关系是个破坏,若因关羽不去赴宴致使盟友携隙,责任在我,若是去了而对方挑起事端,责任在彼,这时讲究的是一个理字,古时候说话办事出兵一般还是要讲究这个理字,特别是大国交往,要尽量避免出无名之师,打无理之仗,若关羽惧而不往,会被对方抓往口实,从而埋下祸患。
第二,若真带军马过去,两军对峙,一旦谈崩,那可就真得要刀兵相见了,吴蜀交兵,共同的敌人是最高兴的。自赤壁惨败之后,曹操无时不想报赤壁之仇,此刻吴蜀若反目相争,致使渔人得利,极不符合双方的利益。
第三,单刀赴会,深入虎穴,对于对方是一种威摄。关公一往无前的大无畏精神,对敌人之觊觎之心是一种打击,使其虽垂涎荆州却不敢冒然妄动。公不见关羽坐镇荆州之时,魏、吴哪家敢来进犯?只是到后来虚国北征,才被“盟友”钻了空子。
所以,关羽应该也完全有必要实行单刀赴会之举,而且在演义中,这次行动可以说执行得有声有色,完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写到这里,不由令人想起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中单刀赴会一节的插曲:“好江风,将这轻舟催送,波翻浪涌,添几分壮志豪情。龙潭虎穴何足惧,剑戟丛中久鏖兵,非是俺藐群雄,一部《春秋》铭记。义不负心泰山重,忠不顾死何言轻。桃园金兰誓,弟兄山海盟,早把这七尺身躯,青龙偃月付与苍生……”
《三国志*鲁肃传》对单刀会的记述较为简略,在会谈中,鲁肃责问关羽:“国家区区本以土地借卿家者,卿家军败远来,无以为资故也。今已得益州,既无奉还之意,但求三郡,又不从命。”若按注解上韦昭《吴书》的记录,鲁肃是这么说的:“我第一次见到刘豫州,是在当阳长坂坡。当时他带的部队还不如一个“校”(几千人);他本人想到远方逃难(指投奔苍梧太守吴巨)。我主孙权同情他无依无靠,就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让他有个安身之处。谁料到刘豫州竟然矫情伪装(指巧言回绝孙权染指益州的要求,并出兵阻挡,自己却攻打同宗),违背道德、抛弃盟好,现今有了益州的土地,仍想兼据荆州。这是普通人所不忍心做的,身为一方诸侯,怎么可以如此?”从以上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关羽没有对鲁肃“借荆州”的说法进行反驳,因此小可从鲁肃的言语及上下文意思理解,刘备得到荆州,能够谈得上一个“借”字。
鲁肃说完这番话后,《吴书》中讲“羽无以答”。而《三国志》中写道:语未究竟,关羽的一名部将插了句嘴:
“夫土地者,惟德所在耳,何常之有?”
这话倒是说得不错,理是这么个理,但是说的场合不对。别说鲁肃了,换了我也会想,你什么意思?哦,你说刘备有德,所以应该占据荆州,那难道说我主孙权无德,就不该讨还荆州吗?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就是犯浑,容易使人理解成:“拳头大的是哥哥,谁的实力强谁就有资格占有土地(荆州?)。”鲁肃完全有理由在震怒中“厉声呵之,辞色甚切”。你的矛坚,难道我的剑不利?这不是在讲理,不是抱着盟友间解决问题的态度来谈判的,明摆着是挑衅,是公开要撕破面皮。要不是鲁肃深明大义,换了别人,听了这话马上就可以翻脸开战。鲁肃在愤怒中说了些什么话,文中没有交待,但我猜想,是不是就是《吴书》中鲁肃答辩的后半段,即:“肃闻贪而弃义,必为祸阶。吾子属当重任,曾不能明道处分,以义辅时,而负恃弱众以图力争,师曲为老,将何获济?”翻译过来就是:“我听说因贪婪而抛弃信义,一定会埋下祸患。您现在身担重任,却不能明白道理、处理纷争,以大义来辅助,仅仅是凭借弱旅妄图与我力争,到时候因师出不义而失败,该怎么办呢?”作者把关羽的部将插嘴前后,鲁肃所说的话合并在了一起,记录成了一段。关羽可能也认为自己人所说不妥,于是操刀而起,假意恼怒,示意这员部将退下,不然东吴可能罗列罪名,要求严惩此人,那个时候关羽也难办。当然也有可能真象演义中所说,关羽是命此人回去通知部队,作好战斗准备,因为该部将的这句浑话,使谈判已有崩裂的征兆。想想蜀汉谈判代表团说理说不过鲁肃,最后只能靠一句犯浑的话来解围,也够可悲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吴书》中说关羽一方无以答还是有一定根据的。
再说韦昭的《吴书》,韦昭是吴人,其所著的《吴书》是不是就一定偏袒吴人呢?我以为也不能完全这么看,要是过份强调作者的因素,那就又有新问题了:是不是因为陈寿曾经是蜀汉之臣,就可以断定《三国志》必然要更偏向关羽呢?因此,我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并不能断定《吴书》就一定有拥吴贬关的情结。
圣人做的都是超出凡人想像的事。 字太多了,顶了: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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