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羽之色
作者:云飞羽--亮亮2005-6
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不过某专家学者既然当一课题来研究,俺也多嘴说两句。
关于这一问题,来自以下几条史料:
其一,关羽传注引蜀记:“曹公与刘备围吕布于下邳,关羽启公,布使秦宜禄行求救,乞娶其妻,公许之。临破,又屡启于公。公疑其有异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此与魏氏春秋所说无异也。”
其二,明帝纪注引魏氏春秋:“(秦)朗字元明,新兴人。献帝传曰:朗父名宜禄,为吕布使诣袁术,术妻以汉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邳。布之被围,关羽屡请于太祖,求以杜氏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见之,乃自纳之......”
其三,《华阳国志先主传》:“初,关羽随先主从公围吕布于濮阳,时秦宜禄为布求救于张杨。羽启公:“妻无子,下城乞纳秦宜禄妻。”公许之。乃至城门,复白。公疑其有色,自纳之。”
很明显,第一、二条记载相差无己。而第三条记载则与其有三点不同:
其一,关羽随曹操围吕布于濮阳。(前为下邳)
其二,秦宜禄求救于张杨。(前为袁术)
其三,关羽的理由--“妻无子”。
(这里再罗嗦几句,那位所谓之专家称据史载:“曹公与刘备率军围吕布于下邳
,吕布谴使秦宜禄出城求救于河内太守张杨。关羽闻讯长得很漂亮的秦宜禄之妻杜氏还留在下邳城内,便多次请求曹操:“妻无子,下城,乞纳宜禄妻。”很明显是引自《华阳国志先主传》,但他却将濮阳改成了下邳,这完全是对历史不负责,对读者不负责的态度。不过我们也不可苛求这位专家学者,因为毕竟他的专业是“新闻”。嗯,他这个专业学得倒是蛮好,大有“语不惊人誓不休”的气魄。)
相较下来,第三条记载与事实完全不符,而“妻无子”的理由太不合情理。既然是因无子而需纳妾,则任何女人皆可,干嘛非得要别人的老婆。何况这位杜氏当时也只生了一个儿子,不见得特别会生。
不论从事情的合理性,还是少数服从多数的二比一比例,人们的初步简单结论是第一、二条记载属实,无须理会第三条记载。然下此结论仍属言之过早。要研究这个问题先得了解一下此三条记载成书的先后顺序。
《蜀记》。作者王隐,字处叔,陈郡陈人。晋元帝太兴初(319-322年间)与郭璞俱为著作郎,撰晋史。
《魏氏春秋》。作者孙盛,字安国,太原中都人。晋穆帝永和二年(347)随桓温伐蜀。
《华阳国志》。作者常璩,字道将。蜀郡江原人。成汉官员。晋穆帝永和二年(347)桓温伐蜀,降于晋。
三位作者中唯王隐的活动时间稍早,孙盛和常璩几为同时期人物。然而三位作者不可能凭空捏造出同一件事情来,可以肯定在这三条记载之前,至少还有一本书记载了此事。这本书很有可能就是《魏氏春秋》中引用的《献帝传》。
《献帝传》。撰人不详。前人沈家本据《御览-车部》引《献帝传》董卓以地动问蔡邕事与魏志注所引《献帝纪》同,认为两书为一书。
《献帝纪》,作者汉侍中刘艾。
据献帝纪:为陕令。
据公阳公载记:初平初(190-193),为董卓长史。
据献帝起居注:兴平中(194-195)为侍中。
据张璠汉纪:建安元年(196),为宗正。(都许之前)
据袁宏汉纪:建安元年(196)封彭城相刘艾为列侯。(都许之后)
(另据武帝纪:“三年(198),冬十月,屠彭城,获其相侯谐。”可知吕布领徐州后,罢了刘艾的官位,又另置彭城相。刘艾应于被逐后返回朝庭继续做他的宗正。)
据献帝起居注:建安十九年(214),为宗正。
据献帝传:建安二十一年(216),为宗正,又使持节行御史大夫。
按此,我们首先假设《献帝传》的作者既是刘艾。那么王隐的记载也很有可能是从这里所引。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常璩在已有早于自己几十乃至上百年的刘艾、王隐正确记载和降晋后有可能见到自己同时期的孙盛正确记载的情况下,还要增改几个错误上去呢?
陈寿(233-297)受命于国编撰《三国志》,他手上所掌握的资料以一国之力作为支撑,应为最多最详实的。
而此时王隐、孙盛、常璩三人的书尚未出世,他只能看到《献帝传》中关于此事的记载。然而,在蜀汉资料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他依然未采用此说,这是为什么?
因其手中只此一本,无从比较,认为其不合理处太多,而弃之不用。
我们再假设《献帝传》的作者不是刘艾,而且作于陈寿过世后。
裴松之(372-451)和陈寿一样,受命于国为《三国志》作注。时上述四书皆在其手,但他并没有直接采用《献帝传》,反而采用了《魏氏春秋》中所引《献帝传》的记载,并在关羽本传中再一次采用《蜀记》的记载,还在最后说“此与魏氏春秋所说无异也。”这又是为什么?
因其经过四书相对较后,认为孙盛所引的记载才是《献帝传》原文。理由是手上还有一条王隐的记载与其相同,而且合情合理。于是认为手上的《献帝传》可能因传抄致误,而常璩则受了错误版本的影响。因此,才会婉转地采用孙盛的记载。但他又怕以后手上有错误版本《献帝传》和《魏氏春秋》二书的人产生误解,于是又在关羽传中引用了王隐的记载。而他最后那句话的含意我是这么理解的,既《蜀记》与《魏氏春秋》所说的没有什么不同,但不代表《蜀记》和《献帝传》所说的相同。
因此,《华阳国志》中引用的记载才是真正的《献帝传》原文。
《三国志集解》言王隐其书殆是非参半矣。而裴松之直接于志中罗列出数条孙盛所载与陈寿书不符之处,并评其“盛言诸所改易,皆非别有异闻,率更自以意制,多不如旧。”
如此,则这两个人都有可能在看到《献帝传》中的记载后,以自己的喜好或理解擅改两条地理、人物的错误。并大笔一挥,删去关羽那不合情理的理由。使其成为自己认为较真实可信的样子。于是,才有了今天大家的误会。
明代郑以伟曾愤然写了一首《舟中读〈华阳国志〉》诗:
百万军中刺将时,不如一剑斩妖姬。何缘更恋俘来妇?陈寿常璩志总私。
(自注:志载,关壮缪请于曹操,求纳秦宜禄妻。)
其实他错得非常离谱。首先,陈寿并未采用此条史料,是裴松之作注所加。其次,我们应该感谢常璩保留下了所引原文,才使我们今天能看清这一记载的真相。 我来顶贴,没人有意见吧:lol 武圣也有人敢吹毛求疵吗?真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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