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羽之刺
作者:云飞羽--亮亮 2005-6
关羽传:“绍遣大将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曹公使张辽及羽为先锋击之。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
因“刺”字多意,遂引发了两个争议:
其一,此“刺”作“暗杀”解。关羽之所以能斩杀颜良是因为搞的突然袭击,趁对方来不及准备。再加上斩华雄、诛文丑、五关六将、斩蔡阳、释黄忠、单刀会等皆是作者虚报的战绩,于是对关羽之勇嗤之以鼻,乃至认为是后人神化的产物。
其二,据东汉末年比关羽稍早的郑玄在为《周礼--考工记》作注时,说“刺兵,矛属。”意思是说用来击刺的兵器,属于矛这一类。此“刺”表明了关羽的兵器不是刀,而是矛或戟。
1、今将“刺”字之意--并《三国志》2002年2月版中所载之“刺”字条列于下:(或有遗漏,有待专家指证。)
一、用有尖的东西穿进或杀伤。
吕布传:“(吕)布以矛刺中(郭)汜。”
注引英雄记:“(郝)萌刺伤(曹)性,性斫萌一臂。”
和洽传注引孙盛曰:“进无蜉蝣之刺。”
华佗传:“刺不得胃管,误中肝也。”
管辂传:“持矛者主刺头。”
孙策传注引江表传:“余二人怖急,便举弓射策,中颊。后骑寻至,皆刺杀之。”
太史慈传:“(孙)策刺(太史)慈马。”
二、暗杀。
曹芳传注引魏氏春秋:“(郭)修欲刺(刘)禅而不得亲近。”
张绣传注引傅子:“(张)绣有所亲胡车儿,勇冠其军。太祖爱其骁健,手以金与之。绣闻而疑太祖欲因左右刺之,遂反。”
张既传注引魏略:“(阎)行尝刺(马)超,矛折,因以折矛挝超项,几杀之。”
和洽传:“狐射姑刺阳处父于朝。”
先主传注引魏书:“刘平结客刺(刘)备。”
三、刺探,侦探。
高柔传:“要能刺举而辨众事。”
四、用尖刻的话指摘、嘲笑别人的缺点、错误。
文帝纪:“曹诗“刺恭公远君子而近小人”......以答曹人之刺。”
杜夔传注引傅子:“其相击刺。”
诸葛亮传注引郭冲五事曰:“知其乖刺多矣。”
诸葛瑾传:“而不离刺转相蹄啮者也!”
陆逊传:“是以雅人所以怨刺。”
五、尖锐像针的东西。
此意未见载于志中。
今据《淮南--汜论》中用“修戟无刺”来表示戟不锋利,当属此意。
六、名刺,名片。
夏侯渊传注引世语:“宾客百余人,人一奏刺,悉书其乡邑名氏,世所谓爵里刺也。”
荀彧传注引典略:“衡尝书一刺怀之。”
曹植传:“则角弓之章刺。”
步骘传:“乃共修刺奉瓜,以献征羌。”
2、另志中还数个与“刺”有关的特定词组。
一、刺史、刺奸(姦)。官名。
此“刺”取第3种解释,为刺探,侦探之意。因“刺史”于志中比比皆是,遂不录于此。
文帝纪注引魏略:“遣刺奸就考。”
鲍勋传:“收三官已下付刺姦。”
曹植传注引魏略:“转(丁)仪为右刺姦掾。”
高柔传:“以为刺奸令史。”
孙礼传:“径诣刺奸主簿温恢。”
潘璋传:“后为吴大市刺奸。”
周鲂传:“惟有诸刺姦耳。”
二、刺客、刺者、刺杀。
此“刺”取第2种解释,为暗杀之意。
武帝纪:“为刺客所杀。”
明帝纪注引魏略:“卿得无为刘备刺客邪?”
刘表传注引零陵先贤传:“乃遣刺客杀之。”
郭嘉传:“若刺客伏起。”
诸葛亮传注引郭冲二事早:“曹公遣刺客见刘备......刺者尚未得便会......必曹氏刺客也......凡为刺客......鲜有为人作刺客者矣。”
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欲伺便刺杀之。”
荀攸传:“今直刺杀之以谢百姓。”
程昱传:“伏兵刺杀之。”
鲜卑传:“雄遣勇士韩龙刺杀比能。”
又还有一条记载需详细说明:
庞淯传:“初,淯外祖父赵安为同县李寿所杀,淯舅兄弟三人同时病死,寿家喜。淯母娥自伤父仇不报,乃帏车袖剑,白日刺寿于都亭前。”
表面看来,此“刺”取第一种解释,为用剑穿进或杀伤之意。其实不然。
“帏”:帐子,幔幕。“袖”:藏在袖子里。“帏车袖剑”,本为将车四周围上账幕,将剑藏在袖中之意。此处乃言其隐藏形迹之比。非是说其“刺寿”用的一定就是剑。
同传注引皇甫谧列女传:“酒泉烈女庞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寿护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椿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
这里虽然两父女姓名与志中所载不符。但也很明显地指出无论是庞娥还是李寿,用的都是刀。据志中所书,因其先已隐藏形迹,所以此“刺”当仍属第二种解释,为暗杀之意。
3、弄清了“刺”字之意,我们再来看看关羽传中之“刺”到底应如何解释。
此“刺”首先应可排除第三、四、五、六种解释,则仅余“用有尖的东西穿进或杀伤”和“暗杀”之意。既第一、二种争议的由来。
其实,我们还应该排除第二种解释:暗杀。
此实乃断章取义的结果,往往疏忽了本文中其它描写。
首先,关羽必须冲入敌方“万众之中”,此事非大勇者不可为。(或者某些人认为此“万众”乃“一万个观众”之意)既便你一个人冲过来,对方万人皆让路。待至冲到颜良面前,总得花点时间吧,又如何能趁其不备。况于敌方万众之中去“暗杀”敌方主将,岂不荒天下之大谬,属无稽之谈。此语应可止于智者。难不成关羽会使“隐身、定身”一类的法术?然后“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原来在此万众之中非但有兵,还有将校。而且这里亦非特指在回营时,当指在其整个“杀人、斩首、回营”的过程中“绍诸将莫能当者”。如此则亦当经过了一翻厮杀才可得知“莫能当”。这难道是件容易的事吗?只恐怕持第一种论见怀疑关羽之勇的人连数十人的重围都冲不进去,更遑论其它。况羽刮骨疗伤虽非华佗主刀,但确有其事,足见其非常人所能及。今并载志中与关羽同时期人物对其评论如下:
温恢传:“......关羽骁锐......”
刘晔传:“......勇冠三军......”
郭嘉传:“......万人之敌......”
程昱传:“......万人敌......”
先主传注引傅子:“徵士傅干曰:“......勇而有义,皆万人之敌......””
陆逊传:“蒙曰:“......羽素勇猛......””
吕蒙传:“......关羽实熊虎......”
周瑜传:“......熊虎之将......”
魏人皆称“万人敌”,吴人皆以“熊虎”比,可见其勇非虚。
4、如此,则只剩下一种解释:用有尖的东西穿进或杀伤。
然度其行文又与上引第一种解释的数条记载略有差别。前者多为对行为动作的描述,或言“刺伤”、“刺中”、“刺杀”、“刺何处”。而关羽传中“刺”字未有言及,则此“刺”直接导致颜良死亡,应带有“杀”意。又因未如孙策传注引江表传中所载“刺”、“杀”并称,则非是“因刺而死”。如此,则此“刺”应独作“杀”解。既关羽策马“杀”良于万众之中。
志中所载与关羽传相同单表一“刺”字的例子还有数条,如下所引:
武帝纪注引魏书:“(曹)公谓诸将曰:“战在我,非在贼也。贼虽习长矛,将使不得以刺。””
公孙瓒传:“(公孙)瓒乃自持矛,两头施刃,驰出刺胡,杀伤数十人。”
此两处皆明示兵器为何,所以仍当作第一种解释。
曹髦传:注引汉晋春秋:“济即前刺帝,刃出于背。”
注引魏末传:“济兄弟因前刺帝,帝倒车下。”
单看此两条记载,则独作“杀”解亦无不可。
但据同传注引干宝晋纪:“乃抽戈犯跸。”
注引魏氏春秋:“骑督成倅弟成济以矛进。”
两相比较,则弥补了前引未载兵器之不足,则又当作第一种解释来看。
臧洪传:“复见斫刺。”
这里因“刺”与“斫”并称,而“斫”乃动作行为的描述,所以此“刺”亦当作第一种解释来看。
先主传:“郡民刘平素轻先主,耻为之下,使客刺之。客不忍刺,语之而去。”
这里有两个“刺”字,但其字意又有所不同。很明显,“使客刺之”当为派人暗杀之意。“客不忍刺”则应独作“杀”解。否则不忍“刺”还可以“斩”,不忍暗杀还可以明着杀,于理不通。
又因裴注是后来所加。志中魏、吴两国材料皆引自其史官所记。唯蜀书乃陈寿自己搜集材料、自己措辞的结果。如上所引又唯蜀书中有两处“刺”字独作“杀”解。可知此乃陈寿用语之习惯。
张既传:“犹卞庄子之刺虎。”
此“刺”亦独作“杀”解。但此非陈寿或张既语,乃古人之说。
另据《左传--成公十六年》记:“刺公子偃。”此“刺”亦独作“杀”解。则“刺”、“杀”相通古已有之。
5、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孚因出刀刺之。”(范晔后汉书董卓传亦有同载)
吴主传第二注引吴书:“乃引刀自刺。”
吕布传:“手刃刺卓。”
据《新华字典》1987年重排本,刃字作如下解:
一、刀枪等锋利的部分;二、刀;三、用刀杀。
则“刀”亦可“刺之”。
又现今出土的汉魏时期的兵器中亦未发现长柄刀。于是,或言长柄刀作为兵器使用始于唐、宋,更有甚者认为始于明朝。今查《三国志》得到以下记载:
倭人传:“五尺刀二口。”
华佗传注引佗别传:“因取大刀断犬腹近后脚之前。”
典韦传:“韦好持大双戟与长刀。”
这里特别指出“五尺、大、长”,则与一般的刀有所区别。
“五尺”,汉一尺等于今0.23米。五尺则为1.15米。仅比一般的刀长出约当时的一尺左右,既二、三十厘米。亦不能称其为“长”。于是以“五尺刀”名之。而典韦传所载“长刀”则必长于五尺,否则亦不可称其为“长”。至于“长”至几何,和华佗传所载“大”至多少则不得而知。但据《晋书》刘曜载记:“(前赵时陇上勇士陈安)每战左手奋七尺大刀,右手执丈八蛇矛。”其与三国时相差不久,所用之刀却既“大”且有“七尺(1.63米)”,不可谓不长,或能以为参考。
如上所述,若“刺”字从“杀”解,则“关公之无勇”不攻自破。又刀亦可“刺”,并三国时期已有长刀、大刀的出现,则关羽的兵器到底若何因史无明载仍不得解。笔者宁愿相信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至少关公耍大刀的说法已有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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