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宋代兵制
宋是继唐以后又一个统一的中原皇朝,但它似乎没有唐王朝的那般强势了,强唐弱宋是我们主要的印象.军队是一个王朝强弱的象征,我们不妨简要解析下宋时的兵制.宋朝军队分为四类:禁军,是为中央军,均属三衙。厢军,是为地方兵,属于诸州。乡兵,系民兵,仅保卫本地方,不出戍。蕃兵,则是异族团结为兵,而用乡兵之法保卫本地方的。
宋太祖用周世宗之法,将厢军中的强者,都升为禁军,留下来的都是些没什么 战斗力的残兵,用以充数。乡兵,蕃兵,本不是国家正式的军队,不去论他。所以武力的重心,实际在禁军。全国须戍守的地方,派遣禁军轮流前往,谓之“番戍”。人们议论宋朝兵制的,大都加以诋毁。以为唐朝的所以强,宋朝的所以弱,是因为废除了藩镇。这个观点不正确。唐朝强盛时,根本没有藩镇.到玄宗设立藩镇时,是因为国运渐衰,改取守势了。
从前对外政策,重在防患未然。必须像汉时设度辽将军、西域都护,唐时设诸都护府,来监视降伏的部落,加强交流,并处理各部族间相互的关系。使其不互相并吞,不坐致强大,是为防患未然。其设置,是在夷狄境内,而不在中国境内的,就是所谓“守在四夷”。这是上策。战略后移,把重心放在经营自己的边境上,如果能使士马精强,障塞完固,中央的军令森严,边境也能次序维谨.这是中策。如果像唐朝的藩镇擅土,那就是下策进而是无策了。因为军队最怕的是骄,骄则必不听命令,不能对外而要内讧;内讧势必引外力相助;这是千古一辙的。以唐朝幽州兵之强,而不能制一契丹,使其坐大;藩镇遍于内地,而黄巢横行南北,如入无人之境,卒召沙陀之兵,然后把他打平;五代时,又因中央和藩镇的内讧,而引起契丹的侵入;都是铁一般强,山一般大的证据。藩镇的为祸为福,可无待于言了。
宋朝的兵,是全出于招募的,和府兵制相反,人们又以为这是宋代兵制一个缺点,其实不然。募兵制,虽有其缺点,但在经济上及政治上,有其相当的价值。民间的奸悍无赖之徒,必须要有他的归容之处,最好是能惩治之,感化之,改变他的性质,此辈在经济上,就是所谓“无赖”,他不能勤事生产,欲惩治之、感化之极难。只有在军队之中,规律最为森严,可能约束他,使之改变(当今社会也存在类似情况)。这种人在军队里呆上10年到20年后,已经过长期的训练,大多数的性质会改变,可以从事生产,变做一个良民了。从经济上说,本来宜于分业,平民出饷养兵,全不过问战事,对经济建设是有益无损的。若实行募兵制,则民不知兵,则举国皆兵,实至今日乃有此需要。兵若真能御敌,平民原不须全体当兵。所以说募兵之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有其相当的价值。宋代立法有其深意,只不过所行不能副其所期,利未形而害已见罢了。
宋朝兵制之弊在于:兵力的逐渐腐败。番戍之制使得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不便于指挥统驭,而兵士居其地不久,既不熟习地形,又和当地的人民,没有联络,三年番代一次,道途之费,却等于三年一次出征。更重要的是,每逢水旱偏灾,又多以招兵为救荒之策,于是兵数递增。宋开国之时,不满20万。太祖末年,已增至37万。太宗末年,增至66万。真宗末年,增至91万。仁宗时,西夏兵起,增至125万。后虽稍减,仍有116万。欧阳修说:“天下之财,近自淮甸,远至吴、楚,莫不尽取以归京师。晏然无事,而赋敛之重,至于不可复加。”养兵如此多,即使能战,也存在危机,何况并不能战,对辽对夏,都是隐忍受侮.
宋代重文轻武,使用文人典兵,以便于皇帝驾驭。文人一般多不懂军事,至于北宋中期领兵对西夏作战的范冲淹和南宋初采石之战的虞允文是极其个别的能打仗的文官。象这样的政策和措施怎样能防御外敌的侵扰呢?
宋代兵制的中心问题是在于削弱大将的兵权,加强皇帝对军队的控制。宋朝兵权的集中是空前的,而兵权的集中又是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重要环节。宋朝兵权的过分集中,虽然防止了将领的拥兵自重,但是在另一方面却又不可避免地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这是封建政府的军事制度中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南宋时期一些著名的将领如岳飞、韩世忠等人,自行招募和训练军队,形成了战斗力强大的岳家军、韩家军。但是南宋皇帝不患金统治者
的入侵和失地之不能收复,而患军权的旁落。最后,这些抗金将领的兵权,终于被一一收夺,他们招募来的军队也都被解散了。
宋代兵制制度僵化,指挥失灵,也是宋代军队素质下降,战斗力削弱的原因。
宋代还有一个陋习是宦官监军。宦官监军本来在唐代已有。宋太祖即位后,也差遣宦官充当领兵或监军以分主帅兵权。如太祖进攻北汉太原时,宦官窦神宝、李神佑从征。又曹彬伐江南,太祖又派出宦官王继恩率兵会讨。太宗时,王继恩任剑南两川招安使,前往镇压李顺起义。北宋末徽宗任宦官童贯为节度使,派他往讨方腊起义,出发前,徽宗还亲自对童贯说:“东南事尽以付女,有不得已者,竞以御笔行之。”宋代皇帝给予宦官以指挥监督军队的大权,这就使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减弱了。
宋代军队数量庞大,军费开支惊人。蔡襄在英宗治平初年(l0**年)曾说:“是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宋代招募来的禁军是终身之职。且以历年训练松懈,多数不识阵图,戍卫在汴京的禁军整日游逛,衣冠不整,连领取粮食都要居人搬运,根本不象有组织训练的军队。沿边骑兵,甚至不能披甲上马。兼之所募之兵,多为贫苦农民和游手好闲之徒,农民是为生活所迫而应募,目的在于按月领粮以赡养家属;至于游手好闲之徒,本不事生产作业,是为了赚得消闲而应召为兵。这些人当然不会为宋皇朝卖命。因此,军队战斗力的削弱也就是必然的。
所以欧阳修曾说:“今沿边之兵不下七、八十万,可谓多矣。然训练未精,又有老弱虚数,十人不当一人,是七、八十万之兵,不得七、八万人之用,加之军中统制支离,分多为寡,兵法所忌。此所渭不善用兵者虽多而愈少,故战而常败。”
至于厢军,素质更差。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权三司度支判宫宋祁上硫说;“天下厢军不择弱小魁弱而悉刺之,终图供役,本不知兵。”这些素质很差的厢军,不少州郡用于运输官物或服杂役;州郡官衙馆舍也由厢军修建,有的州郡官吏甚至用厢兵制造商品出售牟利,而不用于打仗。
宋代主要的兵种禁兵和厢兵都是招募来的。宋统治者总是在灾荒的年头,于受灾地区大量招兵,且规定官吏招兵多的有奖。因此,失业讥饿的“亡命”或“流民”,大量被招收充当土兵。宋太祖就说:这种募兵养兵政策,可以取得“百代之利”,使“天下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矣”,“凶年饥岁,则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这样自以为得计的措施,使军队的数量使不断增加。北宋仁宗时主客户口数约二千二百万,募兵数却激增到一百二十五万,占了全国入口的二十分之一。人民自然负担不了日益庞大的军费。
宋代统治者还在农民中强迫抽丁以为乡兵。“主司欲以多媚上,急责郡吏……县令,互授民口,虽老幼不得兔。朝廷时常借口防边,下令籍民为兵,或三丁抽一,或两丁抽一,五丁抽二。乡兵的粮饷器械均由本乡自备,不隶军籍。应征农民要在手臂上刺字,名曰“刺义男”。目的是让他们充实边防。大量募兵和大批抽丁的结果,迫使人民离开土地,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而各路州县和边境上的大批厢兵、乡兵和蕃兵却只服杂役,极少训练,实际变成了不作战的役兵,因而导致地方“日就困弱。宋代最精锐的禁军也是骄横怠堕,战斗力不强。所以宋真宗时王禹傅便说:“兵威不振,国用转急,其义安在?由所蓄之兵冗而不尽锐,所用之将众而不自知兵也。”
宋代召募来的士兵,其实不过是穿上军装的农民,即使进了兵营,同样过着囚徒似的生活,脸被刺上字,叫作“面涅”。士兵脸上刺字,在唐及五代时就有了的,主要是防止士兵逃跑。土兵另有军籍称为“赤籍”,人们因此称士兵为“赤佬”。(忽然想到江南方言中有骂人为“赤佬”的,不知是否来源于此?)此外,宋代还经常刺配罪犯从军,这就更加影响了士兵的社会地位,使矛盾激化。不准军卒喝酒、吃肉,又要经常调动,轮番到边远地区戊守,说是三年一换,实际上往往超过三年而不调换。军官还经常克扣军饷,或者拖欠不发。禁军尚且如此,厢军就更不用说了。宋代的禁军本来是供战守,而厢军供杂役,但事实上禁军也从事杂役,生活并不比厢军好多少。
逃亡是宋代士兵反抗统治者的一种斗争方式。北宋末微宗祟宁年间“所在逃军聚集,至以干数,小则惊动乡邑,大则公为劫盗”。而“近日熙河(今甘肃)一路逃者几四万。”宋政府对逃亡士兵的处罚是很至的,逮捕回来就要处死。后来由于逃兵越来越多,死罪也无法制止,宋政府被迫把宋初士卒逃亡一日处斩的法令改为三日,再改为七日,最后更放宽至“逃亡军人,并许所在首身,更不会问,使支口券今归本营。”原来规定官吏捕获逃兵有赏的法律,也改为招诱逃兵回营有赏。如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规定:“诸路专委知州、通判或职官一员,京衢委知县,若招诱累及三百人以上,与减一年磨勘,五百人以上一年半,干人以上取旨堆恩。”对待逃亡士卒的法律,从严到宽的一再改变,反映了宋代士兵逃亡的现象十分严重,使得统治者越来越感到束手无策。历朝历代要为“招诱逃兵回营”设赏赐,宋朝恐怕是头一家。
兵变更是两宋时期,士兵反抗斗争较多采取的一种方式。欧阳修在仁宗庆历年间曾说:“累据北宋邢、洛、磁等州节次申报,军贼或十人、十五人至二十人,在西路数州之内惊劫人户,掠夺递马并乡村生马骑乘攸忽往来,不辨头首姓名及每火人数。所谓“军贼”,就是反抗统治者的兵变。除了欧阳修所说的这些小规模兵变之外,颇具规模的兵变在宋代也是很多的,如北宋太祖乾德三年——四年(公元965—966年),西川全师雄率蜀兵十余万人起义,建立了政权,称兴强大王,冒节度使二十余人,真宗咸平二年——三年(公元999—1000年),王均领导四川益州卒起义,建立大蜀国,置官设署。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陈进领导的广西宜州士兵起义,称南平王。仁宗庆历七——八年(公元1**7—48年),王则领导的贝州(河北清河县)士兵起义,称东平郡王,建国号安阳,改元德圣,设宰相、枢密使等官职。南宋宁宗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张福、莫简在兴元府(陕西汉中)及四川一带领导士兵起义,以红巾蒙首号红巾队。以上这些兵变对宋代统治者的打击是很大的。
宋代军事指挥系统是问题很大,但宋代的军事制度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首先,宋代荒年时节招募的军人主要是承担劳役任务的,不是主要的作战部队。主要作战部队在北宋称为禁军,南宋就是屯驻大军、或者御前诸军。除此以外,还有志愿兵,称作“效用”的,南宋后期承担很多作战任务。
其次,主要作战部队在招募的时候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身高、跑跳、视力达到标准的人才能编入作战部队。禁军选拔也是比较严格的。
第三,宋代的军事体制还是有一定效能的。由于长期以步兵作为主要兵种,以军阵作为基本的作战方式,所以各个军种,比如箭手、刀手、牌手的协同要求很高,而且宋代的弓弩作战效能也不错。主要问题出在宋代的军阵机动不够,经常是侧翼被突破,这在几次重大战役中表现的比较明显。
禁军尚且如此,厢军就更不用说了。宋代的禁军本来是供战守,而厢军供杂役,但事实上禁军也从事杂役,生活并不比厢军好多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