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既的个人资料及相关简介
个人资料字德容
古名張既
生卒? - 223
主效势力魏
籍贯雍州冯翊高陵[今陕西高陵]
容貌有容仪官至 凉州刺史 西乡侯 谥曰肃侯
家族资料
父亲未知
母亲未知
配偶未知
子女 张缉
兄弟姐妹未知
相关人物 曹操 曹丕 马腾 钟繇
曾效力过的势力魏
张既 历史简介
三国时魏官吏。年十六为郡小吏。举茂才,除新丰令,治为三辅第一。既授命说马腾与繇会击高干、郭援叛,大破之。又会腾等败张晟等,斩卫固、张琰。召马腾于关中,定关西叛。为京兆尹抚民兴政。魏初,为尚书,出为雍州刺史。从征张鲁,说曹操拔汉中民实长安三辅。协曹洪破吴兰於下辩,又与夏侯渊平宋建,定临洮、狄道,安郡民,徙氐以利趋,拔汉中守。渔翁得利定凉州,兵行神速平胡乱。迁凉州刺史,封西乡侯。降苏衡反、邻戴众,修工事,抚民诛西平麹光。既政惠著闻,辟杨阜、胡遵等士,皆有名位,黄初四年薨。
张既 演义简介
冯翊高陵人,为夏侯渊保荐守长安。
张既 历史评价
曹丕:非既莫能安凉州。《三国志·魏书十五》
曹丕:故凉州刺史张既,能容民畜众,使群羌归土,可谓国之良臣。《三国志·魏书十五》
陈寿: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非若曩时司察之而已。太祖创基,迄终魏业,此皆其流称誉有名实者也。咸精达事机,威恩兼著,故能肃齐万里,见述于后也。《三国志·魏书十五》
张既 个人年表
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年十六,为郡小吏。建安八年【公元203年】,袁尚拒太祖於黎阳,遣所置河东太守郭援、并州刺史高幹及匈奴单于取平阳,发使西与关中诸将合从。司隶校尉锺繇遣既说将军马腾等,既为言利害,腾等从之。
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太祖以既为议郎,参繇军事,使西徵诸将马腾等,皆引兵会击晟等,破之。斩琰、固首,幹奔荆州。封既武始亭侯。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太祖将征荆州,而腾等分据关中。太祖复遣既喻腾等,令释部曲求还。腾已许之而更犹豫,既恐为变,乃移诸县促储偫,二千石郊迎。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马超反,既从太祖破超於华阴,西定关右。以既为京兆尹,招怀流民,兴复县邑,百姓怀之。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既与夏侯渊灭宋建。
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从征张鲁,别从散关入讨叛氐,收其麦以给军食。鲁降,既说太祖拔汉中民数万户以实长安及三辅。
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既与曹洪破吴兰於下辩。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别攻临洮、狄道,平之。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天水、南安民相恐动,扰扰不安,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遂安。太祖将拔汉中守,恐刘备北取武都氐以逼关中,问既。既曰:“可劝使北出就谷以避贼,前至者厚其宠赏,则先者知利,后必慕之。”太祖从其策,乃自到汉中引出诸军,令既之武都,徙氐五万馀落出居扶风、天水界。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武威颜俊、张掖和鸾、酒泉黄华、西平麹演等并举郡反,自号将军,更相攻击。俊遣使送母及子诣太祖为质,求助。太祖问既,既曰:“俊等外假国威,内生傲悖,计定势足,后即反耳。今方事定蜀,且宜两存而斗之,犹卞庄子之刺虎,坐收其毙也。”太祖曰:“善。”岁馀,鸾遂杀俊,武威王祕又杀鸾。是时不置凉州,自三辅拒西域,皆属雍州。
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文帝即王位,初置凉州,以安定太守邹岐为刺史。张掖张进执郡守举兵拒岐,黄华、麹演各逐故太守,举兵以应之。既进兵为护羌校尉苏则声势,故则得以有功。既进爵都乡侯。
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凉州卢水胡伊健妓妾、治元多等反,河西大扰。帝忧之,曰:“非既莫能安凉州。”乃召邹岐,以既代之。诏曰:“昔贾复请击郾贼,光武笑曰:‘执金吾击郾,吾复何忧?’卿谋略过人,今则其时。以便宜从事,勿复先请。”遣护军夏侯儒、将军费曜等继其后。既至金城,欲渡河,诸将守以为“兵少道险,未可深入”。既曰:“道虽险,非井陉之隘,夷狄乌合,无左车之计,今武威危急,赴之宜速。”遂渡河。贼七千馀骑逆拒军於鹯阴口,既扬声军由鹯阴,乃潜由且次出至武威。胡以为神,引还显美。既已据武威,曜乃至,儒等犹未达。既劳赐将士,欲进军击胡。诸将皆曰:“士卒疲倦,虏众气锐,难与争锋。”既曰:“今军无见粮,当因敌为资。若虏见兵合,退依深山,追之则道险穷饿,兵还则出候寇钞。如此,兵不得解,所谓‘一日纵敌,患在数世’也。”遂前军显美。胡骑数千,因大风欲放火烧营,将士皆恐。既夜藏精卒三千人为伏,使参军成公英督千馀骑挑战,敕使阳退。胡果争奔之,因发伏截其后,首尾进击,大破之,斩首获生以万数。帝甚悦,诏曰:“卿逾河历险,以劳击逸,以寡胜众,功过南仲,勤逾吉甫。此勋非但破胡,乃永宁河右,使吾长无西顾之念矣。”徙封西乡侯,增邑二百,并前四百户。
黄初二年【公元221年】,酒泉苏衡反,与羌豪邻戴及丁令胡万馀骑攻边县。既与夏侯儒击破之,衡及邻戴等皆降。遂上疏请与儒治左城,筑鄣塞,置烽候、邸阁以备胡。西羌恐,率众二万馀落降。其后西平麹光等杀其郡守,诸将欲击之,既曰:“唯光等造反,郡人未必悉同。若便以军临之,吏民羌胡必谓国家不别是非,更使皆相持著,此为虎傅翼也。光等欲以羌胡为援,今先使羌胡钞击,重其赏募,所虏获者皆以畀之。外沮其势,内离其交,必不战而定。”乃檄告谕诸羌,为光等所诖误者原之;能斩贼帅送首者当加封赏。於是光部党斩送光首,其馀咸安堵如故。
黄初四年【公元223年】,既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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