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庆 发表于 2013-9-6 12:52:50

火药事件

火药事件什么时候出啊,我修改了也不出,吐血啊。

=_+ 发表于 2013-10-22 02:41:41

贴吧里水笔们的意思是:“号称八十多回合会出现”。

471757009 发表于 2013-9-6 15:05:41

别进行回帖,不是这个级别的

黑色禁药 发表于 2013-9-6 13:47:22

本人郑重声明:  
    一.本人无意中路过此贴,对此贴中所述内容,思想,所指,所怨,所求概不知晓。  
    二.回帖只为挣积分,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同情,默许,放纵,包庇此贴作者之观点,甚至楼主帖子里的标点符号我也严重不同意。  
    三.如果所回复楼主被跨省追捕,我表示和他立即划清界限,从灵魂深处支持ZF在“思想”战线上取得的又一次辉煌胜利,刁民禁言,社会河蟹!  
    四.如果一定要俺连坐,请求ZF不要让俺俯卧撑,躲猫猫,弹脑壳,活动腿,做恶梦,喝开水…….俺身体瓤,胆子小,一不小心挂了事小,给ZF惹麻烦事大!  
    五.俺家乡还不通汽车火车,ZF的4万个亿可否拿出一点点来把公路铁路修到俺家乡,JC来捉俺时也可以少点鞍马劳顿。  
    六.俺的家乡缺衣少食,JC来时请自带干粮。因为乡亲们已响应D的号召,全部去养河蟹了,戈壁滩上养河蟹,你说强不强!  
    七.本回帖所有解释权归本人专有,如不幸那个标点符号有不河蟹之倾向,请找标点符号发明人的霉气,本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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