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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纪要] 【通用】中世纪骑士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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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3: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世纪简介

  中世纪(Medieval or Middle Ages),我们会联想到盔甲华丽的骑士,奢侈的酒宴,流浪的游吟诗人,领主,女皇,主教,僧侣,信徒和壮观而神秘的城堡。因为宗教的繁荣昌盛和骑士小说的影响,中世纪的生活看似充满了传奇,信仰和浪漫英雄主义。不幸的是。自公元五世纪起到十五世纪结束的西欧中世纪,其实是个粗野,荒芜而且危险的历史时期。由于国情不同,大多数中国人对欧洲的中世纪所知甚少。学校历史教科书对那个时代有偏见,称之为"黑暗时代"。"这是一段充满血腥侵略,宗教迫害,封建枷锁的时代"。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客观的看待这段时期。中世纪对给西欧各国今后的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长期实行骑士领地的土地所有制,因此没有太强的中央集权。这为欧洲十六世纪的工业革命,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条件。

骑士文化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欧洲骑士简介 骑士的成长 骑士的敌人吟游诗人的真相中古骑士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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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3: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命名 于 2012-3-3 13:48 编辑

欧洲骑士简介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quot;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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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3: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命名 于 2012-3-3 13:48 编辑

骑士的成长


一個貴族的兒子7歲生日過後,他將成為一名隨僕。他必須被送往另一個貴族的家庭,通常是他的叔父或轄區的大領主家。他將在那里學習禮儀和騎術。到14歲那年,他要成為一個騎士的侍從。主人教他使用武器的技巧,他還須學會如何照看主人的盔甲和坐騎,為主人穿戴甲冑,即使主人上戰場撕殺也要寸步不離。當主人受傷或落馬,他必須拼死保護主人。此外他還要學習射箭,切肉,野外生存。如果他能成功的渡過艱苦的磨練,21歲那年,他才能被正式授予騎士的爵位。

(左)少年騎士的護甲
這兩塊胸甲板出土于1600年左右,是專門
為孩子打造的小型盔甲。在那時候,只有
富人家庭才能為孩子買這樣一件昂貴的禮物。
(右)隨僕
一個貴族的兒子在很
早的時候就被送往領
主或國王的家庭接受
各種技能的訓練。學
習服侍國王和貴族婦
人接受良好的文化,
禮儀教育。並培養優
秀的領導氣質。

少年時的訓練
想成為騎士的年輕人,在少年時就得刻苦的練習戰鬥技能。在領主家里,他們要鍛煉肌肉的力量,肢體的協調性,改進武器的使用技巧。通常他們與同齡人對練,有時也和騎士教練(Knightly masters)對打。不過,即使是非常激烈的對戰練習後,也要保持衣著整潔。並非所有年輕人都能完成這樣艱苦的練習,最終摘取騎士的頭餃。右邊是一副15世紀的圖畫,展示了各種訓練方式。


侍從
侍從(squire)來源于法語的ecuyer,意思是shield-bearer(搬運盾牌的人)。在11,12世紀的歐洲各國,侍從被看做是低人一等的。但這是一個貴族的孩子成為騎士之前的必經之路。在13世紀,成為一名騎士是非常奢侈的事情,要花費巨資舉行儀式,許多年輕貴族寧願保持侍從的身份,也不願成為騎士。因此,侍從這個詞逐漸變為鄉紳,地主的意思。
臂力練習
侍從用平頭的鈍劍劈斬木樁。用的劍是真正作戰用劍的雙倍重量,以此鍛煉手臂的肌肉力量,更好的適應作戰的需要。

喬叟筆下的侍從
喬叟(英國詩人,1340-1400),在1380年寫下了故事《Canterbury Tales》,講述了一個20歲的侍從的生活。這個年輕的侍從舉止優雅,會唱歌,作曲,跳舞,油畫還會寫詩。此外,他有著精湛的騎術,又是騎馬比武大會的冠軍。另一個故事卻正好相反,故事里的侍從們並不像喬叟描述的那樣,他們野蠻,粗魯,無知。1288年,在英格蘭的波士頓鎮,兩伙侍從借口舉行比武大會,一把火將半個村莊燒成白地。




晚餐
喬叟記下了侍從如何在進餐時切肉吃,威嚴的父親正審視著兒子。因為切肉的技巧也是侍從在貴族家的必修課。



騎馬槍術練習
這種練習是靠木制的槍靶來實現的,槍靶通常做成士兵外形,左手持盾,右手拿一只木制擺錘。練習者沖擊左手的盾牌時,右手的擺錘便甩將過來。必須策馬疾馳而過,方能避開木錘的襲擊。




受封
最後侍從要接受封爵的典禮。在儀式中
,受封者要用手重擊頸部。13世紀後,
改為用劍重拍左肩,然後騎士接過自己
的劍並系牢在腰間。伺儀可以由主教,
年長的騎士或國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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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3: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命名 于 2012-3-3 13:47 编辑

騎士的敵人


騎士們逐漸發現,他們必須面對有能力擊敗他們的步兵。在1066年的哈斯丁戰場上,英國陸戰斧手砍翻了諾曼人的騎士。1302年法國的考爾垂附近,雷米士步兵團的戰士們用狼牙棒擊敗了法蘭西騎兵。1314年,邁斯·司考特長槍陣在班諾克博又一次讓敵人的騎士們敗北,瑞士戰士常用這種尖槍破騎戰術。不同的弓弩對騎兵的殺傷力十分懸殊。在英法百年戰爭中的克萊西一役,英國的長弓兵以壕溝與尖木樁為掩護,以極其微小的代價,消滅了6000名法蘭西重騎兵和2000名意大利雇佣駑手。又在阿格考特附近擊退了大批步行騎士。另一種武器---十字弩,在不斷的進化完善中,更加有力,更加致命。15世紀的波西米亞(如今捷克的一部分)戰爭中,義軍躲在大蓬車的後面用火槍射擊,擊敗了十字軍條頓騎士團。

 
   

槍矛陣

騎兵對敵人步兵的長槍又恨又怕,鋒銳的長槍尖可以毫不費力的刺死他們的坐騎,讓騎士落馬。密集的長槍陣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礙物。後來長槍陣成為弓箭手射擊時必要的保護層。長槍兵列在前,弓手在後排射擊敵人的騎兵方陣。長槍兵用的槍叫梭矛,它比騎槍更長,更有效。 長弓手長弓被中世紀的許多歐洲國家運用于戰爭中,雖然十字駑在歐洲大陸更為流行。在15-16世紀的英法百年戰爭中,長弓是英國弓箭手的主戰武器。圖中的長弓手,臉耳用布包緊,肩披鎖鏈,手腕用皮繩和皮革塊保護,手指關節處有保護皮套,腰帶上掛有短劍和皮囊。他們穿著各式護甲,有的只是一件普通的夾層緊身衣。




箭頭

這里是各種不同形狀的箭頭。(右下)寬頭帶有倒刺的是專門用來狩獵,必要時也可來射擊戰馬。(左中)錐頭箭可以穿透盔甲,(右中)細長的箭頭用來擊穿更堅固的平面鋼板甲。(左下)這是最常用的普通箭頭。

長弓這種類型的弓由復合材料制成,通常是把紫杉木狹板做成同射手身高一樣高度左右。弓腳頭是用牛羊角雕刻而成,弓弦是大麻縴維搓制的。戰弓大約需要36公斤的拉力,再加大力度,射的就更遠,更具威力。

  


遠距離打擊

長弓射出的箭可達300米左右(在古代兵器中已經是非常遠的距離了),也就是說,可以達到“彈幕”的效果,當自方的士兵沖鋒在前時,後方的長弓手仍然可以放出高拋物線的箭攻擊敵人的上部。戰馬的弱點正是來自上方的襲擊,大部分戰馬沒有護甲所以一旦受傷,就會變的難以控制。而即使在三百米的極限距離,錐形箭還是可以穿透普通的鎖甲。
  



箭垛

因為拉開一把戰鬥用的長弓,需要極大的力量。不光是臂力,同時還要依靠肩部和胸部的力量方能拉開。所以作為一名長弓手必須每天練習,才能保持體力狀態和射擊技術。這是一副14世紀的英國畫,畫上的英國弓箭手正在練習射靶,目標是土堆上的陶片。
                    

         

敏銳的目光

  
每個弓箭手攜帶24只箭,捆扎後放入箭囊。用完了就到補給大蓬車上去拿。大多數弓箭手寧願把箭插在腰帶中也不願意費力的放入箭囊。也可以把箭吊在背後。防守時他們把箭插在腳前的地上,可以更方便的取箭用。




長弓兵VS十字駑兵

一個技術嫻熟的長弓手,一分鐘之內可以射出12只長箭。而使用旋轉機械裝置上箭的十字弓手,在相同的時間里只能發射兩只短矢,不過力量較大,能穿透厚鋼板甲。十字駑箭手並不需要太多的訓練。即使一個從來沒有打過仗的農民,也可以用十字駑殺死一名裝備精良,經驗豐富的騎士。所以騎士們曾要求教會下令,禁止使用這種弓。在這張15世紀的老畫中,一個十字弩兵正轉動絞盤拉滿他的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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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3: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命名 于 2012-3-3 13:47 编辑

晚风中的吟唱

  时代已经酝酿,时序即将更新,
  童贞的正义女神将重回人间,盛世又将重现,
  新时代的头生儿,已经从天而将, 即将光临地上。

                   --选自《牧歌》

  沙漏中的分秒暂时停止流动吧,让我们回到那个黑暗的时代,揭开吟游诗人的面纱。他们真的存在吗?弗吉尔在山林中才能描绘出自然的灵秀吗?奇幻小说与角色扮演游戏中这种普遍的职业根基何在?探索真相或许比亲历真相更为有趣,那就去看看中世纪的吟游诗人、民谣歌者、宫廷乐师的本源。

  奇幻小说中最常见的是吟游诗人,他们用才艺谱写传奇式的人生,带着乐器浪迹天涯,用歌谣抓住听众并创作了无数流传后世的史诗与乐章。在西方的奇幻小说中,他们往往掌握多种魔法的奥秘。白天他们在月桂下欢宴、吟唱;在黑夜中也许躲在后花园的矮墙后面,手中握着开锁的钥匙,或是致命的短刀,窥觑着黑暗中不为人所知的种种秘密。

  他们被认为是灵慧的歌者,全能的乐手,实际上,许多奇幻小说中提到的乐器中世纪时尚未问世。人鱼弹奏的竖琴在13世纪问世;凯旋式上挂着飘带的长号出现于15世纪晚期;歌颂田园风光的芦笛则更是1621年的产物。

  吟游诗人还是存在,与想象中的悠闲淡泊稍有出入,但他们还是存在。如同贵族制度一样,虽然其成长的过程是如此丑恶,但还是奇幻小说必有的成分。不错,吟游诗人远在希腊罗马时代就存在。不过他们刚产生时,并没有在乡间表现他们的文采曲艺,也不随着风旅行,将消息传播到欧洲大陆的各个地方。

  贵族文化完善的同时,富裕的统治阶层已不再满足于偶尔节日的纵酒欢宴,从许多资料都能看到,罗马帝国在穷奢极欲中早已忘了祖先靠母狼哺育的惨淡,战神该为其后人的不屑而羞愧。美酒如同河流一般流淌,辉煌壮丽的浴场与剧院中上演的是不堪描绘的荒唐。吟游诗人总在其间。他们为蒙昧的民众提供淫靡的音乐,低俗的笑话。弗吉尔开创了田园诗歌的时代,其后出现的诗人才能作为奇幻小说中的原型。

  吟游诗人有一项特殊才能,他们能敏感的把握宫廷中风向的流动。不用看到鬼魂,他们就知道乱伦奸淫的禽兽正戴着哈姆雷特父亲的皇冠。如果感受到危机,他们弹奏的乐音中就会加入微小的变化与延迟,观众未曾察觉,同样高明的乐师却可以分辨。听起来神乎其技?是的,相关记载很少,因为口头的吟唱不着文字,早已湮没。

  仅在少量寺院典籍与威尔第的歌剧中有所提及,倒是留下了有趣的线索供学者探讨。如何做到这点的尚不为人知,但并不是所有的吟游诗人都有这种才能。更多的业余爱好者希望籍卖唱糊口--他们连自己的乐器都不能熟练的弹奏,与其说是艺术家实则更像逗趣的丑角。真正的吟游诗人用乐器创造出氛围拢来观众,然后开始讲述他的经历,他们的歌中贯穿着很讲究的韵律。

  那么吟游诗人怎样得到各种消息,如何掌握种种暗中的阴谋呢?他从不用自己打听,特殊的职业使他身边总是积聚着大量的听众。当时的老百姓虽然及不上晋朝的士大夫,但同样喜好泛泛的空谈。如果他们心里有什么念头,大到政府的换届选举,小到邻居妻子品行不端,哪怕只是猜测,都会煞有介事的告诉走街串巷的吟游诗人,提供了这样的情报,参政意识强烈的市民就会要求为他单奏一曲,也算件乐事。(当然,深闺中的贵族小姐也可能有种种高级的秋思或低俗的春望,她们就私下让使女将吟游诗人请来,一般艺术家总是多才且多情的,于是很应景的题材在父执辈的期盼外上演,附带产品不表。)吟游诗人将道听途说谱成曲,在晚宴上颂唱。那些场合通常很扰攘嘈杂,所以要唱两遍,每个人都仔细的从曲子中总结出有用的情报来。这样的传统随着版图的扩大被散布到罗马帝国的各个角落,就连北方的蛮族,也可以从来往的诗人那里,打听到邻近部落的动向。

  我们可以由此得出为什么吟游诗人在中世纪受到相当尊敬,也是其价值所在,他们散播着有用的信息。当然,在贩夫走卒出没的市场中卖唱的艺人不在这些精英之列,他们为数众多,但学识与精力都无法与真正的吟游诗人相比,故而得不到相同的尊敬与认可。宫廷学者也不在此列,靠着赏赐做学问或卖弄小把戏的御用文人其时尚未诞生。

  希腊罗马时代就是如此闭塞,往来各地的行脚商人、冒险家有时也扮演这样的角色。当然,吟游诗人散播的不仅仅是谣言与噩耗,爱情或是丰收的喜悦亦是流行的素材。但前者往往更耸人听闻,容易吸引听众。西泽遇刺后,布鲁图斯的作为很快就被编写成背弃的主题;亚西比德远征西西里的舰队尚未登陆,民谣歌手就传唱他对神灵的亵渎,果然街头的赫尔姆斯像统统被捣毁了,于是雅典的暴民放逐了他们最伟大的统帅。他们的歌谣往往作为正式的陈供。

  1286年,丹麦国王艾力?克理平在田猎中遇刺身亡,其子艾力?孟斐德继位,有一批贵族随即被告以谋杀先王的罪名。原因呢?吟游诗人讲述了一个奇怪的故事∶老国王与一位贵族的妻子有染,而那位贵族很忠诚的侍奉着主子,直到一次出差归来无意中发现了妻子的访客。于是他邀集了另外几位密友在国王出猎时报复了妻子的不贞。虽然人的名字都做了巧妙的修改,也没有宫廷乐师敢将这种作品送上公开的殿堂,新国王还是听说了。于是有关人等经过私下的审判,一概被送上断头台。

  同样被涉及的吟游诗人,则包好简单的行李与他的乐器,漫步离开了权贵的城堡,避过了灭顶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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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3: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古骑士的训练


贵族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但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么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而非所有贵族都是骑士。

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在他大约七岁时,由他父亲寄托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负责教育他的是堡垒女主人。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所受的训练是如何变成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应学的项目。在宴会中或平时餐饮时,他甚至还做侍者的工作。

大概十四岁时,他进一步为「侍从」(squire),跟堡垒的男主人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运用各种武器,战争技艺等是训练的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

但他也尽他侍从的各种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经过十多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他从「侍从」,举行一种礼节称“Dubbing”,正式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普通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渐驱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徵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圣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胄,配上宝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系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但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行礼后,庆宴随之。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继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这还是不够,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维持应有的排常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地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而绝不可寒酸。


封建领主与附庸的权利义务


附庸的权利:

1、受领主保护之权领主有义务保护附庸的生命,声誉,家庭及财产等更不可计谋对附庸有损害之行为,否则附庸可提出抗议或中止附庸关系(当然,附庸要有战争的实力及准备)。

2、陪审权附庸有违封建法律之嫌,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庭审判,领主单
独不能处理。


附庸的义务:
1、军事服务附庸需亲自服役,除非过幼(15岁前)或过老(60岁后)这种情况必须委托人代役。除个人服役外,须供给契约规定数目的骑士。服务的时限有“防卫战”跟“侵略战”两种。前者直到敌人被逐,后者则有时限。如十二世纪的法兰西为40天。超过时限,一切费用领主自行负担。而且,在许多地方还有地域限制。此外,有守卫领主堡垒之义务,一年约三十到四十天。
2、宫廷义务附庸有参加领主所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义务。领主在实施某件有关整个采邑的事件时,必须先徵求附庸的意见;而附庸又必须提供意见。在封建制度里这是一个极重要的观念,因为就整个采邑而言,领主与附庸是“夥伴”,大家都有义务分担其责任。如领主及其子女的婚嫁,领主参加十字军等。此外,还有处理领主跟附庸或附庸间的纠纷,日后国王的朝廷,甚至于国会都是由宫廷义务演变而来的。即使领主不需附庸的意见,有时为了排场,附庸仍须应召参加典礼。附庸的多少可炫耀领主的威风。
3、经济援助封建社会下,贵族并不纳税--只有平民才有纳税义务,但他们对领主必须供给某些经济上的援助。这些经济义务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在规定外,如无附庸同意,领主不能任意增添,这点对日后“宪政”的发展是极重要的。英国“大宪章”的产生即由于约翰王之增加赋税,未得贵族与教士的同意。经济援助大多是以军器,盔甲,马匹,粮食为主;到了十二世纪,则以金钱代替。

经济援助有下列数种:

协助费:
原则上,附庸对领主并无经济上的负担;可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由于领主的开销太大,附庸必须输将相助,譬如,
a、领主的长女出嫁;
b、领主的长子赐封骑士;
c、领主被俘,急须赎款;
d、领主参加十字军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领主可以要求其它经济援助,但附庸可以拒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日后宪政的危机。

土地转移税:
在下面三种情形下,附庸应付这项土地税:
a、领主死亡,其采邑由其儿子继承,则所有附庸应给领主付税;
b、附庸死亡,其子继承,新附庸应给新领主付税;
c、附庸出卖土地,新地主应付税。

土地转让税的根据是:领主跟附庸的关系是个人的;由于土地的转让,旧关系中止,新关系重建;因此新附庸对旧领主,或旧附庸对新领主,必须重行“臣服礼”,重新宣誓效忠,重新献礼。至于领主所能要求的数目,并没有一定的规定,大约是封土一年的收入。

招待:
领主有权视察其附庸,并接受附庸的款待。无疑的,这对附庸是一次很大的负担。可是习惯逐渐限止领主视察的次数,居留日子的数目,扈从人数等。甚至连菜单和饲料都有明确的规定。后来许多封建义务以金钱来替代,招待义务就是最早的一项。

领主的权利及义务:
除了上述的权利义务外,领主尚有下列权利:
1、监护权在附庸未成年期间,领主为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其教育,处理其财产。除生活必须外,土地所得均归领主。附庸成年后,领主归还其采邑管理权,不得要求“采邑转让费”。
2、婚姻权采邑继承人如为一女子,领主有权控制其婚姻,使不致嫁给领主的仇人。
3、没收采邑权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习惯上,这种情形并不多,因为陪审附庸不会同意这项极端的惩罚,以免自己也陷入相同的困境。
4、采邑收归权如附庸死亡而无继承人,其采邑归返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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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7: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外国 历史没神马 兴趣啊

点评

最近中世纪电影看多了哈,兴趣大增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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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21: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fen 发表于 2012-3-3 17:05
对外国 历史没神马 兴趣啊

最近中世纪电影看多了哈,兴趣大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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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4: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可惜是外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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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心目中”士”的概念比较接近文人,所谓“出仕”也指在朝廷担任文官。长久以来(封建社会),武人在打天下时受重用,享天下时则成为怀疑、监视、打压的对象,这种情况下,武士无法形成阶层,只能成为王朝的武器和文官的附庸。武人得天下,可还是文人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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